招标公告
浙江五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杭州市摄影服务公司的委托,就“杭州市摄影服务公司基本存款账户公款竞争性存放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具体如下:
1、招标编号:ZJWS2020-HZSYFW01
2、项目名称:杭州市摄影服务公司基本存款账户公款竞争性存放服务项目
3、招标内容:杭州市摄影服务公司的单位公款存放按文件规定实行进行竞争性存放,并采用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来确定单位开户银行进行公款存放。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参照《杭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杭政办函〔2015〕117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的通知》(杭财预执〔2018〕27 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属国有企业资金存放等财务事项管理的意见》(杭国资发[2016]7号)规定,具备承担该项目的能力,具体包括:
(1)在杭州地区设有分支机构、人行杭州中心支行上年度综合评价 B 级及以上,
对地方经济有特殊贡献的可适当放宽,但须报市政府批准。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3)财务稳健,资金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
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
(4)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 3 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
重大违约事件。
(5)投标人为支行须提供市分行或以上银行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投标人为市
分行及以上银行机构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指定服务机构授权书。投标银行指定服务机构应与最终公款存放网点一致,不得随意转移。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发售标书:
(1)时间:2020年 11月10日至2020年11月19日止(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2)邮箱报名:hzwszb@163.com进行报名。须上传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②法人授权委托书、③在杭州地区设有分支机构、人行杭州中心支行上年度综合评价 B 级及以上,对地方经济有特殊贡献的可适当放宽,但须报市政府批准的证明材料、④投标人为支行须提供市分行或以上银行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投标人为市分行及以上银行机构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指定服务机构授权书。投标银行指定服务机构应与最终公款存放网点一致,不得随意转移)、⑤投标供应商报名表等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3)公告发布网站: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杭州财政网(http://czj.hangzhou.gov.cn)及市公安局门户网(http://police.hangzhou.gov.cn/)
7、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2020年 12月 1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杭州市下城区白石巷318号浙江杭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北楼4楼会议室。
8、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可采用现场提交或邮寄方式(包裹外包装上请注明单位、项目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以便代理机构作接收登记工作),接收截止时间为2020年12 月 1日09:30整(以签收时间为准,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投标文件,则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白石巷318号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北楼512室--浙江五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陈瑶,电话: 85334203。
9、开标时间与地点:2020年 12月 1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杭州市下城区白石巷318号浙江杭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北楼4楼会议室。
10、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供应商如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预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质疑接收人:徐升,电话:0571-85340710,质疑递交地点:下城区白石巷318号浙江杭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北楼512室;
11、采购人:杭州市摄影服务公司
联系人:朱亚琦 联系电话:0571-87996551
质疑联系人:朱晓岚 联系电话:0571-87982529
12、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五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琳、陈瑶
联系电话:0571-85334203 、56895032、15858298606
传真:0571-85342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