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办关于杭州市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时间: 2019- 09- 19 15: 35 来源: 浏览次数:

杭政办函〔2009〕259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农办拟订的《杭州市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七月二十六日

杭州市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的实施见

(市农办   二○○九年七月十三日)

 

为积极推进我市农村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信息化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91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快农村信息化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浙委办〔2007105号)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信息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杭政〔20092号)精神,现就推进我市农村信息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坚持政府主导力、企业主体力、市场配置力三力合一,以优化配置信息资源为基础,以提升信息服务水平和应用能力为重点,以开展农村信息化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为抓手,加快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创新服务模式和运作机制,强化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和农村管理等方面的应用,全面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促进全市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原则。农村信息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要统筹农村信息化建设,整合各行业支农信息化资金,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分级负责,分步实施,确保发挥整体效益。

2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原则。信息化建设具有基础性、长期性和战略性特征,政府要加强引导和推动。要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实行市场化运作,建立多元化的投资体制和经营模式,形成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良性发展机制。

3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原则。农村点多面广,发展相对不平衡,要加强调查研究、摸清农村实际需求,探索符合当地条件的信息化发展模式,因地制宜,分类推进。

4方便易学、注重实效原则。推进农村信息化要充分考虑农民群众的文化素质和接受能力,要注重简单易学、使用方便,强化应用、发挥效益,通过应用信息技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二、总体目标

2011年,全市农村信息基础设施水平明显提高,涉农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取得明显成效,综合信息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信息技术在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总体水平达到全省先行、全国示范。基本形成电视、广播、计算机、手机等多终端多层次的立体信息传播网络;建成市级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和气象信息多媒体发布系统;建成23个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和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电子商务普及率达到100%;建设不少于60个信息化示范企业(合作社);40%的行政村初步实现农村政务信息化;全市农村互联网宽带用户比例达30%

三、建设任务

20092011年是我市加快农村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时期。要在总结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引导运营商投入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搭建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发展农业电子商务,推广实用信息技术,开展农民信息技能培训,提升农村信息化应用水平,为我市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和农村社会事务管理提供重要支撑。

(一)加快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充分发挥电信、华数、移动等通信企业的作用,鼓励和支持运营商参与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各运营商要发挥各自优势,提供实用的信息化产品,制订农村资费优惠政策,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农村互联网、广播电视数字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广播电视数字兴农工程,全面普及农村医疗医保、就业培训、科技教育等信息化应用业务,基本消除城乡数字鸿沟”。到2011年,全市农村互联网宽带用户比例达30%,构建起以广播、电视、计算机、固定电话、手机等为主要终端,多层次多渠道全覆盖的立体信息传播网络,满足农村各类用户的信息需求,逐步解决农村信息最后一公里”问题。

(二)构建涉农综合信息服务体系。

进一步健全完善以市农业科技信息服务中心为龙头的涉农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加强区、县(市)信息分中心建设,各信息分中心要配备2名以上从事信息资源开发与技术推广工作的专门工作人员。各乡镇(街道)要落实领导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农村信息化的培训、推广与应用。充分利用信息运营商等社会力量,进一步加强农业科技、农村社保、医疗教育、安全监控、村务公开、文化娱乐等方面信息化建设。在乡镇信息服务站的基础上,建立覆盖全市的气象信息多媒体发布系统,在满足气象防灾减灾信息显示要求的同时,与政府其他部门的预警信息发布平台进行链接,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三)搭建综合信息服务平台。

加快建设与我市新农村建设水平相适应的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进一步整合涉农信息资源。对杭州龙网进行改造提升,集成开发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农村政务、农村市场等信息资源库,建立信息共建共享机制,开展一站式服务,把杭州龙网建设成为有特色有影响的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进一步满足广大农民的各类信息需求。开发建设一批包括土地资源数据库、低收入农户数据库、实用人才数据库、农村经济数据库等在内的农村公用数据库,实时掌握农村基本情况,进一步提高科学决策与管理水平。积极开展信息化标准建设,编制《杭州市农村信息化标准规范》。

(四)发展农业电子商务。

通过政府扶持、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大力发展农业电子商务。鼓励有条件的单位与电子商务公司或物流公司合作,建立杭州农产品电子商务网,集中推介杭产农产品,为我市农业企业提供贸易信息对接平台。扶持第三方农业电子商务公司发展,市财政对发展良好的农业电子商务公司实行以奖代补。在评选杭州市电子商务应用示范企业时,适当放宽农业电子商务企业的评选条件。到2011年,全市拥有12家农产品网上交易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B2C电子商务公司,1家具有较强影响力的B2B农业电子商务公司,所有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和规范化专业合作社采用多种方式开展网上原材料采购、农产品销售等活动。

(五)加快信息技术推广应用。

以农业龙头企业、规范化专业合作社为重点,创建一批农村信息化示范单位,促进信息技术的普及与推广。重点扶持信息技术在农作物栽培、病虫害防治、畜禽饲养与疫病防治、农产品安全追溯等方面的应用,促进现代生产技术的普及与推广。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在农产品贮藏、加工、运输等环节的应用,加快现代农产品物流体系建设,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和竞争力。进一步加强信息技术在农村土地流转、人力资源开发、休闲观光旅游宣传等方面的应用,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村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逐步开展农村社会管理信息化建设与应用试点,提高农村社区管理和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水平。全市每年创建不少于20个农村信息化示范企业(合作社),市财政对信息化示范企业(合作社)给予一次性奖励。

(六)强化信息化培训。

通过农民素质培训等多种途径,强化农村信息化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村级信息员轮训提升计划,各区、县(市)要将大学生“村官”纳入村级信息员队伍,提高信息员队伍整体素质,用三年时间,对所有村级信息员进行一次轮训,进一步提高村级信息员的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逐步建立一支服务规范、技术良好的信息员队伍。加强对广大农民特别是村两委会成员、农业企业管理人员、合作社社员和种养大户等重点群体的信息技能培训,编写通俗易懂、使用简便的农民信息技能培训教材,增强广大农民的信息化意识和操作技能,提高其应用能力。到2011,全市完成农民信息技能培训5万人次。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委组织部,市农办、教育局、科技局、劳动保障局、民政局、财政局、农业局、林水局、贸易局、文广新闻出版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委、信息办、气象局、供销社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农村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农村信息化建设推进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协调和决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农办),具体负责对农村信息化工作的统筹规划,建立切实有效的协调机制;各成员单位要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各区、县(市)也要建立健全相应工作组织,落实职责分工,有序、扎实推进本地区信息化建设。

(二)出台政策,加大投入。

要制订政策,积极引导农业企业和广大农民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进一步提高农村信息化应用水平。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农村信息化项目的以奖代补(具体政策另行制订)。各区、县(市)要加大投入力度,将农村信息化建设资金纳入当地财政预算,保证农村信息化发展的必需资金。要充分运用市场机制,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农村信息化建设的积极性,引导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到农村信息化建设中来。各信息运营商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优先支持农村信息化建设,最大程度地开展面向三农”的公共信息服务。

(三)扩大宣传,加强督查。

要通过新闻报道、展览展示、经验交流等形式,大力宣传信息技术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展示信息化助农惠农的新成果,推广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农村信息化建设的良好氛围。要加大检查督促力度,狠抓各项任务落实,努力形成互相配合、有序推进的良性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