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80267448/2019-24026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19-09-18 | |
发布单位: | 市人力社保局 | 主题分类: |
复函编号:杭人社提〔2019〕61号
《关于加大政策力度支持鼓励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建议》(下11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尤其把应届高校毕业生作为重中之重,在制定政策、搭建平台、提供服务等方面不断加大力度,高校毕业生流入量持续保持较高水平。
一、深入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
我市积极贯彻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神,大力宣传推进“网上办理”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以优质的服务水平保障好高校毕业生在杭就业创业。2019年,我们将积极通过搭建就业择业平台,吸引优秀大学生人才在杭就业创业,全年计划举办赴市外高校高学历人才招聘、毕业生公益性招聘、在杭高校校园招聘等活动60场,力争接收高校毕业生7万人、其中研究生1万人。
二、实施杭州市大学生见习训练项目
2009年以来,我市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开展大学生见习训练工作,累计认定见习训练基地1800余家,参训学员人数99691人,见习学员结束见习后6个月内就业率80%左右。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用人单位只需符合相应条件均可申请成为见习基地。为进一步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2019年我市计划新增大学生就业和创业见习基地50家,见习训练学员8000人,持续推进大学生见习训练工作。
三、着力改善应届毕业生住房问题
杭州市公共租赁住房政策作为我市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的兜底性制度,按照《杭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租赁管理暂行办法》(杭政办〔2011〕20号)规定,分两个层面实施保障,基本涵盖我市发展所需的各类人才。市本级层面,除了保障本地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其政策定位是重点保障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和杭州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需要的各类专业人才。其保障路径是依照先紧后松、先严后宽的思路,按照解困优先、人才优先原则,根据保障需求和房源建设情况,分类分期确定保障对象。
保障方式上,我市公租房包括实物配租和货币补贴两种保障方式。货币补贴方面,我市已连续三年提高货币补贴标准。当前,货币补贴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18元,最低保障36平方米,最高保障60平方米,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自申请之日起领取货币补贴。实物配租方面,根据《杭州市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方案》(杭政办〔2017〕4号)中“到2022年市区公租房保有总量不少于8万套”的规定,我市已重启公租房配建,正在加快推进公租房实物房源建设进度,着力解决轮候家庭配租问题。
在准入条件上,我市进一步放宽准入条件。根据2018年市本级公租房受理公告,我市公共租赁住房主要从学历或职称、房产、收入三方面设定准入条件,即针对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和创业人员的准入,户籍已经不做要求,仅要求与市区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6个月以上。三方面准入条件中,一是严把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房关;二是要求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创业人员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从近年实践经验看,基本能涵盖我市发展所需的各类人才;三是要求两类保障对象的收入条件为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56276元(其中申请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其申报的经济收入不作为审核条件)。
在申请受理上,2018年开始我市对受理模式进行了调整完善,一是实现日常受理,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可在日常工作日至各区申请点进行申请,二是实行“货币补贴日常受理,实物配租预登记”制度,申请家庭先全部申请货币补贴,届时根据房源推出情况,申请实物配租预登记。
在后续的住房保障政策完善上,我们将进一步研究放宽准入条件,扩大保障覆盖面,研究建立与市场租金水平联动的公租房货币补贴调整机制,为杭州经济社会发展吸引、留住更多人才。
四、加强校企合作,开展好大学生企业实训
在大学生企业实训方面,我市已与国内79家所重点高校建立战略合作,在人才引进、就业创业等方面深入推进交流,加强信息对接、推送实训岗位,为大学生就业创业实习搭建平台。目前,我市主要通过大学生企业实训项目组织一批优秀的在杭企业开展岗位实习训练活动,重心为外地高校毕业生的引进与储备,实训对象为市外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杭州生源毕业学年大学生和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毕业学年在校研究生,实训时间一般不超过3个月,每年安排两批次,补贴标准为每月2000元。关于您提出的实训基地社保人数、年录用大学生人数的要求,以及提升补贴标准、增加实训时间的建议,我们将在大学生企业实训实施过程中,视实际情况作进一步的调整完善。
在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就业补贴方面,根据国家、省文件精神,为鼓励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我市出台实施了小微企业新招用校毕业生社保补贴、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政策。小微企业新招用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是指2016年1月1日后,小微企业(2018年10月1日后扩大至社会组织)新招用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登记、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小微企业可以申请此项补贴;补贴额度为小微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之和;补贴期限为小微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首月起12个月。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是指2016年2月1日后,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毕业后当年被小微企业(2018年10月1日后扩大至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被中小微企业)新招用并由其办理就业登记、依法连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月,且工资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区全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此项补贴;补贴额度为每年20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上述两项政策较好地发挥了支持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作用。截至目前,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请单位共836家(次),补贴人员4380人(次),补贴金额3977.29万元;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共163人(次),补贴金额30.18万元。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把应届高校毕业生作为就业创业工作的重点,不断加大支持力度,吸引更多优秀青年来杭就业创业。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