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国土资源局、市建委、市林水局、市交通局等部门拟订的《杭州市2009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五月二日
杭州市2009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市国土资源局 市建委 市林水局 市交通局)
二○○九年三月十七日
为切实做好2009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地质灾害带来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杭州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等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地质灾害现状,特制定本方案。
一、2008年全市地质灾害及治理情况
2008年,我市年降雨量接近常年,2月上旬出现了罕见的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梅汛期降雨较常年偏多,出现了5次过程雨量超过100mm的暴雨,引发主城区和淳安县、余杭区、临安市、富阳市等地52处崩塌、滑坡和泥石流地质灾害,造成27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和部分县乡道路交通中断。2008年全市共投入资金6800多万元,完成了101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工程治理或人员搬迁避让及应急排险,981户3715人摆脱了地质灾害威胁。完成县级新一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和主城区地质灾害隐患调查。截至2008年年底,全市仍存在一定危害的地质灾害及隐患点共739处,其中滑坡410处、崩塌147处,泥石流177处,地面塌陷5处,受威胁的人员和财产分别为11500多人和3.5亿多元。
二、2009年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一)重点防范时段。
据市气象台预测,2009年我市全年降雨偏少,春季和梅汛期降雨略偏多,春季有可能出现较长时间的阴雨天气,梅汛期集中降雨时段有局部洪涝发生;台汛期受台风影响有暴雨。
据此预测,我市今年地质灾害多发阶段仍主要集中在5-7月的梅汛期和8-9月的台汛期。根据我市地质环境特点,梅汛期集中降雨期易引发崩塌和滑坡地质灾害,梅汛期暴雨和台风暴雨易引发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灾害。地质灾害防范的重点时段为每小时雨量大于30毫米的强降雨时段,连续3天中到大雨和较长时间的阴雨天气时段,需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类型为崩塌、滑坡和泥石流。台汛期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时段为降雨开始至台风警报解除后数小时,需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类型为崩塌、滑坡和泥石流。
除梅汛期和台汛期之外,冬季的雨雪冰冻期易引发崩塌地质灾害。
(二)重点防治区。
1.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滑坡、崩塌灾害高中易发区主要分布在我市的西部、中南部山地丘陵区,如临安市的岛石镇、新桥乡、马啸乡、清凉峰镇和淳安县的唐村、威坪镇、千岛湖镇等地。泥石流灾害高中易发区主要分布在临安市昌化镇和高虹镇、萧山区义桥镇和进化镇、富阳市洞桥镇等地。岩溶地面塌陷的易发区主要分布在杭州城区的转塘街道和西湖风景名胜区、余杭区星桥和超山一带。
2.重要交通干线及山区公路沿线。杭新景(杭千)高速公路富阳市太平至中埠段、建德市乾潭镇段、淳安县段,杭徽高速公路和02省道临安段,23省道桐君街道段等为地质灾害易发区,存在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隐患,需要重点防范。山区公路尤其是低等级的县乡公路和村级公路,如千岛湖库区公路、山区乡村公路,因地质环境条件复杂,公路等级低,滑坡、崩塌隐患较多,需要重点防范。
3.切坡建房所形成的人工边坡。山区群众切坡建房所形成的人工边坡易发生崩塌和滑坡地质灾害,极易造成房毁人亡。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应将其作为地质灾害隐患重点巡查对象。
4.重点建设工程。包括水库周边、河道两侧、风景区、电力设施、地铁等已建或在建基础设施。尤其是在建工程对周边地质环境的动态影响较大,需加强动态监测。
三、主要防治措施
(一)认真履行地质灾害防治职责。
地质灾害防治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工程建设安全,各级政府必须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要求,加强领导,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创建“平安杭州”、“和谐杭州”的重要内容,防治经费列入政府的财政预算,加强地质灾害隐患调查,按时完成年度地质灾害治理任务;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层层落实责任,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国土资源部门要切实履行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职能;建设、水利、交通、旅游、规划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做好相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加强汛期地质灾害巡查。
汛期来临前,各级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和交通沿线进行检查,对地质灾害的现状及发展趋势作出分析评价,提出具体可行的防范意见和防灾减灾措施。汛期来临时,乡镇(街道)、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切坡建房点和乡村公路的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报告。要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的建设,凡是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尤其是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应明确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人,所有已知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落实监测人,并发放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做好地质灾害的监测防范工作。国土资源部门在汛期前应对各地群测群防网络的建立和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建设(城管)、水利、交通、电力和旅游等部门应根据各自的职责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人,在汛前和汛期加强对水库周边、河道两侧、公路沿线、风景区等建成或在建的基础设施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报县级以上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
(三)认真执行地质灾害防治“三同时”制度。
经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确认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应当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同时进行。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经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使用。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认真执行地质灾害治理“三同时”制度,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市、区(县、市)国土资源部门要对地质灾害防治“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建设单位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对拒不落实防治措施的,依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相关规定处理。
(四)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普及。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地质灾害防治的有关规定和科学知识纳入宣传教育计划,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舆论引导和科普宣传;要在“气象日”、“地球日”、“环境日”、“土地日”、“国际减灾日”等特殊节日进行面向全社会特别是面向基层、面向农村的防灾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教育部门应加强中小学生尤其是山区学生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知识的培训。有可能遭受地质灾害的学校,应制定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五)加强地质灾害预警预报。
市国土资源部门与市气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分析、评价,不断提高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工作的科技含量和预测预报精度。要在6月底前完成109个新增自动气象站的建设任务。要加强突发强降雨的预报工作,做好突发强降雨情况下的地质灾害应对工作,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附件:杭州市2009年地质灾害治理计划
附件
杭州市2009年地质灾害治理计划
区、(县)市 | 序号 | 灾害点名称 | 治理措施 | 应完成工作 |
西湖区 | 1 | 虎跑景区马儿山岩质崩塌隐患 | 工程治理 | 完成 |
2 | 杨梅岭村文化中心土质崩塌隐患 | 工程治理 | 完成 | |
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 | 1 | 浦沿街道回龙庵山石灰窑址崩塌 | 工程治理 | 完成 |
萧山区 | 1 | 楼塔镇大同三村等土质滑坡 | 工程治理 | 完成 |
2 | 城厢街道潇湘社区崩塌 | 工程治理 | 完成 | |
余杭区 | 1 | 临平邱山原乡镇局宿舍楼西侧崩塌隐患 | 工程治理 | 完成 |
2 | 黄湖镇青波村土质崩塌 | 工程治理 | 完成 | |
3 | 鸬鸟镇山沟沟村斗坞滑坡 | 工程治理 | 完成 | |
桐庐县 | 1 | 分水镇初级中学土体滑坡 | 工程治理 | 完成 |
2 | 钟山乡马家山土体滑坡 | 搬迁避让 | 完成 | |
3 | 桐君街道鑫鑫小区10号楼边坡崩塌 | 工程治理 | 完成 | |
淳安县 | 1 | 临岐镇审岭脚村半审岭滑坡 | 工程治理 | 完成 |
2 | 王阜乡胡家坪后山滑坡 | 工程治理 | 完成 | |
3 | 威坪镇安川村道仁潜在滑坡 | 工程治理 | 完成 | |
4 | 汾口镇荷塘村潜在滑坡 | 工程治理 | 完成 | |
建德市 | 1 | 杨村桥镇清溪坞泥石流隐患 | 工程治理 | 完成 |
2 | 大洋镇下田滑坡 | 工程治理 | 完成 | |
3 | 寿昌镇童家村澄源蒋家滑坡 | 工程治理 | 完成 | |
4 | 大同镇江头村官山源泥石流 | 搬迁避让 | 完成 | |
富阳市 | 1 | 东洲街道黄公望村白鹤邵丁法屋后滑坡 | 工程治理 | 完成 |
2 | 万市镇万市村野坞滑坡 | 搬迁避让 | 开始实施 | |
3 | 洞桥镇大乐村山树坞泥石流 | 工程治理 | 开始实施 | |
4 | 常安镇东村坞村汪立新屋后滑坡 | 工程治理 | 完成 | |
5 | 常绿镇青龙村宣志法等屋后滑坡 | 工程治理 | 完成 | |
临安市 | 1 | 马啸乡浪广村山脚下滑坡 | 搬迁避让 | 完成 |
2 | 昌化镇朱白村石坦滑坡 | 搬迁避让 | 完成 | |
3 | 湍口镇洪岭村滑坡 | 搬迁避让 | 完成 | |
4 | 於潜镇田干村滑坡 | 搬迁避让 | 完成 | |
5 | 於潜镇英公村滑坡 | 搬迁避让 | 完成 | |
6 | 於潜镇观山村柴村崩塌 | 搬迁避让 | 完成 | |
7 | 藻溪镇九里村顶山滑坡 | 工程治理 | 完成 | |
8 | 潜川镇麻车埠村滑坡 | 搬迁避让 | 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