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杭州市2008年接轨上海参与长三角合作与交流工作意见
时间: 2019- 08- 27 15: 51 来源: 浏览次数:

 

 

杭政办函〔2008〕124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接轨上海、参与长三角合作与交流工作向全方位、深层次发展,不断加大接轨与合作工作力度,经市政府同意,现就2008年我市接轨上海、参与长三角合作与交流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委“创业创新”总战略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落实市委十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和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第八次会议各项要求,贯彻“提升、融合、率先、带动”方针,以“规划共绘、交通共联、市场共构、产业共兴、品牌共推、环境共建、社会共享”(以下简称七共)为重点,主动接轨、积极融入、错位竞争、共赢发展,着力构建“一城七中心”,强化杭州市长三角重要中心城市的地位,打造最具活力的增长极,提升杭州在全省和杭州都市经济圈的首位度和辐射力。

二、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市委“接轨大上海、融入长三角、打造增长极、提高首位度”的战略部署,全面实施《进一步深化沪杭合作交流备忘录》三年行动计划,按照“一城七中心”定位,努力形成接轨上海的“七共”工作格局。

三、工作重点

(一)认真抓好市委十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市委十届二次、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以《中共杭州市委关于制定杭州市接轨大上海、融入长三角、打造增长极规划的建议》(市委〔2007〕27号)精神为指导,结合部门实际制订工作计划和具体举措,全面深入地推进我市接轨大上海工作。

(二)全面落实《进一步深化沪杭合作交流备忘录》三年行动计划。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实施〈上海市人民政府杭州市人民政府进一步深化沪杭合作交流备忘录〉行动计划的通知》(杭政办函〔2007〕349号)是我市2007-2009年接轨上海工作的行动纲领,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按照“提高首位度,打造增长极”的目标,以深化“七共”,加强上海世博会筹办的合作、加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合作、加强科技创新的合作、加强重点产业的合作、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合作、加强服务领域的合作、加强社会领域的合作等为重点,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职责,认真抓好40个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三)编制出台并实施两个区域规划。

要以国家即将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和《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为指导,编制《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杭州分规划》,出台《杭州都市经济圈发展规划》,加强与长三角区域的对接融合,优化杭州都市经济圈空间结构,合理布局区域性基础设施,促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实现资源合理有效利用。有关部门要根据两个规划,及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修订完善城镇体系规划,做好与长三角其他城市的规划对接,特别要注重与湖州、嘉兴、绍兴等城市的规划衔接,加强与长三角城市在综合交通、能源、土地利用、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产业发展、人才资源开发、创新能力建设等领域的合作和交流,共同提升长三角区域在国内外的综合竞争力。

(四)深入实施《杭州市对接上海世博会,发展世博经济规划》。

2008年是上海世博会筹办工作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的重要一年,也是我市深入对接世博、服务世博、发展世博经济的关键之年。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杭州市对接上海世博会,发展世博经济规划》的要求,结合我市旅游业、会展业、金融业、现代信息服务业、现代农业、建筑建材业等方面发展世博经济的具体实施方案,继续认真抓好有关组织实施和配合工作,推进《规划》的深入实施。

(五)积极开展接轨上海系列活动。

认真贯彻市委关于“接轨大上海,融入长三角,打造增长极,提高首位度”的战略目标,积极组织开展接轨上海系列活动,不断提高杭州的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一是以发展世博经济为主题,继续在上海举办专项系列活动,进一步加强与上海在世博经济等领域的合作。二是加强沪杭区县(市)的合作交流。我市已与上海区(县)建立友好关系的区、县(市)要进一步加强工作联系,深化合作内涵;江干区、余杭区、建德市要力争在年底前与上海市的有关区建立工作交流机制、缔结友好关系,以全面实现我市“在沪杭区县(市)层面建立友好关系”的目标,为更好地“学习上海、接轨上海”奠定工作基础。

(六)认真抓好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第八次会议确定的七个合作专题。

2008年,长三角16个城市将根据党的十七大及“长三角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座谈会”精神,认真落实关于继续深化“港口合作”、“旅游标志规范设置”、“交通卡互通”、“协调会建设”以及新设“建立区域性行业协会(统一大市场)”、“世博主题体验之旅”、“环保合作”等7个专题的合作协议书。我市各专题实施部门要结合实际,加强与上海牵头部门沟通联系,本着“积极参与、稳步实施、先易后难”的原则,主动配合上海牵头部门抓好组织实施,务实推进合作。

1.“港口合作”专题。

依托长三角港航管理部门合作联席会议制度,设立“港口规划与建设”、“港口市场与监管”、“港口安全与环保”、“港口信息与培训”等工作小组;筹建并开通“长三角港口信息网”;推进“长三角船东协会”(或“长三角航运协会”)和“长三角港口发展研究中心”筹建工作。具体由市交通局参与组织实施。

2.“旅游标志规范设置”专题。

根据《旅游景区(点)道路交通指引标志设置规范》的要求,编制长三角地区《旅游景区(点)道路交通指引标志达标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启动区域内旅游景区(点)道路交通指引标志的规范设置,完成达标工作的阶段性目标。具体由市旅委牵头,市建委、交通局、公安局参与组织实施。

3.“交通卡互通”专题。

在建立“交通卡互通”专题工作组织协调机构、研制POS机具兼容互通技术方案,并在我市出租车行业开展试点的基础上,着力完善“交通卡互通”推进机制,细化相关标准,深化推广试点;规划设计好互通结算平台系统以及可行的运营模式方案。具体由市信息办牵头,市交通局、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参与组织实施。

4.“协调会建设”专题。

贯彻2007年沪苏浙主要领导座谈会关于“重点加强信息系统一体化”建设的精神,继续加强区域合作平台建设,建设长三角协调会“远程视频会议系统”,年底前完成系统的设计、安装并投入试运行。具体由市经合办牵头,市信息办参与组织实施。

5.“建立区域性行业协会”专题。

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2007年沪苏浙主要领导座谈会关于“加强行业组织合作”的精神,促进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发挥市场主体在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作用,并做好筛选备选对象、争取有关主管部门支持、力争在长三角建设系统试点成立2家区域性行业协会等工作。具体由市民政局参与组织实施。

6.“世博主题体验之旅”专题。

以“世博主题体验之旅”为专题,加强旅游资源共享和客源互动,配合上海市旅委等有关部门建立联络协调机制;制定“世博主题体验之旅”评选方案并开展评选活动;制定质量认证体系等原则标准;策划设计一条示范线路并试运行。具体由市旅委牵头,市西博办参与组织实施。

7.“环保合作”专题。

着手研究长三角地区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加强长三角地区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总体框架、生态补偿责任主体、生态补偿标准、生态补偿方式以及生态补偿途径等五个方面的研究,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操作建议。具体由市环保局参与组织实施。

四、工作举措

1.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把“接轨大上海、融入长三角、打造增长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市接轨上海工作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建设,充实力量,完善制度,强化职能。市经合办作为负责全市接轨上海工作的日常办事机构,要配齐人员、落实经费。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明确分管领导和职能处(科)室,固定工作人员,落实必要经费,切实把接轨融入工作落到实处。

2.进一步完善协调机制。一是要进一步建立多层次紧密型的合作交流工作机制。各部门要建立、完善与长三角其他城市对口部门合作交流的机制,全面建立与上海及长三角其他城市经常性联系制度,定期交流合作信息和工作情况。有条件的部门可选派干部赴长三角其他城市挂职锻炼,在互动中推进合作。二是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民间组织的作用,积极鼓励和支持我市行业协会、商会等民间组织与长三角城市行业协会、商会等民间组织的交流与合作。为企业间的合作交流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三是要进一步完善接轨上海工作考核机制。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对部门的考核办法,制定对各区、县(市)考核的方案,加大对接轨上海工作的考核力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使我市接轨上海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的轨道。

3.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加强接轨上海、融入长三角工作调研,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确定1-2个调研课题,认真研究长三角区域合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趋势,深化对长三角区域发展一体化重大问题和重大政策的研究,探索区域合作发展的内在规律,特别要正确处理区域合作过程中政府、市场和企业的关系,进一步运用市场的手段和方法推进区域合作,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作用,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举措。

4.进一步优化服务功能。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为社会各个层面参与接轨上海、融入长三角工作构建平台,畅通渠道,创造条件。市外经贸局、经合办要不断优化对沪杭经济合作的服务,市政府驻沪办要充分发挥在招商引资、信息收集、宣传杭州、推进沪杭合作等方面的作用,为各区、县(市)和市级各部门开展接轨上海工作牵线搭桥,搞好服务。要优化力量配置,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工作合力。

5.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要进一步加强沪杭合作的宣传工作,营造更为有利的工作氛围。市政府新闻办要统筹和牵头组织对沪杭合作的宣传,杭州文广集团、杭报集团等要组织所属新闻媒体对沪杭合作进行系列报道,重点加强对典型、先进和成果的宣传,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和参与沪杭合作。

 

附件:杭州市2008年市级部门接轨上海参与长三角合作与交流工作任务

二○○八年四月七日

 

(此件可公开发布)

附件

 

杭州市2008年市级部门接轨上海

参与长三角合作与交流工作任务

 

一、市发改委

1.编制《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杭州分规划》。

2.牵头做好杭州都市经济圈规划专业委员会年度工作,编制完成《杭州都市经济圈发展规划》。

3.配合省里做好沪杭、杭宁高速轨道交通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前期工作。

二、市经委

1.积极邀请上海的组织机构和知名企业参加杭州的相关活动,同时组织我市企业参加2008上海国际工业博览会、第14届上海国际家具展等有关会展活动。

2.加强与长三角各城市的区域经济合作与交流。承办中国长三角健康食品协会第四次联席会议,举办“保健食品高峰论坛”。参加第六届长三角中小企业合作与发展论坛、2008长三角市场营销论坛。

3.牵头做好杭州都市经济圈产业专业委员会年度工作。

三、市旅委

1.履行长江三角洲旅游城市合作论坛秘书处的职责,组织协调2008年长三角旅游城市15+1高峰论坛的有关工作。

2.落实《杭州旅游接轨上海世博三年行动计划》,参与接轨上海世博宣传推广活动。

3.按照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第八次会议要求,配合上海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长三角“旅游标志规范设置”专题和“世博主题体验之旅”专题。

4.牵头做好杭州都市经济圈旅游专业委员会年度工作。

四、市建委

1.做好杭浦高速、沪杭高速公路与入城口相衔接的“两口两线”及扩大范围道路整治工作,年底完成主体工程。

2.与上海市有关部门合作办好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加强与上海建设部门的联系与交流。

3.为企业进军上海、参与世博建设提供服务。与上海世博局保持联系,了解世博项目情况;召开进沪施工企业座谈会,做好服务协调工作。

五、市农办

1.组织我市农产品加工企业赴上海参加“上海市2008年迎新春优质农产品大联展”。

2.组织我市休闲观光农业企业赴上海召开“杭州休闲观光农业旅游在沪推介会”。

3.组织我市有关花卉苗木企业赴上海世博局洽谈,为我市花卉苗木企业进入上海、参与世博会场馆的美化绿化搭建平台。

六、市信息办

1.牵头有关部门做好杭州都市圈(余杭、萧山区)交通卡互通方案研究。

2.配合市劳动保障局探索实施都市圈医保卡互通,拓展市民卡应用。

3.按照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第八次会议要求,继续牵头组织我市相关单位参与长三角城市合作“交通卡互通”专题的实施工作。

4.加强与上海世博局的联系沟通,为杭州IT企业参与世博会信息化建设和服务提供相关信息。

七、市交通局

1.进一步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江东大桥建设,力争年底建成;加快建设申嘉湖杭高速杭州段、钱江通道及接线工程;年内开工建设杭长高速杭州段工程。

2.根据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第八次会议要求,组织实施长江三角洲“港口合作”专题。

3.根据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第八次会议要求,配合市信息办组织实施长三角城市合作“交通卡互通”专题。

4.按照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第八次会议要求,配合市旅委组织实施长三角“旅游标志规范设置”专题。

5.牵头做好杭州都市经济圈交通专业委员会年度工作。

八、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园文局)

1.加强与上海市绿化系统在园林植物配置、绿化养护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年内开展互访学习活动2次以上。

2.继续做好向上海市民发售西湖景区公园年卡工作。

九、市人事局

1.积极实施“十一五”万千百长三角紧缺人才培训工程,全年培训2500人次。继续做好会展、动漫、外事联络口译、小语种、外贸单证等方面紧缺人才的培训考核工作。

2.组团到上海、南京等地招聘我市紧缺的中高级人才。会同上海等长三角主要城市人才市场联合举办第四届长三角地区大中城市网上人才招聘大会。

3.加强与长三角其他城市政府部门所属人才派遣机构的合作,拓展人才异地派遣服务。

十、市教育局

1.推进市属高校与长三角地区著名高等院校在科学研究、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合作交流,建立信息交流、资源共享等合作机制。

2.推进和支持上海、南京等地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在杭校外学习中心的建设,扩大招生规模,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学质量。

3.完善教育交流合作平台。继续办好杭州西博会名师名校长论坛、长三角社区教育论坛等活动。建立沪杭知名校长、特级教师“共话教育”交流平台。

 4.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合作。落实2007年沪、宁、杭三地教师骨干培训合作峰会达成的共识,合作开展1-2项骨干教师培训项目,举办长三角名师教学展示活动。

5.加强课题合作研究工作,合作开展课题研究1项以上。(与上海市教科院、华东师范大学职成教所联合开展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分析和研究)

6.承办好“全国全民终身学习周”主会场活动,邀请长三角地区城市参加,加强与长三角地区城市的联系与合作。

十一、市科技局

1.按照已签订的科技发展合作协议,推进长三角地区的科技合作与发展,完成合作项目10个。

2.深入开展与长三角地区大院名校的科技合作与交流,引进共建科技创新载体2个。

3.充分发挥已建创新载体(包括“中科院上海国家技术转移中心杭州分中心”、“杭州中科互联网研究所有限公司”、“杭州中药现代化研究中心”等)的作用,促进高新技术成果的转化与产业化。

4.组织长三角区域的科技管理部门及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参与杭州的大型科技合作交流与展示活动。

十二、市贸易局

1.在上海举办一次两地商贸品牌信息交流会,积极参与长三角其他城市举办的大型商贸活动。

2.积极参与《2008长三角城市商业发展报告》的编纂工作。

3.充分利用长三角信息协作网平台。参加长三角信息协作网的年度联席会议,及时向协作网提供我市各类数据和动态信息。

4.就组建杭州都市经济圈商贸专业委员会展开调研,提出组建方案。

十三、市环保局

1.按照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计划,完成年度工作计划任务。

2.联合开展跨区域的大气污染、流域性水污染等方面的防治对策研究,完成调研报告1篇。

3.按照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第八次会议要求,组织实施长三角“环保合作”专题。

4.牵头做好杭州都市经济圈环保专业委员会年度工作。

十四、市文广新闻出版局

        1.完善文化交流与合作工作机制,参加“长三角文化合作与发展论坛”。

2.搭建文化交流与合作平台。通过“第四届中国国际动漫节”、“长三角公共文化论坛”、“长三角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论坛”、“长三角印刷业发展高峰论坛”等活动,搭建长三角地区动漫游戏产业、公共文化、文化市场监管和印刷产业技术合作与交流平台。

3.落实《江浙沪文化市场合作与发展意向书》,构建沪杭文化市场资源互补共赢协作网。

4.就组建杭州都市经济圈文化产业委员会展开调研,提出组建方案。

十五、市外经贸局

1.健全外商客户网络、跟踪项目信息、搭建招商平台,协助开发区和区、县(市)开展招商活动。

2.通过驻上海招商办事处获得信息,并成功引进外资项目2个以上。

3.在上海组织开展2次以上务实的外资招商活动。

4.在西博会上海新闻发布会期间协助组织外商参会;在西博会投资合作周期间组织100名有意投资杭州的外商赴杭进行考察和洽谈。

十六、市规划局

1.按照《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要求,做好我市城市规划的对接和完善工作,配合做好长三角城市的交通规划衔接工作。

2.开展杭湖嘉绍城市群空间协调规划研究,促进杭州都市经济圈合力的形成。

十七、市西博办(会展办)

1.赴上海举办第十届西博会新闻发布会。

2.履行杭州市参与2010年上海世博会组委会办公室职责。组织推进《杭州市对接上海世博会,发展世博经济规划》的实施,为我市参与世博、服务世博、发展世博经济做好组织、联络、服务工作。

3.做好我市应征上海世博会城市最佳实践区参展案例的跟进联系等后续工作,力争报送成功。

4.配合上海世博局做好世博会在杭宣传活动的有关工作。

5.按照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第八次会议要求,配合市旅委组织实施“世博主题体验之旅”专题。

十八、市打私与口岸办

1.利用长三角区域大通关建设协作机制平台,加强与长三角其他城市口岸部门的合作与交流,年内开展互访活动2次以上。

2.加强与上海空港口岸的接轨,协调查验单位创新通关模式,优化服务功能,提高进出口货物的通关效率。

3.加强口岸调研,学习上海等大口岸在通关中的先进管理经验,完成调研报告1篇。

十九、市国资委

1.加强与长三角产权交易联谊会会员单位的联系交流,年内开展互访活动2次以上。

2.会同市有关部门起草《杭州市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集中托管管理试行办法》。

二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委会办公室

结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搬迁,完成产权交易电子竞价系统的场地建设。

二十一、市金融办

1.进一步加强与上海金融办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互动合作联系,年内开展互访活动2次以上。

2.就杭州都市经济圈的金融需求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完成调研报告1篇。

二十二、市政府驻上海办事处

        1.继续巩固和扩大招商引资平台,全年开展专项招商会议    2次。

2.加强杭州驻沪企业联合会建设,组织“反哺家乡——杭州”活动,促成3家会员企业回家乡投资创业。

3.促成杭州2-3个区、县(市)与上海区县结成友好关系。

4.为市属各部门及各区、县(市)开展接轨工作做好联络服务工作。

二十三、市社科院

配合上海牵头单位进一步深化“长三角资料信息中心筹建”专题研究。

二十四、市民政局

按照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第八次会议要求,牵头组织实施“建立区域性行业协会”专题。

二十五、市公安局

按照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第八次会议要求,配合市旅委组织实施长三角“旅游标志规范设置”专题。

二十六、市劳动保障局

牵头有关部门探索实施都市圈医保卡互通,拓展市民卡应用。

二十七、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根据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第八次会议要求,配合市信息办组织实施长三角城市合作“交通卡互通”专题。

二十八、市经合办(接轨办)

1.拟定我市2008年度接轨上海工作意见和市级部门工作任务。

2.加强与上海市有关部门的联系,为各级各部门开展接轨工作做好协调服务工作。

3.按照市委、市政府赴上海举办大型系列推广活动的总体方案,做好联络、客商邀请和内资签约项目的准备工作。

4.定期编发全市接轨上海、参与长三角合作与交流工作的动态简报。

5.认真履行长江三角洲城市协调会办公室副主任职责,协调推进各项合作专题的实施,做好长江三角洲城市协调会第九次会议的各项准备工作。

6.组织开展对全市接轨上海工作和杭州都市经济圈的督查考核。

7.按照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第八次会议要求,牵头组织实施“协调会建设”专题。

8.履行杭州都市经济圈合作发展协调会办公室和杭州市推进杭州都市经济圈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协调各专业委员会开展工作,做好杭州都市经济圈第二次市长联席会议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