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1026126/2019-2402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19-08-02
发布单位: 市委宣传部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关于对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234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19-08-02 17:48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张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文创政策 提升杭州文创产业发展内生力的建议》(市政协234号)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就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杭州市紧紧围绕建设国际文化创意中心目标,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推动全市文创产业实现了高质量快速发展。2018年,全市文创产业增加值达到3347亿元,同比增长11.6%,占GDP比重24.8%,其中以数字化、网络化为代表的新兴文创产业——数字内容产业发展态势良好,全年实现增加值2098亿元,同比增长15.8%,占全市GDP比重达15.5%,成为文创产业乃至全市经济发展重要的新增长点。

在全市文创产业发展过程中,文创园区、街区等产业平台发挥了重要的桥头堡和推进器作用。全市现有11个国家级文化产业园区(基地),是全国拥有国家级文化产业平台最多的城市。此外,全市还拥有10家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和创意街区,拥有24家市级文创园区和35家市级文创楼宇,用于发展文创产业的空间面积累计超过1000万平方米,集聚文创企业近2万家。

利用工业厂房发展文创产业,是我市文创产业发展初期推动城市有机更新,利用存量空间发展文创产业的一个创新举措,2009年出台《关于利用工业厂房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实施意见》(市委办[2009]17号),协调、推进了一批利用旧厂房、工业遗存改造成文创园区的项目,为全市文创产业快速发展提供了有效的空间保障。

您在提案中指出,在新形势下,文创园区需要进一步扩大开放度,与更多门类的产业融合,相应地,在园区功能布局上,也需要更加开放包容,从而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和社会。针对这些问题,您提出了针对性、操作性很强的意见和建议,这些意见建议对我们探索推进文创园区建设,进一步发挥其积极作用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予以采纳运用,并通过以下方面工作,推动园区、街区继续高质量高水平建设,为全市文创产业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

一、进一步拓宽文创发展空间。2018年6月,省政府发布《关于印发之江文化产业带建设规划的通知》(浙政发[2018]27号)。这是贯彻“建设文化浙江、打造万亿级文化产业”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之一。之江文化产业带在物理空间上位于杭州,建设区域包括一核五极,涉及我市六个区县。之江文化产业带的全面启动,将突破我市原先文创集聚区四面开花的局面,沿钱塘江一线,按照产业规划,形成布局合理、产业清晰的产业发展带,成为我市文创产业发展的新高地。

二、进一步提升存量园区质量。在之江文化产业带建设启动,文创产业发展空间进一步拓宽、理顺的基础上,对已有的文创园区、街区等存量空间需要作进一步梳理。对于符合区域规划和产业布局、发展良好的园区,要进一步鼓励和扶持其做大做强,根据新形势积极求新求变,拓展出新的园区经营服务模式。

三、进一步明确园区建设主体。文创园区建设的出发点和最终点,是为了发展地方经济,同时在其运营过程中,也离不开所在地政府的管理和服务,因此,园区建设、推进的主体,始终是所在地一级政府,尤其在当前“放管服”背景下,涉及园区建设的诸多管理权限下放,所在地一级政府的主体管理、协调作用更加凸显。从今后发展趋势来看,地市一级政府抓规划统筹,区县一级政府抓推进落实的工作分工将更加明确。

您的意见和建议,给我们今后的工作提供了诸多有益的启示,殷切希望您今后能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市文创产业发展,为我市打造国际文化创意中心献计献策。

 

中共杭州市委宣传部

201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