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政办函〔2006〕253号
各区 、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确保我市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工作有序有效开展,根据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建住房〔2006〕16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九部委〈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国办发〔2006 〕37号)和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建住房〔2006〕166号以及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物价局、省工商局建房发〔2006〕219号精神,坚持深化改革和加强法治并举、整顿规范和促进发展并重,一手抓发展、一手抓规范,加大对我市房地产市场交易环节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努力营造主体诚信、行为规范、监督有力、市场有序的房地产市场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市房地产市场整顿规范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杭州市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和建设部、省建设厅及本实施意见要求,分别成立专项实施组,制订专项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能、目标、责任、内容和人员、要求、时间等,于今年10月15日前将专项实施组机构和工作方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专项实施组的方案,于10月20日前从各成员单位抽调专门人员,每月安排不少于10天的集中办公时间。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提供必要的集中办公条件,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必须服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调度和工作安排。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
(二)加强对商品房预(销)售活动的动态监管;
(三)加强房地产广告发布管理;
(四)加强房地产展销活动管理;
(五)加强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管理;
(六)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
四、工作部署
本次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整顿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9月中旬至10月上旬)。
1.通过多种形式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宣贯建住房〔2006〕166号、建房发〔2006〕219号等文件精神,不断提高其认识,促使其真正成为房地产交易秩序整顿的主体。牵头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建委、发改委、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工商局、物价局。
2.通过电视、报刊、广播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房地产交易秩序整顿的目的、意义和主要内容。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市建委、发改委、规划局、房管局、国土资源局、工商局、物价局。
3.各部门利用各自公开的热线电话,受理群众投诉,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市建委、发改委、规划局、房管局、国土资源局、工商局、物价局;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
(二)检查整改阶段(2006年10月中旬至2007年5月底)。
1.部署本地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服务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自查重点为企业有无发布虚假信息广告、炒卖房号、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哄抬房价、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有关通知要求向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取建设部统一设计的表格,并将自查自纠表及报告于今年12月底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抄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在杭开发的省直企业在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同时,需抄报省建设厅、省发改委。
2.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市建设、发展改革、规划、国土资源、工商、物价、宣传等部门配合,组织力量进行集中检查。检查重点为:
(1)企业自查内容;
(2)群众投诉较多、反映较为强烈的企业和项目;
(3)开发企业近3年来的开发业绩、专业技术人员、注册资本、开发经营行为、价格行为。
在各专项实施组按各自方案开展检查整治的同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每两月组织一次联合执法检查活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作出综合执法处罚决定。宣传部门积极配合做好检查活动报道工作,并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予以曝光。
(三)总结提高阶段(2007年6月)。
市建设、发展改革、规划、国土资源、工商、物价、宣传等部门结合各自职能,对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工作中反映出来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和回顾总结,并于2007年6月10日前将书面总结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各部门总结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整顿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综合分析,并于2007年6月底前将总结书面报送省建设厅、发改委、工商局和省物价局。各专项实施组应根据方案实施中反映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并在总结中予以体现。需通过市政府研究、批准才能确定的政策建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统一报市政府研究决定,以进一步完善房地产交易秩序监管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在国家对房地产行业进行宏观调控的形势下,虽然我市曾多次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和规范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但当前我市房地产市场的矛盾、纠纷仍然较多,整顿和规范任务依旧繁重。各级政府及市各有关部门必须把思想认识统一到认真贯彻建住房〔2006〕166号、建房发〔2006〕219号等文件精神上来,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省政府的决策和部署。
(二)形成工作合力。房地产交易环节涉及的问题比较复杂,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例会、简报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做好统一协调、管理和监督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形成合力,依法界定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处理程序,加大查处力度,认真抓好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各项工作。
(三)明确主体责任。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整顿和规范工作必须紧紧抓住房地产开发企业这个市场主体,通过各种方式使其深刻领会建住房〔2006〕166号、建房发〔2006〕219号等文件精神,敦促其按时完成自查自纠任务,主动配合政府做好市场交易秩序整顿的各项工作。
(四)搞好宣传工作。宣传部门要积极配合各有关部门做好宣传报道工作,通过电视、报刊、广播等新闻媒体的宣传,为本次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整顿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舆论氛围和监督氛围。
(五)落实工作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好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专项整治活动的牵头部门作用,市建设、发展改革、规划、国土资源、工商、物价、宣传等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和本意见要求,尽快制订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整顿规范专项实施方案,并将职能、目标和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处室和人员,务求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杭州市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件
杭州市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
交易秩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杨戌标
副组长:何荣坤(市政府)
成 员:朱金坤(市建委)
董建平(市发改委)
杨 坚(市房管局)
阳作军(市规划局)
储根荣(市国土资源局)
章建成(市工商局)
李爱国(市物价局)
魏皓奔(市委宣传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房管局),杨坚兼任办公室主任,张良华(市建委)、何新根(市发改委)、陈玮(市规划局)、徐春喜(市国土资源局)、奚素勤(市工商局)、吴槐庆(市物价局)、叶生荣(市委宣传部)任办公室副主任。
办公室成员:市房管局市场处、产权交易中心负责人;市建委房开处、设计处、市场处负责人;市发改委市场流通处负责人;市规划局用地处、建管处负责人;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管理处、土地利用处、土地交易中心负责人;市工商局合同处、市场处、广告处负责人;市物价局服务价格处负责人;市委宣传部宣传处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