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物价局关于在全市开展价格监督服务进社区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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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政办函〔2006〕181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物价局《关于在全市开展价格监督服务进社区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六年七月十一日

 

关于在全市开展价格监督服务

进社区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物价局  二○○六年六月二十七日)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开展价格监督进社区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检[2005]805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物价局关于在全省开展价格监督服务进社区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6]77号)精神,为进一步完善社区价格监督服务机制,为社区居民提供便捷的价格服务,促进和谐社区建设,现就我市开展价格监督服务进社区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价格监督服务进社区活动,在全市逐步建立健全社区价格监督网络,完善社区价格监督机制,提高价格政策的透明度,保障国家价格法律法规规定及价格收费政策在社区的贯彻执行。积极发挥价格主管部门的服务职能,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和价格政策,化解价格矛盾,处理价格纠纷,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社区居民的价格权益,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主要内容

(一)建立社区价格监督网络。以区、县(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为主导,城市街道(办事处)为基础,通过建立价格监督点或聘请义务监督员等方式,逐步建立健全城市社区价格监督网络。依托社区价格监督网络,将价格社会监督与价格便民服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把价格监管职能延伸到社区,充分调动社区居民参与价格监督的积极性,切实维护社区居民的价格权益。

(二)完善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各地要认真总结推行城市社区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的经验和成果,不断完善公示内容,改进公示形式,提高公示效果。价格主管部门要结合社区价格监督网络建设,探索建立社区价格和收费公示的长效管理机制。

(三)密切联系群众,提供价格服务。价格主管部门要建立社区价格监督、社区价格服务联系制度,开展义务价格监督员业务培训,加强工作指导。要通过价格监督点或义务监督员及时了解社区价格问题,疏导价格矛盾,化解价格纠纷,并定期向社区居民宣传价格法规和政策。

(四)明确价格监督员职责,切实发挥价格监督作用。建立价格监督员制度是增强社区居民主人翁意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价格管理与监督的有效途径。价格监督员的主要职责和工作内容是:

1.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围绕社区居民关心的价格问题,组织开展符合社区特点的价格宣传活动,把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送到社区居民手中,保障社区居民的知情权,使其能够运用价格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2.协助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落实价格与收费公示制度和社区经营者明码标价制度。利用社区宣传栏、广告栏,公示社区居民关心的价格与收费政策。有条件的地方,也可用《居民价格服务卡》的形式予以公示。

3.收集、监督与社区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价格和收费政策的执行情况,协助价格行政执法人员开展监督检查,协调处理社区内的价格矛盾。

4.收集社区居民价格举报信息,并及时反馈价格主管部门。

三、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价格监督服务进社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工作量大,涉及面广,需要上下配合,齐抓共管。2006年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2006年上半年,做好调查、规划、制订实施方案等工作,全面开展区、县(市)的价格监督服务进社区工作。

(二)2006年三季度,对价格监督服务进社区工作进行一次检查。

(三)2006年底,对价格监督服务进社区工作进行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明确明年的任务。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社区是具有经济服务功能、满足居民基本生活需求的场所,价格和收费政策在社区能否得到贯彻落实,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开展价格监督服务进社区活动,把知情权、参与权、投诉权交给人民群众,调动其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的积极性,不仅可以完善社会监督机制,有效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也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巩固宏观调控的成果奠定了基础;同时,也密切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优化了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因此,各级政府要把这项工作作为执政为民的重要内容,认真抓实抓好。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以此为契机,改进工作作风,服务人民群众,切实加强与社区居民的联系,把价格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营造和谐稳定有序的氛围。

(二)加强领导,周密部署。价格监督服务进社区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工作,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价格监督服务进社区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并给予必要的人员保障与经费支持。价格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实施步骤,采取先行试点、典型引路、稳步推进的方式,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价格监督服务进社区工作取得实效。

(三)广泛发动,合力推进。价格监督服务进社区工作需要各个方面的支持配合,价格主管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争取民政、卫生、街道办事处等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价格监督服务进社区工作的目的、意义,通过召开有关部门和街道、社区居委会负责人参加的动员大会,印发宣传提纲、公开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以取得广大社区居民、有关部门的理解和支持。

(四)建立机制,长效管理。价格监督服务进社区是一项长期性工作,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符合本地区特点的实施方案,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实施长效管理。价格主管部门要制定价格监督点工作制度、义务价格监督员工作守则和工作联系制度等规章制度,为价格监督服务进社区工作提供制度保障。要通过价格监督点和义务价格监督员,及时听取居民群众对社区价格和收费的建议、意见,强化社区价格监督和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