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认识 ,统一思想切实搞好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时间: 2019- 08- 15 15: 38 来源: 浏览次数:

 

本刊编辑部

 

行政审批制度是政府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管理经济和社会的一种基本手段和方法,在过去较长的时期内对经济和社会生活产生过重大而积极的影响。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政府管理经济和社会的手段必将发生质的变化。各种名目的行政审批项目,事实上有相当一部分已经成为影响杭州投资环境,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障碍,迫切需要改革。为此,市委、市政府决定,通过半年左右时间的努力,基本完成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实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搞市场经济,就是要最大限度地依靠市场来配置资源。实践证明,在许多方面,市场调节比行政审批更公正、更有效,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更大。过多过滥的行政审批会阻碍市场的发育,束缚企业的手脚,降低其活力。二是切实改善投资环境,再创杭州经济发展新优势的需要。区域经济的发展,存在着相互依存、相互竞争的关系。一个地区、一个城市有无竞争力,其经济和社会能否较快、较好地发展,最根本的一条就是看你的投资环境有无比较优势,对人才和资金是聚集的还是发散的。一个明智的政府,一个明智的从事经济工作的部门领导,必须着眼于这样一种严酷的经济竞争规律,最大限度地来减少自己不必要的审批,来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三是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依法行政的需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必须转到加强调控、制定市场规则、实施依法行政和监督管理上来,把政府审批管理企业的具体、微观的权力放给“市场”,还给企业。四是转变机关工作作风,遏制腐败,促进勤政廉政的需要。过多的行政审批权容易导致一些部门把行政审批作为本部门扩权谋利的主要手段,容易给部分机关工作人员“寻租”,搞权钱交易提供机会。减少审批项目,从制度上规范审批行为,是加强廉政建设,遏制腐败现象的治本措施。

为确保此项改革达到预期目的,必须牢牢把握好改革的几个主要环节:

1、坚决取消部分审批事项。总量要达到占现有审批事项的三分之一以上。对不属于政府职能,以及不应当由政府直接管理,法律、法规规定属于企业自主权或属于企业行为的,必须还权于企业。对非限制性项目,除国家和省明确规定需要其它部门进行前置审批的外,其他都应取消前置审批,采用核准登记注册制。对国家和省要求地方直接管理的事项,从实际出发,依法改变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对我市自主确定的审批、审核事项,凡应由市场调节的要大胆放开。

2、认真做好保留审批事项的规范工作。对一些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团结的重大事项仍要继续保留审批,但要依法进行规范。一是要严格规定审批内容,明确审批条件,减少环节,简化手续、限定时间、严密操作程序;二是除国家和省的法律、法规规定外,一项审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三是积极推行制度公开。

3、加强对审批行为的监督和事后监管。一是要建立严格的内部审批监督制度;二是要建立对审批部门和审批人员的社会监督制度;三是要建立事后监管制度。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政府机关的一场自身革命,它关系到我市改革开放和经济长远的发展。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识这项改革的深刻内涵,做到小道理服从大道理,部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要加强领导,各部门要在内部建立专门的工作班子,抽调精兵强将,抓好本部门的改革工作。要讲究工作方法,既要积极稳妥,又要讲究科学性,避免随意性。同时,要注意整体配套,突出重点,合力推进。在改革中要严明纪律,对那些死抱部门利益不放,影响整个改革进程的干部,经多次教育无效的,要采取必要的组织措施;对各部门上报材料中未涉及的审批、核准事项及收费项目,一律视作自动取消;对“拆零”多报的作假现象,将根据情节轻重,追究主要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