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1月23日在杭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杭州市财政局局长 范广照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大会报告1998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9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一九九八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998年全市人民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克服亚洲金融危机的严重影响和自然灾害带来的重重困难,团结拼搏,实现了经济稳定增长,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在此基础上,1998年全市完成财政总收入86.98亿元,比上年增长17.4%,其中地方财政收入36.85亿元(含国税系统征收的增值税25%部分及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14.34亿元),比上年增长17.8%;上划中央两税50.13亿元,比上年增长17.2%。全市财政预算支出42.45亿元,比上年增长16.6%。市区及所属县(市)财政均实现当年收支基本平衡,市本级的累计财政赤字已经全部消化,全市财政收支执行情况良好,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根据浙江省省管县(市)的财政体制,杭州市不进行县(市)汇总预算。
1998年市区地方财政收入汇总预算为218535万元,实际执行为236269万元(含经济技术开发区18271万元),为预算的108.1%,比上年增长20%。1998年市区地方财政支出汇总预算为220650万元,实际执行为237221万元(含经济技术开发区24502万元),为预算的107.5%,比上年增长20.4%。
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批准1998年市本级地方财政收入预算为138090万元,地方财政支出预算(含结转)为141444万元。执行过程中,国务院办公厅召开了增收节支电视电话会议,省国税局、地税局给各地分解下达了中央增收任务和清欠指标,省财政厅又下拨了国债转贷资金,使今年的财政收支执行结果均比年初预算有所突破。但仍符合《预算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不变更杭州市本级财政收支预算。
1998年市本级地方财政收入执行结果是: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46181万元,为预算的105.9%,比上年增长16.1%。今年地方财政收入的特点:一是与工商企业关联度大的收入项目增幅不高或比上年有所下降,如增值税(25%部分)比上年增长0.2%;企业所得税比上年下降19.8%。二是由于税收征管和稽查手段的加强及清欠力度的加大,一些收入项目增长较快,如个人所得税比上年增长51.3%,城建税比上年增长25.1%,教育费附加比上年增长24.6%,契税比上年增加7441万元。三是受政策因素的影响,部分收入项目变动较大,如我市被列为全国按排污总量征收试点城市,排污费收入比上年增长1.1倍;由于三个开发区继续实行“先征后返”政策,使营业税收入下降24.6%。
1998年市本级地方财政支出145376万元,为预算的102.8%,比上年增长19%。今年地方财政支出的特点:一是对农业、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事业支出增幅均为19.1%,高于地方财政收入和地方财政支出的平均增长幅度,达到或超过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二是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增列了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支出和社会保障补助支出,两项支出分别为9812万元和4666万元。三是配合国家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增大了基本建设、企业挖潜改造、城市维护建设费、教育费附加、排污费等支出,这些科目不同程度的超预算或比上年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根据分税制财政体制预计,市本级1998年当年体制分成包括上级财政专项和体制补助款,可用资金为156830万元,加上上年专项结转资金,扣除结转下年专项资金,收支相抵,市本级当年结余11721万元,消化市本级累计赤字后略有结余。由于上级财政体制结算尚未开始,收支结余数字待上级财政决算审批后正式确定。
按照向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的政府性基金计划,据统计,1998年市区政府性基金收入36452万元,完成计划的107.7%,比上年增长20.1%;政府性基金支出31278万元,完成计划的92.6%,比上年增长15%。
1998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25866万元,完成计划的88%,比上年增长1.5%。未完成计划的主要原因是旅游附加费短收2404万元,市内电话附加短收1147万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26311万元,完成计划的89.6%,比上年增长1.4%。
过去的一年,我们在中央宏观政策的指引下,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下,为完成年初确定的财政收支平衡的目标,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明确任务,落实征收责任
1998年我市各级财税部门在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加深,经济发展速度放慢,中央又提出全国增收1000亿元的情况下,认真贯彻“稳中求进”的方针,围绕年初确定的全市经济增长目标,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扎扎实实地做好本职工作。
——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我们认真执行市人代会批准的地方财政收入任务和上级部门分配的中央增收任务。针对征收任务重,部分企业效益下降的情况,各级税务部门层层落实收入任务和增收任务,努力压缩欠税,把财税目标和实现“一个确保、三个到位、五项改革”的国家目标紧密联系起来,协调各征收部门的相互关系,调动全体财税干部的积极性,确保收入任务的完成。
——大张旗鼓地开展税收宣传活动。结合税收宣传月活动,利用各种媒体,介绍税法知识,宣传税收法规政策,特别是加强个人所得税和契税的宣传,做到广播里有声、电视里有影、报纸上有字、街道上有牌,税务宣传遍及千家万户。
——完善征管手段,提高工作效率。按照“集中征收,重点稽查”新征管模式的要求,不断完善办税服务厅的服务功能,加强对重点税源的监控和对个人所得税、个体税收的征管力度,实施纳税人分类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办税服务厅管理制度、税法公告制度、为纳税人导税制度。地税服务厅开办后,1998年又完成了农业税收办税服务厅的筹建工作,农税征收中心已经正常运转。在推进契税征管改革上,我市被国家税务总局推荐为全国先进样板。
——加大稽查力度,坚持依法治税。加强专项税收检查和经常性的税收稽查的有机结合,先后开展了对外商承包工程以及提供劳务服务、异常申报单位、漏征漏管户、饮食业发票等十余项纳税检查;对金融、保险、事务所、境外所得、旅游、邮电、电力、交通运输、餐饮等个人所得税专项重点检查,查补个人所得税税款661万元。高度重视税务举报,1998年接到税务举报125件,全部立案查处,查补和处罚税款636万元,对7位署名举报人给予了奖励。市本级1998年通过稽查手段,共查补各种税款5100万元,坚决打击了各种偷逃税收的违法行为。
(二)抓大解困,重视财源建设
1998年是实施《杭州市企业改革三年规划》的头一年,我们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抓大解困”战略,力求把财源建设与我市的经济发展战略相结合,与支持企业改革、改制相结合,与帮助企业解困相结合,从资金上、政策上抓好落实工作。
——贯彻三年规划,实施抓大解困。筹措资金1.2亿元,注入化工控股、西湖电子等企业集团,增加国有资本金,推进大企业、大集团发展;以纺织行业为解困突破口,运作结构调整等资金2125万元,专项用于杭二棉破产重组,重组后的新企业已顺利挂牌运行;制定《杭州市重点技改项目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安排贴息资金4000万元,并向省财政争取贴息资金2000万元,与有关部门一起确定对企业的19.47亿元技改项目贷款给予了贴息,尽力降低企业技改成本;筹措结构调整资金9000余万元,用于支持和帮助前景看好但面临资金困难的企业发展,以及帮助部分企业调整负债结构。
——改善环境,吸引投资,培植财源。按照市委部署,参与了《关于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若干规定》《关于鼓励外地企业来杭发展若干政策》等8个文件的财税政策研究与制定。这些财税政策的实施,为我市的后续财源建设、顺利推进再就业工程、鼓励企业开拓市场、继续扩大对外贸易与吸引外资,增强区域经济实力,起到了较好的作用。
——加大力度,全力促进开发区建设。1998年杭州三个国家级开发区经济增长速度明显加快,已成为我市重要的经济增长点。为继续支持开发区的建设,市财政部门从资金数量和资金到位上给予大力支持,全年三个开发区实际到位资金3.8亿元。
(三)合理安排,保证重点支出
在财政支出安排中,对一般预算支出坚持保证重点,兼顾一般,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对建设性预算采取适度负债的原则,抓住有利时机,加快建设速度。
——多渠道筹集资金,全力支持城市建设。1998年是我市城市建设资金投入力度最大的一年。全年市区城建支出达37.7亿元,其中市财政预算内外列支15.9亿元(含中央补助4000万元),世界银行贷款1.2亿元,国债转贷资金4000万元,银行及其他贷款解决20.2亿元,支出总额比上年增长64%。重点建设项目是:1、道路桥梁21.3亿元。2、供排水6.7亿元,包括城市防洪堤1.5亿元。3、城市绿化除道路绿化投资1.76亿元外,还增加河道两岸绿化投资2480万元、块状绿化1.35亿元。4、其他基础设施建设1.1亿元,还对各区旧城改造贷款贴息1572万元。市财政在积极筹措资金的同时,还想方设法降低建设成本,通过财政资金调度手段,减少贷款利息支出1700余万元。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提高社会保障能力。我市财政部门积极参与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支持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和城镇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健全了企业职工大病统筹保险制度,把从事个体劳动的下岗职工列入我市大病住院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建立了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把财政负担范围从原来的“三无”对象扩大到市区范围内下岗职工和离退休人员;调整了杭州市区优抚和社会救济补助标准,及时追加了生活补助费。按照财政部的规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单列预算,归口管理,并实行“零基预算”,充分保障离退休人员的生活福利待遇,仅此一项市财政增支1200多万元。为保证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和再就业,市财政通过增收节支和支出结构的调整,安排和筹集帮困资金6250万元,专项用于再就业工程。
——继续保证重点支出款项的法定增长,切实落实办案经费。我市十分重视农业、教育、科技、卫生、宣传文化等重点支出所必须的资金,支持各项事业的发展。农业方面,为稳定物价丰富市民的菜篮子供应,让市民吃上“放心肉”,安排950万元专款,扶持生猪禽蛋基地的生产和水产养殖项目;投资720万元支持农业综合开发和示范园区建设,完成了康桥蒋家滨村5000亩中低产田改造,还有滨江长河里片10000亩中低产田的改造工程还在建设中;完善水利资金征收分成办法,调动各区筹集水利资金的积极性,全年水利建设资金支出10890万元,保证钱塘江标准堤塘6公里、西险大塘12公里等市重点工程进度用款的需要;为保证土地动态平衡,支持非农建设用地,安排造地专项基金2007万元。教育方面,为保证《教育法》规定的“三个增长”,分别提高了小学、初中、高中等生均公用经费预算定额,比上年预算增加841万元;继续实行工资总额包干办法,安排缺编教师经费1026万元;筹措预算外资金1980万元,用于中河中学、源清中学等新区配套中学建设,其中源清中学已投入使用。科技方面,继续增大投入,合理调整支出结构,全年市本级科技投入4054万元。当年建立科技风险基金432万元,事业周转金122万元;支持市属科研院所体制改革的十条扶持政策和措施,已逐步实施。卫生方面,除安排好正常经费外,又追加卫生专项经费390万元,解决了卫生防疫专用设备,为创建国家级卫生防疫站提供了有利条件;对市级具有防保性质的医疗机构人员经费实行财政预算全额安排;对贫困地区的乡镇卫生院建设也给予了一定的补助。宣传文化方面,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全年安排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和文化事业建设费1300万元,重点支持改革开放20年系列宣传活动经费,支持承办全国第四届舞蹈比赛,解决了东坡剧院的大修和少儿图书馆、印学博物馆开办经费;对体育事业增拨参赛经费173万元和专项设备经费76万元,为我市体育事业的发展和夺得十一届省运会团体总分第一、金牌数第一提供了条件;此外还支持了青少年活动中心培训楼的改造。社会治安方面,保证公检法部门办案业务费,安排专项经费解决了公安刑侦鉴定专项设备,解决了戒毒所、看守所改造以及司法狱政设施建设;支持了市公安指挥中心建设,改善了特警、交警装备;还把依法治市和普法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逐年增长。全年市本级预算内用于公检法司等部门的支出达12608万元,在上年增长24.6%的基础上,又增长15.4%;用于司法狱政的经费达2836万元,比上年增长15%。
(四)规范管理,强化财政监督
——贯彻实施“三则两制”,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改革。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颁布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法规,1998年全面实施。为做好新旧制度转换衔接工作,在转发“三则两制”,提出具体实施意见的同时,对事业单位财务人员进行了全面培训,又举办了38期培训班,有2000余人次行政单位财会人员参加了新制度培训。
——进一步整顿经济秩序,规范经济行为。按照中央的部署,我市认真执行关于公检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市区罚没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在巩固行政机关通讯工具清理成果的基础上,对市级事业单位移动通讯工具也进行了清理,有870余部公费移动电话折价或退还处置;对政法机关所属经营性企业进行了调查清理,为实现脱钩做了基础准备工作;进一步落实计划外生育费“乡收县管、财政监督”的管理办法,对全市计划外生育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并对存在问题的乡镇发出“整改通知书”。
——进一步加大预算外资金管理力度。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和省政府关于预算外资金管理逐步实现“收入税收化、支出预算化、专户金库化、督查经常化”的目标要求,制定市本级预算外资金“集中统一管理,综合收支计划,增收节支奖励”的办法,明确了集中统一管理的范围,拟定对预算外资金收入实行“各家开票,票款分离,一家收款,按期结报”的管理方式和“以收定支,结合使用”的办法。为加大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力度,建立了市收费管理中心,设立了行政事业性收费档案,对收费项目实行编码制,以票管费,严格票据的结报和核销工作。
——试行政府采购制度。研究制定了《杭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制度试行办法》和先行试点的《杭州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车辆购置政府统一采购招标管理办法》。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本着“工作需要,编制配车,总量控制,从严审核”的原则,规范用车标准。通过议标和招投标统一采购的更新、新增小汽车,获得了较好的质量价格比,节省财政性支出,同时为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工作积累了经验。
——加强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为保证社会保障资金全部用于社会保障事业,我市先后制定了《杭州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杭州市区退役士兵安置保障金筹集管理若干意见》以及《杭州市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了社会保障基金预决算审批制度。在实施新制度中对多报多领下岗职工再就业资金的问题进行了纠正。还将市机关事业保险经办机构和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经费全部改由财政预算内安排,不再从基金中列支管理费。
——完善企业财会制度,落实财政财务监督。以全市财务会计工作会议为契机,认真落实加强财政监督、整顿财经秩序的各项规定。抓住企业法人会计责任和财会信息两个关键,健全财会制度,规范企业经济行为,强化企业资产管理。研究制定了杭州市《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财务监督实施意见》、《企业法人会计登记管理实施办法》、《企业资产损失核销审批暂行办法》、《违反会计法规处罚实施办法》等企业财会法规制度,基本确立了现代企业制度条件下的财会监督管理格局与工作基础。同时切实加大财政财务监督力度,夯实企业经济效益。据对市属480多家企业的年度决算审查情况看,调整决算的有93家,净调减利润0.9亿元。根据国务院部署和省政府要求,参与对农发行和粮食系统新增财务挂帐和其他不合理占用贷款问题的全面审计,参与研究制定粮食体制改革方案,规范了对粮食收购的财政补贴,为进一步实施粮食体制改革奠定了基础。
——开展对大型建设工程的审价工作。积极履行财政对基建的财务管理和监督职能,加强基建项目的支出管理,加大了对建设工程预算(标底)、决算的审查力度,努力降低工程造价。全年市财政对37个项目计有7.1亿元的投资额进行审核,净核减1.5亿元,占被审投资额的21.1%,为政府挽回了不必要的支出。
(五)资产重组,强化基础管理
——优化企业资本结构,明确国有资本投资主体。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定,在总结前几年行业主管局改制组建四家控股集团公司经验的基础上,新组建了轻工控股(集团)公司和以手工业联社资产、国有资产为基础的二轻控股(集团)公司。至此,我市组建国有资产营运机构已达9个,成员企业115个,授权经营国有资产73亿元,占全市企业类国有资产总额的49.7%。
——重组生产要素,增加企业活力。充分利用证券二级市场在资产重组方面的作用,积极引导和促进百大股份有限公司与园林旅游业的重组,实现商贸与旅游的跨业发展;促进了分属两个系统的杭州大厦和杭州新天龙商厦的合并重组,发挥黄金地段黄金效益;对一些有条件的企业,转让部分国有股权给企业经营者和职工,使经营、科技、销售骨干的利益与企业的前途紧密结合在一起,增强了企业市场竞争中的活力。
——强化国有资产基础管理。首次编制《杭州国资统计》,全面反映我市的国有资产总量、分布、结构、效益以及单个国有企业的基本数据。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我市全面开展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全市共有2576户城镇集体企事业单位参加了清产核资,全市非金融地方城镇集体企业2261户,资产总额155.5亿元,负债总额113.7亿元,所有者权益42.3亿元,资产负债率为73.4%,初步摸清了集体企业的家底。
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看到在预算执行中还存在着不少问题。一是部分企业经营困难,欠税问题仍然比较严重,尚有3.7亿元的增值税抵扣税款未予抵扣,使主体税种增长乏力;二是建设资金紧张,工程建设项目又普遍超概算,给财政资金供给带来较大压力;三是支出结构还不尽合理,财政负担过重,公共财政和重点支出财力不足,等等。所有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采取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一九九九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
根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对今年财税工作的部署和市委提出的经济工作的总体目标,我市今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十五大精神为指导,继续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加强财源建设,努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强化税收征管,依法理财治税,保持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优化支出结构,保证重点支出,促进社会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加大财政管理和监督力度,严肃财经纪律,实现财政收支平衡。按照这一指导思想,考虑1999年杭州市国内生产总值计划增长10%,为使财政收入增幅不低于国内生产总值的增幅,1999年的财政收支预算(草案)编列如下。
1999年市区地方财政收入汇总预算为26.47亿元,比上年增长12%;市区当年地方财政支出汇总预算为27.62亿元,比上年增长16.4%。
1999年市本级地方财政收入预算为16.23亿元,比上年增长11%。主要收入项目情况是:1、增值税(25%部分)48500万元,比上年增长4.2%;2、营业税30680万元,比上年增长11.4%;3、企业所得税23000万元,比上年增长5.7%;4、涉外所得税13450万元,比上年增长14.2%;5、个人所得税13900万元,比上年增长15%;6、城建税33430万元,比上年增长5%;7、企业所得税退库16000万元,与上年持平,用于增加市技改统筹资金及兑现所得税返还政策;8、各项亏损补贴45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粮食、菜篮子、煤气、公交等城市公用事业的政策性亏损补贴,以及部分企业主管部门转制过程中的补助;9、农业四税11300万元,比上年增长10%;10、其他税收18800万元,比上年增长14.9%;11、其他收入9600万元,为上年的95.8%;12、教育费附加收入13220万元,比上年增长5%;13、排污费收入7400万元,比上年增长16.3%。
根据1999年收入计划(草案),市本级当年可用资金预计比上年增加2.1亿元。增加的可用资金主要用于农业、教育、科学、卫生和宣传文化等重点事业支出的法定增长4200余万元;工改增资3000万元;公检法工商部门执罚执收相分离及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后,增加支出320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排污费等专项收入全部用于相应支出;适当考虑了住房改革所需资金。
1999年杭州市本级地方财政支出预算,根据当年可用资金安排170880万元,比上年增长17.5%。主要支出项目的安排情况是:1、农业支出4995万元,增长17.6%,其中安排农发资金800万元,生猪禽蛋奶牛资金600万元,副食品基地资金50万元;2、教育、科学事业费增长15%,高于地方财政收入的增幅;3、文化事业费增长17.6%,高于地方财政收入的增幅;4、卫生中医事业费增长17.6%,不低于地方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5、对党政群、计划生育事业费和公检法支出作了相应的保证;6、科技三项费用支出3350万元,增长15.5%;7、城市维护费支出33430万元,增长9.5%;8、基本建设支出6000万元,与上年实际支出持平;9、企业挖潜改造支出5840万元,与上年实际支出基本持平,其中根据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政策的要求和支持发展商业连锁店安排2000万元;10、教育费附加支出12970万元,增长14.9%;11、排污费支出7400万元,比上年增长86.3%;12、预备费2400万元,按支出预算的1.4%安排。此外需说明的是,由于1998年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排污费超收较大,年终省财政体制结算时还将对我市部分专项建设给予支持,需结转的项目和资金超过往年。1999年包括结转项目资金的支出预算达18.85亿元。
1999年市区政府性基金收入汇总计划32360万元,为上年实际收入的86.5%,主要原因是由于1998年菜地建设基金征收数比1997年增加4.5倍,1999年无此增收因素。政府性基金支出汇总计划32905万元,比上年增长2.1%。
1999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计划27780万元,比上年增长3.6%。主要项目是:城市公用事业附加21600万元,比上年增长2.8%;地方水利建设基金5000万元,比上年增长6.5%。
1999年市本级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计划27620万元,比上年增长1.3%。主要项目是: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支出21600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支出5000万元,比上年增长2.4%。
三、一九九九年财政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加强宏观调控,拉动经济增长
按照中央适当调整财政调控力度的要求,集中财力,支持重点投资项目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水利建设,推进城市化进程。要使用好中央特别国债转贷资金。积极主动地运用以财政贴息为主的财政政策,引导企业拓展融资渠道,增加高科技投入和企业技术改造。要认真落实鼓励外商投资和外地企业来杭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实施以开放带动经济增长的发展战略。要继续支持开发区的建设,切实帮助解决一些发展中的困难。对负债建设采取既积极又稳妥,既不失时机又把握适度规模的原则。
(二)支持企业改革,提高经济效益
按照市委市政府扶优扶强和搞活中小企业的战略,结合财源建设规划,加大扶优扶强力度,大力培植重点财源企业,增强经济发展后劲。支持优势企业兼并、联合、收购和托管弱势企业,促使资产合理流动,提高资产整体效益。研究制定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战略和扶持政策,使高新技术产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参与研究国有工业企业摆脱困境的措施和办法,制定扭亏解困的具体方案及步骤。积极推进粮棉流通体制改革,研究粮食系统新增财务挂帐消化政策,完善粮食购销价格机制。要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政策性退库资金的使用。安排好国有企业的解困资金,支持下岗职工再就业工程,保证财政承担的三分之一再就业资金,预算不留缺口,资金足额到位。规范控股公司的权利、义务,理顺政府、控股公司、企业三者之间的关系,明确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完善企业工资分配政策,全面推行“基准浮动”的工资总额与实现利润挂钩的工资管理办法。
(三)坚持依法治税,依法组织收入
要进一步规范税收秩序,各级政府应积极支持税务部门行使依法治税的权力,切实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清缴欠税,惩治腐败。税务部门要提高税收征管水平,加强税法宣传,以组织收入为中心,落实目标责任,及时足额组织各项税费入库,保证完成收入任务。在税收征管上,大力推进现代化手段,发挥计算机联网作用,努力降低税收成本,提高征管效率;要增强服务意识,广泛开展“办税服务厅规范化服务”活动,简化纳税申报手续,方便纳税人。在税务稽查上,继续加强对漏征漏管户的排查,减少漏管户,把专项检查与经常性稽查工作结合起来,强化和规范税务稽查,通过稽查,促进堵漏清欠,减少收入流失;发挥社会舆论监督,支持税务举报,对举报有功人员按规定给予重奖;加强与政法机关的联系,制止和查处各种违反税法的行为,严厉打击偷、抗、骗税等犯罪活动。此外,要重视小税种和零星税源的征收工作;做好有关“费改税”的征收准备工作;要坚决取消财政收入过渡户,纠正征收管理上的违规行为;还要做好各项税务代征工作。
(四)增强预算观念,严格支出管理
要按照中央的改革步骤和经济运行的具体情况,统筹安排好各项财政资金,继续保证农业、科技、教育、救灾等重点支出以及各项改革措施的资金到位。保证干部职工工资的发放和公检法等部门必要的办案经费。根据预算内外资金“结合使用、统筹安排”的原则,逐步建立起与收支统管相适应的预算定额分配制度。积极推进事业单位机构改革,适当削减对事业单位的财政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实施财政周转金整顿方案。财政资金要逐步退出应由市场配置资源的经营性和竞争性领域,转到满足社会事业和公共需要方面来。继续贯彻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人、车、会、话”等经费支出,抑制行政性支出过快增长。要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建立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在积极稳妥的基础上,扩大政府采购的范围。进一步加强公费医疗经费和企业职工医疗统筹资金的管理,减少公费医疗经费和医疗统筹资金的损失浪费,为实施新的医疗保险制度做好准备。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规范社会保障基金收支。要加强建设项目的审价工作,加大建设工程决算财务监管力度,尽快建立起专业化的建设项目审价中心,逐步扩大工程项目审价范围。加强政府负债资金的管理和财务监督,建立政府负债风险资金。探索国有资本金预算管理办法,规范国有资产收益收支行为。
(五)加大监管力度,规范经济行为
认真落实加强财政监督,整顿财经秩序的各项规定。贯彻落实好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一系列措施,切实做好罚没收入、行政性收费和社会保障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督促各区县(市)和有关部门按照中央的规定执行。根据财政部门职能转变的要求,对企业财务要将工作重心转移到财政财务监督与加大稽查力度上来。切实加强对国有企业财务监督,研究制定《杭州市国有控股(集团)公司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务总监管理办法》、《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条例》,完善监事会制度,逐步建立企业的外部监督与内部财务约束相结合的现代化财务监督管理机制,督促企业用好财务自主权。加强对国有资产的动态监管,研究制定《国有企业重大事项、重大决策报告备案制度》。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条件下经营者的激励与约束机制。进一步规范会计工作秩序,继续加强会计法律、法规建设,开展会计执法检查工作,促进会计工作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要进一步加强财税干部队伍建设。在推行政务公开和形象工程的同时,强化内部管理,建立和健全规范化的内部管理和监控制度,抓好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高标准、严要求带好队伍。要学好邓小平理论,加强勤政廉政教育,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增强财税系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各位代表,完成今年的各项收支预算和财税工作,任务艰巨而光荣。我们将在市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落实中央和省市的各项指示,精心组织,扎实工作,确保各项财税任务的圆满完成,为杭州以崭新的面貌跨入新世纪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