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时间: 2019- 08- 14 17: 25 来源: 浏览次数:

杭政办函〔2005〕87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经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 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五年四月七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市经委 二〇〇五年二月六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 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浙政发〔2004〕21号)精 神,加强全市工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按照《浙江省 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 做好工业和商贸若干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4〕76号),结合我市工矿 企业安全生产特点,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切实做好工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是实践“三 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 的具体体现,是贯彻落实市委九届八次全会精神、 创建“平安杭州”战略部署的重要措施。各级各部 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增强做好工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 感,把工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放在十分突出的位置 抓紧抓实。 从2005年起,3年内实现全市工矿企业生产 安全事故总量、事故死亡人数、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三项指标年增长率为零,并力争有所下降。 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地位,增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安全责 任意识,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各个部门、基 层单位和重要岗位。对不重视安全生产,不落实安 全生产责任制的单位,发生重大事故的,要按照“四 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 责任。

 二、严格项目管理,认真落实安全设施“三同 时”制度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项目管理的有关 规定,新建和改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 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 全设施投资应纳入建设项目概算。矿山企业,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 使用企业以及其他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 项目,必须委托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后方可实 施,并分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和安全条件论证。 加强企业的安全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测、检验 工作,检测、检验不合格和按有关规定审查验收不 合格的设施、设备,不得投入使用。

三、督促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引导企业进行技 术创新

 各地各有关部门应督促企业及其负责人加强 企业内部管理。企业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保 证安全生产的必要投入,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 重大危险源监控工作,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要督促企业认真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考核工作, 扎扎实实做好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应引导企业加强技术创新,加 大安全生产科技进步投入,研究适应现代化生产需要的安全技术和安全工艺,大力推广安全适用、先 进可靠的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鼓励和支持企业 进行安全生产方面的技术改造,坚决依法淘汰落后 设备。

四、加强培训,增强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素 质

各地各有关部门应督促企业做好安全生产技 术培训和岗位培训工作。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所 有员工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法律、安全生产知识培 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掌握 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取得必要的资格证书,增 强从业人员的识灾、防灾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提 高现场临危救助能力,形成人人关注安全、关心安全、重视安全的良好氛围。

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重点领域的安全管理

(一)加强机械冲压设备安全管理

 1、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安装和使用安全防护装 置。根据《冲压车间安全生产通则》(GB8176—87) 中“禁止设计、制造、购买和安装无安全保护装置及 不安全压力机”、“工厂必须在压力机危险区,为操 作者选择、提供并强制使用安全装置”的要求,凡手 距模区100毫米以内作业或冲模经常变换的冲压 设备,必须安装可靠、有效的安全装置和防护设施。

2、加强冲压设备安全性能检测工作。各地应 及时公布本地冲压设备生产企业产品的安全性能 检测情况,对在用冲压设备开展安全性能测试,经检测合格的,发给《冲压设备安全准用证》,并建立 冲压设备检测档案;经检测不合格的,应停止使用 并进行整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一律予以淘汰。杜 绝无技术参数标牌、无生产厂家标志、无安全防护装置的“三无”设备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投入 使用。

 3、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各地应加强监督检查, 对不按规定使用安全防护装置的企业,有关部门应严肃查处。凡按规定应安装防护装置而不安装的, 或者已经安装防护装置又拆除的企业,一律责令其 停业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予以关闭。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应建立冲压事故报送制度,做好手外伤事故的统计工 作。

(二)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管理

 1、抓好行业规划,规范企业发展。各地应结合 实际,切实抓好化工行业规划工作,做到统一规划、 合理布局、规范发展,鼓励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和装备,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坚决制止危及安全生产的 低水平重复建设。

 2、严格把好准入关,提高企业本质安全程度。 各地应依法开展各项行政许可,严把安全条件准入关,从源头抓好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本质安全。积极 引导企业应用先进的安全装备和防护设施,提高安 全生产保障能力。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要依法采取有效措施促使其退出危险化学品企业行 列 。

 3、加强重大危险源监管,切实预防公共危害。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逐步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 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大对存在重大危险源企业的监督管理力度,有效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切实预防危 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的公共危害。

 4、高度重视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工作,落实废 弃危险化学品无害化处置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 要高度重视废弃危险化学品的无害化处置工作,落实无害化处置责任,做到“谁拥有、谁负责”。对无 主废弃危险化学品,应由所在地县级以上政府落实资金,统一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三)加强矿山安全管理

1、抓好行业规划,严把市场准入条件。各地要 根据当地经济发展需要和地区资源分布状况,统一 规划,合理布点,联合国土资源、公安等部门严把市场准入关,力争使矿山形成规模化、机械化规范开 采;对于生产规模过小、安全距离不够、对周围环境 破坏严重及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的矿山企业要依 法予以关闭。矿山企业必须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投入生产,严禁无证开采。

2、积极引导矿山企业采用先进适用技术进行 开采,淘汰落后的生产方式。对于露天矿山,必须 坚持采用中深孔和浅孔排炮开采技术,严禁进行扩壶爆破一面墙式开采;对于地下矿山,必须形成完 整的开拓系统,严禁形成独眼井,通风系统、运输系 统、排水系统及生产用电应符合规范要求,使我市 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3、加强基础管理,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矿山企 业必须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为载体,完 善各项基础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必须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 识。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要保证安 全生产的投入,改善安全生产环境;落实各项安全 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四)加强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管理

 1、抓好行业发展规划,严格控制企业数量。各 地要根据市场需求,合理确定企业数量和生产规模。进一步落实省政府浙政发〔2004〕21号文件的 要求,建立积极稳妥的退出机制,确保烟花爆竹行业的安全生产和社会安定。

 2、全面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严禁违法生 产和销售。严格烟花爆竹生产和批发零售企业安 全生产准入条件。烟花爆竹生产和批发零售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 证》,严禁无证生产和销售。

 3、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工作,全面提高企业管理 水平。各地要督促和指导企业完善和落实各项安 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按照烟花爆竹生产规范和技术要求组织生产。要加大安全投入,不断改善 安全生产条件,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 隐 患 。

 4、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对烟花爆竹 行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各地要根据烟花爆竹行业 安全管理职能的调整,及时落实和明确各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和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烟花爆 竹行业的安全监管理力度,制订和完善事故应急救 援预案,严防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