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政办函〔2004〕254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 位:
为切实推进我市电子政务建设和应用,提高机 关效能,根据杭州市电子政务应用推进大会和机关效能建设的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推进全 市电子政务建设和应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化完善“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和 应用 “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和应用要重 点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1、开发建设政府门户网站英文版 为了向国外人士展示杭州整体形象,拓展政府门户网站的服务范围,2004年要完成“中国杭州” 政府门户网站英文版的建设,并建立健全信息维护 体制。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建设要求积极配合; 各区、县(市)要加强对本级政府网站英文版的规划和建设,对已经建设的政府网站英文版要规范管理 和不断完善。
2、实现政府门户网站统一登录 为了进一步整合资源,为用户提供统一入口,今年年内政府门户网站要实现统一登录功能,即 “市民邮箱”帐号可以登录政府门户网站和所有子网站,享受会员服务,在此基础上实现单点登录功 能。凡是有会员制应用的各部门子网站要按照政 府门户网站的统一要求,在今年年内做好统一登录 的实施工作,单点登录功能待门户网站开发完成后另行部署。
3、大力推进政府门户网站和“市民邮箱”应用 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 发“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的 通知》(杭政办〔2004〕3号)和《关于加强“中国杭 州”政府门户网站及“市民邮箱”推广应用工作的通 知》(杭政办函〔2004〕24号)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 主动开展网上接待、网上办事、网上调查、网上听政、建言献策,积极参与政务论坛,认真做好转请处 理事项的落实工作。要充分利用“市民邮箱”发送 各类政务信息、服务信息和帐户信息,增强与市民 的互动,医保信息的发送要在试点的基础上尽快向 全体市民电子邮箱用户推广。
二、加快推进网上审批和网上办事工作进程
1、开发建设杭州市网上审批、网上办事平台 全市电子政务应用推进大会要求各类审批、服务类事项在门户网站上实现统一受理和反馈,并对 网上办事实现全过程管理。今年年内,政府门户网 站将启动统一受理和反馈平台的建设,通过与市投 资项目网上审批系统的对接,在15个窗口单位开 展投资项目网上审批事项统一受理和反馈的试点 工作,并逐步延伸到所有部门的所有网上办事项 目。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市政府令第202号)的要求,全面做好政府 信息公开工作,同时要规范各类审批和服务流程, 增加工作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在开发网上办事应用时,应主动与市政府办公信息处理中心联系, 做好相应的接口工作。
2、大力推进网上办事工作面向公众服务的各类办事项目要紧密结合政 府职能转变和管理体制改革,逐步推开包括网上申 报、受理、办理、查询、结果反馈等过程的网上办理 工作,年内各职能部门至少要有一个办事项目实现在线办理。网上办事系统应以“市民邮箱”作为网 上办事者的身份验证和双方沟通的基本渠道。
三、抓紧做好各部门政务外网接入全市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工作 各区、县(市)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统一全市电子政务网络平 台的通知》(杭政办函〔2004〕26号)要求,抓紧做好 部门政务外网的建网工作或原有计算机网络的迁移和改造工作,尽快接入全市电子政务网络平台, 实现网络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
四、全面做好办公业务系统的升级改造工作
1、统一电子公文格式标准 要通过建设杭州市电子公文交换平台,在市级机关统一配发电子公章,实行统一的杭州市电子公 文交换标准,并在市政府与各部门之间、部门与部 门之间实现电子公文的单轨制运行和网上会办、会 签,提高办文效率。
2、统一使用公务电子邮箱 目前,市政府各部门及工作人员已配发政府门户网站的公务电子邮箱,公务电子邮箱将逐步替代 原杭州市党政机关计算机通信网用于收发文的 NOTES邮箱。各部门、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要统一使用公务电子邮箱,将其作为公务往来和内部办 公的专用邮箱,落实专人进行维护。各部门在子网 站上自行建立的邮件系统今年年底前要全部迁移 到公务电子邮箱。
五、积极探索决策支持系统的建设 为更好地利用现代计算机网络技术为市领导 决策提供依据,市政府办公信息处理中心正在着手建设决策支持系统。通过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平台 及数据统计、分析等功能的建设,为领导进行社会 与经济管理决策提供综合信息与决策分析服务。 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好相关信息资源的采集提供和数据交换工作。 电子政务建设是一项关系机关管理现代化、行 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城市信息化发展的重大系统工 程,必须实现全市统一规划,确保互联互通,资源共享,防止和克服盲目投资,重建设、轻应用等问题。 市政府办公信息处理中心要在《杭州市信息化发展 总体规划》和《杭州市电子政务实施纲要》的指导 下,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的有关规定,组织各区、县(市),市政府各部门研究制订全市政 务信息化建设任务指导书。各区、县(市)政府,市 政府各部门要根据全市政务信息化建设任务指导 书的要求,做好本地区、本部门政务信息化的组织实施工作。
附件:杭州市电子政务网络平台部门政务外网建设技术指导书(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四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