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杭州市民政局关于本市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试行全市通办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 ||||||||||||||||
时间:2019-08-01 16:54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浏览次数: | ||||||||||||||||
一、项目背景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本市户籍人口跨区流动已成为新常态,人户分离现象明显,群众对跨区办理婚姻登记的需求和期盼较高。 二、项目依据 民政部、国家发改委《民政事业十三个五年规划》 浙江省发改委、浙江省民政厅《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在杭州开展本市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市通办试点工作的批复》(浙民复〔2019〕11号) 三、项目主要内容 全面启动本市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试行全市通办。 本市居民同外国人、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以及华侨的婚姻登记由市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四、项目实施对象 男女双方或一方为本市户籍办理内地居民之间的结婚登记、离婚登记或者补领婚姻登记证,可由本市任一区、县(市)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五、项目保障措施 加强婚姻登记机关场地建设、工作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全面建立跨区域登记、双休日结婚登记预约制度。 六、项目实施时间 2019年8月7日起施行。 七、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为杭州市民政局,解读人为杭州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许东良,地址:杭州市文三路359号,联系电话:8700817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