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促销积极开拓杭产品市场若干意见的通知
时间: 2019- 07- 09 15: 20 来源: 浏览次数:


杭政发〔1998〕165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加强促销,积极开拓杭产品市场,对于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确保完成全市国民经济各项主要目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为了进一步统一认识,调动各方面力量做好促销工作,提高杭产品的市场占有率,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把加强营销、开拓市场作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环节来抓

1、加快产品结构调整,努力提高杭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各工业企业要尽快改变产品结构调整缓慢的局面,加强市场调研分析,及时把握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的消费热点,加速产品开发和投产、达产,努力实现“设计研制一代、试制鉴定一代、小批投产一代、批量生产一代”,使杭产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断拓展自己的生存和发展空间。

2、进一步完善营销策略,实现杭产品在市场竞争中的准确定位。各工业企业要从实际出发,研究确定产品的市场目标,要以拓展东南沿海地区、大中城市市场为目标多出精品;要以拓展内地、农村市场为目标积极扩散现有产品;要以拓展国际市场为目标积极发展“外向型产品”。要注意发挥“名厂”、“名店”、“名品”、“名人”作用,通过合资、参股、合作等形式,到外市外省开办生产企业,变“产地销”为“销地产”,进一步扩大杭产品在全国市场和国际市场中占有的份额。要注重营销策略的研究和策划,建立专门的班子,并积极利用社会力量来开展这项工作,舍得在营销工作上增加投入。

3、积极推行现代营销方式,不断加强营销网络建设。要建立和完善企业市场部,利用代理制、连锁经营、配送中心、贸工农一体化等现代流通组织形式,利用“因特网”、“中国商品交易中心计算机网”等现代营销手段,以及建立专柜、专卖店、市场经销点、分公司、办事处等形式的销售服务网络,积极有效地开拓市场。

4、进一步加强营销队伍建设,制订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要迅速改变我市企业营销力量薄弱、营销人员偏少的状况,尽快把一些文化程度高、年纪轻、懂业务、会经营、有强烈市场意识的人员充实到营销第一线。高技术含量产品生产企业要在工程技术人员中选聘营销人员,提高营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要大力提高营销人员素质。要继续发扬“千山万水”“千言万语”“千辛万苦”的推销精神。要加强对营销人员的培训,注意培养和提高营销人员自觉运用现代营销方式方法的能力,使营销队伍懂产品、懂技术、懂市场、懂经营。要在大力提倡敬业精神的同时,不断完善与营销成果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营销人员的积极性。

5、积极推进工贸结合,联手拓展市场。各工业企业要充分利用商贸企业现有的网络优势,商贸企业要积极经销本市产品。工业、商贸企业要以改革的思路,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通过合资、参股、控股,积极寻求以资产为纽带的新的合作形式。

二、加强对企业营销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服务

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政府及有关部门必须加强对企业营销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目前特别要做好典型引导、信息引导、政策引导和营销知识培训等工作。为鼓励支持本市工商企业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政府及有关部门将采取以下措施:

1、成立杭州市拓展市场领导小组和杭州市市场营销协会,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加强对企业营销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服务。杭州市拓展市场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负责,市经委、贸易办等有关部门领导参加。市场营销协会作为联接政府与企业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将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市场调研、促销策划、学术交流、人才培训等多项服务。

2、继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形式,为企业拓展市场牵线搭桥。市经委、市外经贸委、市贸易办、市经协办、市委宣传部等部门将每年择机在国内国外联合举办杭州产品展销暨经贸洽谈会,并积极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在营销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3、鼓励支持企业加大名牌产品的宣传力度。凡通过因特网“杭州企业名录”宣传的企业,信息发布费给予优惠。凡在市级新闻媒体做广告的省、市级名牌产品,广告费给予一定优惠。

4、加大市场管理力度,为企业开拓市场创造良好环境。市工商管理局、技术监督局、物价局、打假办、消费者协会等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加大扶优打假力度,对那些假冒本市名牌产品的行为依法坚决查处,对不正当的竞争实行必要的限制,对经营无序现象进行整顿和规范。对企业提出的这方面要求,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主动地搞好服务,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全力支持企业保护自己产品的合法权益。

5、帮助支持有关企业积极参与我市重大基建、技改项目的招投标。通过信息发布会等形式,及时沟通项目业主和生产企业的联系,为企业参与招投标创造条件。积极引导、协调有关企业为在杭重大基建、技改项目提供各种配套服务,支持业主单位在同质同价的情况下优先选用杭产品,使这些项目成为宣传杭产品的样板。

6、积极鼓励营销人员为促销杭产品多作贡献。市经委、市贸易办将开展“杭州市百佳营销明星”评选活动,对业绩突出的营销人员给予宣传、表彰和奖励。

三、进一步落实和完善鼓励企业促销杭产品的有关政策

1、支持帮助企业加强营销网络建设。市政府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支持企业销售网络重大项目建设、工商联手新型经济实体建设、实现“销地产”等项目的贷款贴息(具体的管理和使用方法另定);将企业营销网络建设的重大项目列入本市固定资产投资计划,银行优先给予贷款支持。

2、大力支持工业企业增销名牌产品。对于销售收入比上年增长15%以上的省、市名牌产品生产企业,给予以下优惠政策:企业用电量超过上年同期实绩10%以上部分,由市给予集资电量补贴(具体办法由市三电办另行制订);当年上交增值税增幅超过15%以上的企业,经国税局批准,适当加快期初已征税款的抵扣进度。

3、积极鼓励商贸企业扩大杭州名牌产品的销售。凡经销本市省、市级名牌产品,且该项年销售额超过100万元的商贸企业,以1997年为基数,对这部分新增利润应缴纳的所得税按50%“先征后返”的办法实施(财政返还部分系指经省财政厅审核批准且在企业上缴的所得税中地方财政能够分成留用的部分)。

4、企业为销售本市省、市级名牌产品而发生的促销费用,根据合理、必需的原则,经同级财税部门确认后,允许计入成本费用。

5、鼓励支持企业引进聘用营销人才。对高级营销人才,可参照杭州市引进人才的有关规定,积极帮助企业办理有关进杭落户手续。


杭州市人民政府             

一九九八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