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省级开发区发展的若干意见
时间: 2019- 07- 30 14: 38 来源: 浏览次数:

 

 杭政函〔2003〕67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省级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的建设和发展,更好地发挥其在促进对外开放、经济发展、体制创新、产业积聚中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开发区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浙政发〔1999〕230号)精神,结合我市的具体情况,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解放思想,统一认识,重视开发区的建设和发展

  各区、县(市)政府要解放思想,统一认识,重视开发区的建设和发展。要坚持以新型工业项目为主、吸引外资为主和生产出口产品为主的“三为主”方针,按照高起点定位、高水平规划和高标准建设的要求,制定开发区的发展目标。要加强对开发区的领导,进一步落实开发区的管理权限,理顺关系,加大对开发区的扶持力度,使开发区真正成为体制创新、利用外资和产业积聚的重要载体,发挥其在区域经济中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理顺关系,进一步完善开发区的管理职能

  开发区管委会是所在区、县(市)政府的派出机构,经同级政府委托享有县级行政、经济管理权限,代表本级政府对开发区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开发区管委会主任一般由主办开发区的区、县(市)的行政主要领导兼任。

  开发区要实行封闭式管理和开放式运行。要进行体制创新,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实施企业化管理,制定发展目标,建立目标责任制,推行内部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为投资者提供全程代理服务,营造良好的投资氛围。

  三、简化办事手续,扩大开发区的审批权限

  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城市总体规划和环保要求,资金、能源、原材料等基础建设和生产经营条件不需要国家、省和杭州市综合平衡,产品进出口不涉及许可证和配额,总投资在3000万美元以下的鼓励、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均由开发区审批,报市有关部门备案。

  简化开发区规划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在审定的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内建设项目的规划,由规划审批部门在开发区内建立相应的办事机制,根据审批权限,实行区内审批管理。

  各地在年度用地计划中要优先保证开发区的用地需要,尤其要优先保证开发区外资项目的用地需要。如年度用地计划不能满足开发区的用地需要,国土管理部门要优先安排调剂。开发区要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每平方公里的实际投入争取不低于3亿美元。开发区要合理预测每一年度的用地需求,提高供地率,防止土地闲置。

  各政府职能机关对可以下放的审批权限尽快予以下放,简化办事手续;确实不能下放的,根据开发区的工作需要,可直接向开发区进行职权委托,或由派出机构直接代行有关职权,并对建设项目进行动态监管。开发区应依法谨慎行使受托职权,并把行使职权的情况及时反馈给委托机关,接受其监督。

  四、加大对开发区的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

  各主办开发区的政府要加大对开发区的投入,加快开发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开发区内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除必须上缴中央和省的有关税费外,可由开发区管委会全部用于开发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和滚动开发。开发区内企业上缴财政收入的地方留成部分,自2003年起五年内应用于开发区建设。要建立重大外资项目专门配套资金,支持开发区引进外资项目。要为开发区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提供必要的支持,逐步引导开发区实现财政自求平衡。

  市政府在支持工业园区的基础上,对开发区实行重点倾斜支持,加快开发区的发展。

  五、加大对开发区招商工作的支持与协调,提高利用外资的水平与质量

  各主办开发区的政府要按照“有人、有地、有钱、有项目、有办法、有政策”的“六个有”要求,支持开发区的招商工作。

  开发区要进一步加大招商工作力度,推行务实招商和专业招商,加快招商队伍建设。开发区要有专门的招商机构和专职招商人员,并以各种形式定期对招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招商人员的素质。

  开发区可结合当地实际,自行制定招商引资和鼓励引荐者政策。

  市政府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开发区的招商工作,相关部门要积极为开发区招商搭建平台,传递信息。出境招商审批要简化手续,提高服务效率。

  各区、县(市)政府要建立大项目特别是外资大项目的协调制度,实行重大项目促进责任制。市政府也将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负责指导并帮助解决各地在大项目协调中遇到的问题。

  六、加强对开发区的业务指导、协调和服务

  市外经贸局要切实担负起对开发区的业务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开发区的年度考核与动态管理工作,监督和检查开发区政策的落实情况,帮助指导和解决开发区建设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就有关问题提出对策,全面推进开发区建设。

  各主办开发区的政府要加强对开发区的规范化管理。有关单位到开发区企业进行检查与收费,应事先与开发区管委会沟通。

  七、加大对开发区目标责任的考核力度

  各区、县(市)政府要建立对开发区的考核体系,实行目标考核责任制。市政府从2003年起将把开发区的利用外资实绩作为各区、县(市)招商引资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市政府年度招商引资目标考核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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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OO三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