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03年工业企业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时间: 2019- 07- 30 11: 50 来源: 浏览次数:

 

杭政办函〔2003〕136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党中央关于“一手抓防治非典这件大事、一手抓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的战略决策,进一步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更好地为工业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服务,推进我市工业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市政府决定今年继续开展“工业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服务月”(以下简称“服务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开展“服务月”活动旨在将服务企业与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有机结合,建立健全政府为企业服务的长效机制;减轻非典对当前工业经济的不利影响,进一步营造“工业兴市”的良好氛围;针对招商、改制、发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落实各项政策,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努力实现工业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

  “服务月”活动以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为主体,面向全市所有企业,注重解决实际问题。

  二、主要内容

  本次“服务月”活动以“抗击非典抓经济,服务企业促发展”为主题,重点解决企业改革和发展中面临的共性问题和突出矛盾。主要内容为以下四个方面:

  1、积极采取措施,减轻非典对工业经济的负面影响,确保超额实现年度工业经济增长目标。

  4月份以来,非典对我市工业经济的影响逐步显现。为确保我市今年各项经济指标的顺利完成并力争超额完成工业经济增长目标,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按照市非典办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全市各有关医药物资生产、商业流通企业的生产、采购、供应工作,根据需要科学合理地做好医药物资的调配工作;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的整顿,严厉打击以防治非典为名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和相关商品;推动医药及相关行业开足马力,全力以赴,努力扩大与非典防治有关的医药、医疗器械、卫生防护和消毒用品的生产和研制,打响杭州现代中医药品牌,加快“新药港”建设步伐;走访重点企业,了解非典时期企业的实际困难和应对措施,主动掌握情况,协调解决问题。

  2、加快外向型经济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促进企业扩大出口。组织开展外商投资企业服务月活动,举办我市外商投资企业政策现场咨询会;组织外商参观各级园区,增进外商对我市投资环境的了解,增强投资信心,加大投资力度;为投资者办实事,调查了解外商子女在杭就读情况及具体要求;重点推进GE增资、新丰纸业增资、博世电动工具公司增资迁建和杭玻圣戈班二期扩建等项目进程,协调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快出口企业退税进度,促进生产企业扩大出口;为外贸企业建立进口商名录数据库提供咨询服务。

  3、进一步解决改制企业遗留问题,落实各项政策,巩固改革成果。在全市国有企业改制任务基本完成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各项改制政策,解决改制遗留问题。为企业变更改制房产、换发新证,做好乡镇改制工业企业、三产企业的产权登记等各项相关工作。提供企业房产管理咨询,加快相关企业改革、破产进程,积极支持引导改制企业加快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深化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制度创新。

  4、继续加强服务企业工作,将其作为政府部门的一项日常工作,力求实效。

  进一步深化为企业服务工作,在信用评价、融资等方面推进中小企业发展;深化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积极推进企业信息化应用;继续开展重点企业的走访活动,听取企业的意见和要求,提出对策建议,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实际困难,重点解决企业在规划用地、搬迁、生产运输、用电用水等方面的问题;为企业提供人才、法律咨询等方面的服务。同时,部署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和小水泥厂等的整顿与管理;组织在杭新闻单位集中宣传报道“工业兴市”典型、“服务月”活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

  本次“服务月”活动要以第三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改革管理方式,推进电子政务,提高行政效率,逐步解决政府“越位、错位、缺位”的问题,真正做到措施更实、服务更优、效果更佳、企业更满意。

  三、时间安排及组织方法

  本次“服务月”活动时间为6月1日至6月30日。

  活动的组织方法:

  1、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布置相关工作,市经委负责组织实施。

  2、实行项目负责制。对于“服务月”活动确定的内容,按照“谁牵头,谁负责”的原则,由牵头单位落实专门部门和责任人并会同参加单位制订实施方案,及时反馈各类情况、信息。

  3、市、区(县)联动,统筹部署,形成合力。各区、县(市)要按照全市“服务月”活动安排,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方案,安排部署相应活动,方案报市经委备案。

  四、实施步骤

  1、5月30日,市政府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具体部署;

  2、6月上旬,对确定的各活动项目,由牵头单位根据方案组织实施,并将实施进度、效果及时报送市经委,由市经委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

  3、7月上旬,对“服务月”活动进行总结(“服务月”活动开展情况将列为市级机关“满意不满意”活动评选的重要依据)。

  五、组织领导

  “服务月”活动由市政府统一领导,由沈坚副市长担任活动领导小组组长,成员单位为市经委、计委、体改委、财政局、劳动保障局、工商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科技局等相关部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经委),由市经委王大安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

  各区、县(市)要按照全市“服务月”活动的统一安排,结合各自实际,安排部署“服务月”活动。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要规范制度建设,改善服务质量,努力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为企业提供长效服务的有效途径。

  市各新闻单位要通过典型宣传、理论研讨、活动报道等形式,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附件:2003年工业企业服务月活动内容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三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