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杭州市生活污水截污纳管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实施新一轮杭州市区生活小区及公建单位截污纳管工作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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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政办函〔2003〕4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市生活污水截污纳管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实施新一轮杭州市区生活小区及公建单位截污纳管工作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三年二月二十一日

 

关于实施新一轮杭州市区生活小区

及公建单位截污纳管工作计划

(市生活污水截污纳管工作协调小组二○○三年一月二十八日)

 

  开展市区生活小区及公建单位的截污纳管工作是我市实施水环境标本兼治的一项重要举措。三年来,通过各级政府及相关单位的努力,市区第一批生活小区及部分公建单位的生活污水截污纳管工作已圆满完成。到目前为止,已有192个生活小区、194家公建单位完成截污纳管工作,投入截污纳管资金近12500万元,截污水量达20余万吨?日。截污纳管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市区水环境得到了明显的改善,污水处理率已提升至60%,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查工作奠定了基础。

  一、市区生活小区及部分公建单位生活污水截污纳管工作现状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查的要求,市区行政区域污水处理率应达到70%,为此急需编制新一轮截污纳管工作计划,以适应跨世纪城市发展的需要。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市主城区2万平方米以上的生活小区共有479个,总户数39.3万户,污水量27.5万吨?日,其中已完成截污纳管的生活小区286个、完成率为60%,完成户数27.3万户,截污水量19.1万吨?日、截污率为70%。未完成截污纳管的生活小区193个,其中外部市政不配套的生活小区143个、需投入改造资金约1.1亿元,外部市政配套的生活小区50个、需投入改造资金3646万元。

  主城区用水量超过300吨?月的公建单位共1555个,用水量29.5万吨?日,已完成截污纳管的公建单位868个、完成率为56%,截污水量18.5万吨?日、完成率为63%。未完成截污纳管的公建单位687个,其中外部市政不配套的公建单位448个,外部市政配套的公建单位239个。主城区市政部门实施的10条河道沿线污染源探查工程成果资料表明,沿线共有污染源512个(其中公建污染源204个、住宅污染源308个),内部合流的326个,外部大市政不配套的164个,经测算污水量为6万余吨?日。

  目前市政不配套的情况主要有四种:一是外部无市政污水管道;二是与污水主管距离较远,需埋设污水支管;三是地势低洼,重力流排放与大市政污水主管衔接困难;四是新建道路污水主管无预留支管,需埋设横穿道路污水管。鉴于以上情况,应加快市政污水管道的配套建设,以解决外部市政不配套公建单位的排水问题。

  目前,外部市政虽已配套的公建单位尚存在以下一些问题:一是单位已列入整体改造范围(包括旧城改造、地块出让、单位搬迁等),截污纳管工作需待整体改造时一并实施;二是企业不景气,面临自身关、停、并、转,无法实施截污纳管工作;三是部队、铁路与省级单位较难落实截污纳管经费。因此应加快主城区污水收集系统完善和改造工程建设,为新一轮的截污纳管工作创造外部条件。

  二、工作目标

  实施新一轮杭州市区生活小区及公建单位截污纳管工作目标:力争至2005年基本完成主城区范围内2万平方米以上的生活小区及用水量超过300吨?月公建单位的截污纳管,使市区污水处理率达到75%,新增截污量15万吨?日。

  三、具体工作计划

  进一步加强生活小区和公建单位的内部雨污分流改造工作,加快主城区污水支管及收集管系统的建设;结合新一轮城区10条河道和运河的综合整治,开展沿线污染源的截污纳管工作。

  2003-2005年完成主城区污水收集系统完善和改造工程268项,埋设管线总长约105千米。

  (一)市区2003年截污纳管工作计划:

  1、完成46个生活小区内部分流改造及截污纳管工作;

  2、完成68家、力争完成100家公建单位的截污纳管工作;

  3、完成河道沿线100个以上污染源(点)的截污纳管工作;

  4、完成运河沿线排水管网及污染源探测工程;

  5、对市区范围内排水用户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逐步建立排水用户信息管理系统;

  6、配套建设污水收集系统完善与改造工程40项,新增截污量4万吨?日,预计投入经费3365万元。

  (二)市区2004年截污纳管工作计划:

  1、完成65个生活小区内部分流改造及截污纳管工作;

  2、完成250家公建单位的截污纳管工作;

  3、完成河道沿线100个以上污染源(点)的截污纳管工作;

  4、配套建设污水收集系统完善与改造工程100项,新增截污量5万吨?日。

  (三)市区2005年截污纳管工作计划:

  1、完成78个生活小区内部分流改造及截污纳管工作;

  2、完成300家以上公建单位的截污纳管工作;

  3、完成河道沿线100个以上污染源(点)的截污纳管工作;

  4、配套建设污水收集系统完善与改造工程128项,新增截污量6万吨?日。

  四、工作要求与措施

  (一)各区政府、有关单位要从增强城市竞争力、改善投资环境、加快经济建设、巩固“创模”成果、申办世界休闲博览会、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截污纳管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强化机构、精心组织、落实责任,保质保量地完成市区新一轮的截污纳管工作任务。

  (二)要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截污纳管工作顺利进行。截污纳管的经费原则上由各区政府和各产权单位负责筹措和解决。各区政府应安排生活小区截污纳管专项资金。市环保专项整治经费按计划用于部分公建单位的截污纳管。同时,参照2002年有关标准与办法,市政府对各区和公建单位实行以奖代拨政策。

  (三)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2002〕9号)精神,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按照重心下移、责权一致和讲求实效的要求,进一步确立城区政府在城市管理中的主导地位,使管理监督与具体实施相分离。市政府各主管部门重点要抓好截污纳管的计划制定、监督考核,并对各区做好业务指导、协调服务工作,各区政府具体负责生活小区和公建单位截污纳管工程的组织实施。

  (四)主城区污水收集系统完善和改造工程由市统一列入城市建设维护计划,落实专项资金,各区政府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五)由市市政市容局负责,采用高科技测试手段,查清运河合流排水口污染源的分布情况,完成运河沿线排水管网与污染源探测工程,加快运河水污染治理步伐。

  (六)在做好市区新一轮截污纳管工作的同时,加大排水管理力度,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建立有效的建设、监督排水管理体制,清理旧帐,不欠新帐,从根本上杜绝污染源,并与城市排水系统规划、建设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城市排水系统,形成良好的污水纳管运行机制。

  五、考核要求

  各责任单位的截污纳管工作,由市截污纳管工作协调小组根据申请,组织进行检查考核、综合评分。对按要求完成生活小区、公建单位截污纳管工作的责任单位,要进行表彰和奖励,对未按要求完成的责任单位,要责令其限期整改。

  附件:1.杭州市区2003年生活小区截污纳管工作计划表

  2.杭州市区2003年公建单位截污纳管工作计划表

  3.2003年截污纳管市政配套工程一览表

  4.生活小区截污纳管调查情况汇总表

  5.生活小区污染源统计表

  6.十条河道沿线污染源探查工程成果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