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政办〔2002〕50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随着农产品供求关系的变化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特别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食用农产品的安全成了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亟待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提高食用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水平,是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发展都市型效益农业的重要内容,也是“构筑大都市、建设新天堂”的现实需要。为加快我市安全食用农产品的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和增加农民收入为出发点,以加强生产源头和市场准入管理为重点,以安全食用农产品体系建设为手段,依托科技进步,规范检验监测,动员社会力量,强化依法管理,实现食用农产品的全过程控制,全面提高我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水平。
工作目标:从今年起,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实现我市主要食用农产品无公害生产,蔬菜、畜产品、水产品、水果、茶叶等重点鲜活农产品质量卫生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强化进杭食用农产品的市场准入管理,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连锁超市食用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从根本上解决食用农产品危害人体健康问题,创建全国“三绿工程”(绿色消费、绿色市场、绿色通道)示范城市。与此同时,形成食用农产品法制化、规范化管理和市场化运作的长效机制,促使杭产食用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明显提高,实现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建设100万亩安全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按照区域化布局和产业化经营的要求,生产基地达到安全食用农产品产地环境标准,执行安全食用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建立完善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配备相应人员,逐步通过省级以上认定,产品达到安全食用农产品质量标准。有条件的基地达到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产地环境标准。在5年内建成集中连片、规模较大和主导产品凸现的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100个,面积100万亩以上,其中蔬菜35万亩(含食用笋),水产品10万亩(不含千岛湖),水果25万亩,茶叶30万亩(详见附件)。基地建设应发挥区域优势,按市场经济规律运作,有条件的可跨区、县(市)行政区域发展。
———形成100个安全食用农产品重点加工企业。以现有区、县(市)级以上食用农产品龙头加工企业为重点,带动基地和农户生产安全食用农产品。到2006年,全市5大类食用农产品加工企业达100个以上,年销售收入50亿元,其中亿元企业10个。
———通过100个安全食用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标志认证。从今年开始,每年通过20个市级以上农产品质量认证,达到国际或贸易国标准出口的杭产农产品数量大幅度增加。
———创建100个绿色超市(网点)。按照“绿色市场”的标准,完善设施建设,应用现代技术加强超市销售食用农产品的质量管理,大力发展食用农产品的连锁经营、配送和电子商务。从明年起,凡绿色超市销售的食用农产品90%以上使用专用标志。
二、工作重点
围绕5大类食用农产品,以叶菜、食用笋、芦笋、萝卜、蘑菇、猪肉、牛奶、禽肉、甲鱼、淡水虾、常规鱼、蜜梨、柑橘、草莓、西瓜、茶叶等16个主要农产品为重点开展各项工作。各区、县(市)根据资源条件、产地环境、发展现状和城市化进程,科学合理地布局安全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蔬菜主要布局在城市生态农业产业区和平原高效农业产业区;茶叶、水果布局在山区特色农业产业区及西湖风景区;猪、禽布局在中西部高效农业产业区和特色农业产业区;奶牛由近郊向中远郊转移;水产布局在高效农业产业区、围垦区及西部沿江、沿湖地带。以发展安全食用农产品为重点,以“放心菜”、“放心肉”和出口农产品为突破口,着力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卫生安全水平。蔬菜主要解决农药残留超标问题;猪肉主要解决药物残留超标和动物疫病问题;水产品主要解决药物残留和水污染问题;牛奶主要解决抗生素残留超标问题;水果主要解决农药残留超标和激素滥用问题;茶叶主要解决农药残留和重金属超标问题。
三、主要措施
(一)健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生产过程的控制。
1、改善产地生态环境。今明两年完成全市优势农产品产地环境(土壤、灌溉水、大气)的抽样调查,并建立100个产地环境检测点。凡受到污染而又不可逆转的产地要实行转移或停止生产,可以逆转的要进行整治,以改善种养条件。按照《环境保护法》有关规定,开展农业生态环境定期评估,严格产地环境的保护和管理,重点是控制农药、兽药、鱼药、化肥、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工业“三废”和城市生活垃圾对农业生产环境的污染。
2、强化生产基地建设。按照安全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标准和政府引导、企业运作的原则,每年建设20万亩以上具有地方特色的安全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基地按照龙头企业加基地加农户的模式实现产业化经营。加强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力争在二、三年内多数区、县(市)达到主要动物疫病清静区标准。
3、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建立和健全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农业投入品的禁用和限用目录。加强对农业投入品销售和使用的依法管理,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行为。加强对农产品的监测,对违法使用农业投入品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4、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十五”期间重点推广优质专用抗逆高产新品种、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精准农业生产技术、养殖场环境控制和专储专运技术。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和省级生产标准,制订和颁布市级食用农产品地方生产标准。建立健全标准化生产技术推广队伍。充分发挥市、区、县(市)各级农业部门的指导和组织作用。乡(镇)农技组织应加强示范推广和服务,重点村应配备兼职为主的标准化生产辅导员。
(二)健全检测认证体系,搞好质量信息服务。
1、提高企业质量认证通过水平。从明年起,每年有20个以上农产品通过ISO9000或市级安全食用农产品加工企业质量认证,不断提高食用农产品分级、包装、保鲜、储运水平,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加工,出口农产品必须与国际标准或贸易国标准接轨。
2、建立检测网络。建立生产经营企业严格自检、社会中介检验检测机构接受委托检验和执法机关监督抽检相结合的食用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和工作网络。加强农产品检测检验机构建设,不断提高检测检验水平。各县(市)和有条件的区要建立农产品检验检测站,乡镇设检测点,重点村设检测员。
3、组建市级认证机构。为促进安全食用农产品生产,提高安全食用农产品的知名度和竞争力,建立杭州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认定)委员会。食用农产品只有通过市级认证(认定),方可使用有关质量安全专用标志。
4、加快认证步伐。以安全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加工企业认定、食用农产品产品认证和标志管理为重点,积极推行GMP(良好操作规范)、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ISO9000系列标准(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系列标准)、ISO14000系列标准(环境管理和环境保证体系系列标准)认证和管理。从今年起,每年有20个以上农产品通过市级以上安全食用农产品认证。
5、搞好信息服务。为引导生产、经营和消费,利用包括农技110、现代网络技术在内的各种信息渠道,加强安全食用农产品产销、质量、技术、预警等信息的搜集和发布工作。
(三)健全流通服务体系,完善市场准入制度。
1、严格市场准入。在全市区、县(市)级具备条件的市场全面推行市场准入制度,严格食品经营场所的开办条件;严格经营者的入市资格;建立检测、索证、索票、承诺、场内公示、质量追溯、清退销毁等系列制度,杜绝不符合质量卫生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上市销售。市场主办单位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承担准入管理责任。
2、加强流通服务。建立和完善以市场为导向,以批发市场为纽带,以连锁超市、配送中心等新型营销方式为方向的流通体系,推进食用农产品产销一体化经营,在市区和有条件的县(市)加快“农改超”步伐。市区应以创建示范超市、示范农贸市场为契机,推进安全食用农产品集中销售和专营。
3、实施标识管理。按照食品预包装标签标志的要求,加强上市食用农产品的标志管理。属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目录范围的食用农产品,须按国家规定标识或标注。
4、扩大绿色通道。在适当扩大过路过桥快捷通道杭产鲜活食用农产品通道品种的同时,建立源头运输、检测制度,改善运输方式,发展面向社会的物流配送,对专用车辆发放绿色标志。
(四)健全法律保障体系,强化依法监督管理。
1、完善地方法规。认真贯彻实施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我市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地方法规。实施好现有关于生猪定点屠宰检疫、畜禽违禁药物管理规章。各区、县(市)可根据实际需要制定相关措施。
2、强化依法行政。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积极发挥农业、工商、质监、商业、卫生等部门的执法监管职能。重点打击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过程中的违法行为。组织市级市场联合执法检查,以现有“放心肉”稽查队为基础,适当增加人员,经培训后实行上市食用农产品的联合稽查。区、县(市)也应开展必要的联合稽查。
3、开展社会监督。将市场上食用农产品质量抽检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新闻媒体应加强以正面为主的宣传报道和反面典型的公开曝光。
(五)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倡导绿色消费理念。
安全食用农产品工作环节多,涉及面广,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动员全社会的力量齐抓共管。要通过政策、法规、标准、技术的宣传和培训,增强广大生产者、经营者的道德观念、技术素质和法制意识。要通过科普教育和媒体宣传,增强市民绿色消费观念,培养科学、时尚的消费方式。宣传培训应形式多样,尽可能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为动员全社会的力量,确定每年5月份为安全食用农产品宣传月。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安全食用农产品的生产和发展事关农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和农民增收,事关城乡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社会稳定,事关出口创汇和杭州城市的形象。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大力发展安全食用农产品。
为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调,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推进杭州市安全食用农产品工作的开展,市政府已成立杭州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4个办公室:生产管理办公室、加工管理办公室、流通管理办公室和标准化管理办公室,分设在市农业局、农办、贸易局和质监局。4个办公室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开展各项日常工作。市级各有关部门要立足本职,切实加强领导,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安全食用农产品工作顺利开展。
为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市政府将每年安排5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安全食用农产品工作,重点扶持安全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配套体系和安全食用农产品品牌建设,以及安全食用农产品的认证和宣传教育。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应按照本《意见》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萧山、余杭区和各县(市)等安全食用农产品重点发展地区要实行区、县(市)长负责制,其他区要建立工作班子,明确部门职责。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发展规划,认真组织实施。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做好辖区内宣传教育和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的管理工作。
附件:
杭州市100万亩安全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计划表
(2002—2006年)
单位:万亩、万吨
蔬 菜 | ||||||||||||
合 计 | 其中:食用 笋 | 水 产 | 水 果 | 茶 叶 | 合 计 | |||||||
面积 | 产量 | 面积 | 产量 | 面积 | 产量 | 面积 | 产量 | 面积 | 产量 | 面积 | 产量 | |
2002年 | 8 | 16 | 2 | 1 | 0.5 | 0.3 | 5 | 6 | 6 | 0.25 | 20 | 36.7 |
2003年 | 8 | 16 | 2 | 1 | 1.5 | 0.8 | 5 | 6 | 6 | 0.25 | 20 | 24.2 |
2004年 | 6 | 12 | 2 | 1 | 3 | 1.6 | 5 | 6 | 6 | 0.25 | 20 | 21.2 |
2005年 | 7 | 14 | 2 | 1 | 2 | 1.1 | 5 | 6 | 6 | 0.25 | 20 | 22.6 |
2006年 | 6 | 12 | 2 | 1 | 3 | 1.7 | 5 | 6 | 6 | 0.25 | 20 | 21 |
小 计 | 35 | 70 | 10 | 5 | 10 | 5.5 | 25 | 30 | 30 | 1.25 | 100 | 125.7 |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