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663/2019-24018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19-07-23
发布单位: 市园文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对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458号提案的办理意见
时间:2019-07-23 15:12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洪波委员:

您的《关于“将红楼建成浙江近代法制博物馆”的建议》已收悉,经我局会同市司法局研究,现将有关意见反馈如下:

现存的红楼建筑是杭州地方法院旧址,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扩建延安路时,东部的建筑被拆除,余下的建筑归原浙江医科大学使用。2004年,结合庆春路整治,我局将其整修后交由市城建档案馆作为“杭州城市建设展览馆”使用,用于展示杭州城市建设成就及规划。对于您的建议,我们认为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具有积极意义。

杭州市历来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通过普法项目化、法治文化示范点创建等载体,建成了“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等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目前,全市共有法治宣传教育基地240家,其中,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1家,省级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9家,省级法治示范点8家。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杭州市主要有以下几类途径:一是建设主题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如市烟草局的“烟之非福”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市民政局的革命烈士纪念馆法制宣传教育基地。二是与传统文化等相结合,挖掘本地特色法治元素。利用杭州作为我国首部宪法——五四宪法起草地的独特优势,建成了“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2018年被命名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成了运河法治茶馆等8家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三是与普法项目建设相结合,按照“可看、可听、可复制”理念,建设了三批85个普法重点项目,其中实体阵地30家。

建设“浙江近代法制博物馆”是重新认识文物价值,挖掘本地历史文化内涵的重要途径,在原有的文物建筑内按照清末民国的形式开辟模拟审判厅、陈列相关法律法规和审判案例等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强、牵涉面广、任务繁重的系统工程,需要进行大量的可行性调研和资料的查询工作。因此我们认为可以开展后续的相关工作:

1、鉴于“浙江近代法制博物馆”建设的专业性很强,按照普法工作责任制,需要以司法系统的相关单位为牵头单位,法制研究和档案保存单位作为协作单位,落实责任,开展前期的研究工作。

2、需要牵头单位组织专门力量开展深入全面的调研,并邀请专家学者和相关部门,对法治历史发展所涉及的审判、检察的档案等资料进行研究,共同调研、论证和筹划,对其可行性进行严密论证,确定其可操作性。

3、“红楼”目前由杭州市城市建设展览馆使用,如果建设“浙江近代法制博物馆”,还需要同市建委等单位协调,做好展览馆的搬迁安置等工作。

我局与市司法局等单位将会积极予以配合,紧贴社会法治需求,加紧建设一批专业性强、设施完善、功能齐全、开放共享的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在宣传和弘扬杭州特色法治文化、提升市民法律素养等方面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