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663/2019-24017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19-07-23 | |
发布单位: | 市园文局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对市人大十三届四次会议第萧45号建议的办理意见
时间:2019-07-23 11:25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章卫萍代表:
您好!您在市人大十三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萧45号《茅以升旧居提升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茅以升旧居位于南山路荷花池头31号,建于20世纪30年代,中西式花园别墅,两层小楼,清砖砌墙,为一处私产。2004年5月,该处建筑列入市政府公布的第一批历史建筑保护名录。经了解,此处建筑原主人并非茅以升,而是姓徐的商人。九三学社原中央副主席、桥梁专家茅以升同志在修复钱塘江大桥期间,曾租用此屋作为办公场所。2015年,该建筑与毗邻的南山路206号别墅建筑,一并实施了建筑外立面修缮及室内装修,共同组成了“BERNINI”(贝尼尼)艺术生活馆。
作为一处历史建筑,荷花池头31号已列入法定保护名录。但历经长期使用,该建筑内部格局存在较大改动,原真性已发生变化,文物价值也受到损失。此外,为纪念茅以升同志建设钱塘江大桥的丰功伟绩,我市已在钱塘江大桥旁设立钱塘江大桥纪念馆,馆内有专门的展厅介绍茅以升的事迹。
对您关于将茅以升旧居历史建筑提升保护级别、更大程度发挥社会价值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考虑将其列入第六批市级文保单位的申报名单,适时组织专家论证。同时,在茅以升的文史研究、文化展陈及宣传等方面予以支持、配合。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文物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指导。希望您以后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并提出宝贵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