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401/2019-23999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杭政办提〔2019〕27号 | 公开日期: | 2019-07-02 |
发布单位: | 市政府办公厅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杭政办提〔2019〕27号
王利敏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为杭州雷锋纪念馆安个家的建议》(第390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07年12月,杭州雷锋纪念馆搬入西湖区古荡街道莲花社区山水人家小区会馆,该馆是杭州天地农副产品有限公司董事长马水泉个人出资的公益性展馆,系民营企业出资建设的雷锋纪念馆。该馆场地为租赁性质,签订合同租期为5年(2007年10月1日—2012年8月31日)。到2012年8月,由于场地租赁合同到期,雷锋纪念馆另寻场地。当时市相关部门、西湖区委宣传部(文明办)、古荡街道等与马水泉馆长沟通联系过场地,因多种原因未达成一致。雷锋纪念馆于2013年7月搬离西湖区,目前开办位置在杭州市下城区绍兴路337号野风现代之星大厦二楼。
二、前期开展工作
(一)关于弘扬雷锋精神工作。针对人民群众对公共文化服务需求的快速增长与基层文化服务专业人才数量相对不足的矛盾,杭州市积极宣传弘扬雷锋精神,大力推进文化志愿服务建设,开展了文化志愿队伍培训,提升了文化志愿服务水平。杭州市文化馆早在2012年就组建培育了公益文化培训志愿者队伍,文化志愿者参与了自2012年起98个门类、2586个班、53428人次的公益文化培训。如西湖区文化馆成功组建了由13支分队、661支文化团队构成的西湖区文化志愿者服务总队。西湖区文化志愿者每年参与各级各类文体活动约4800场,服务群众30万余人次,大大提高了基层文化服务的广度与深度。如拱墅区于2016年初推出了《文化志愿服务管理规范》,突出了经费管理、激励评价和退出“三机制”,建立了个人团体,固定机动,分级分类“三模式”,为文化志愿服务规范化、专业化和常态化奠定了基础。
(二)关于杭州雷锋事迹纪念馆场馆问题。杭州雷锋事迹纪念馆是一家民办纪念馆,2010年在市民间组织管理局进行“杭州雷锋事迹纪念馆”登记,属于民间公益组织。该馆作为杭州市青少年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基地和杭州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积极发挥基地教育作用。每年与浙江之声开展“万朵鲜花献雷锋”活动,弘扬雷锋精神,十年来,纪念馆受众数量近10万人次,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成效。
提案建议“为杭州雷锋纪念馆在西湖风景区人流量大、交通方便的位置安个家,也可依傍图书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优势地理位置”。经研究,西湖景区作为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其范围内的名人纪念馆主要展陈与西湖自然及文化景观有紧密关系的历史名人,在景区设置雷锋纪念馆依据尚不充分。
西湖区对辖区内博物馆、文化空间资源也进行了排摸,中国湿地博物馆陈列展览以“湿地”为核心内容,展示以生态建设、自然科普为主;11个镇街的文化礼堂、社区文化中心等文化阵地主要设置文化礼堂、文化讲堂、阅览室、村情村史展陈室等,翠苑一区等社区文化家园也设置雷锋角等功能室。从目前来看,西湖区暂无合适场地设置杭州雷锋纪念馆。
经3月13日和5月17日与马水泉馆长联系沟通,其主要依靠自办企业盈利来投入杭州雷锋纪念馆运营,目前场馆暂设在其公司场地,面积较小,目前有部分展品放置在浙江省军区内。需要找寻1000平方米左右、适合参观的场所。对于下步打算,马水泉馆长基本有三个设想:一是希望省市宣传部门帮助对接浙江省军区,在省军区设置杭州雷锋纪念馆;二是也可以通过租赁方式落实场馆位置,比如在南山路附近等区域,希望有关部门帮助联系合适的场馆位置;三是通过“流动雷锋纪念馆”的形式,继续做好雷锋精神的弘扬。
下阶段,我们将把马水泉馆长的意见建议向市委宣传部、市园文局、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等单位做好沟通反馈,
努力推动相关问题解决。
衷心感谢您对杭州市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