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政发〔2001〕220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今年以来,我市坚持“扭亏脱困与企业改制结合进行,机制创新从源头上解决国有企业扭亏脱困”的工作方针,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总体运行质量不断提高,经济效益持续上升。但与此同时,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亏损情况仍不容忽视。据7月末对我市80户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包括中央省属国有大中型企业以及部分新调整列入的县(市)属国有大中型企业)的统计,亏损企业达33户,亏损面为41.3%。其中中央省属企业16户,亏损6户,亏损面为37.5%;市本级45户,亏损20户,亏损面为44.4%;区、县(市)属企业19户,亏损7户,亏损面为36.8%。由此可见,扭亏增盈的形势十分严峻。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的扭亏增盈工作,加快国有经济布局的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的战略性改组,巩固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地位,特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对国有企业扭亏增盈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要从全面理解、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国有企业改革脱困的长期性、艰巨性,切实加强对国有企业扭亏增盈工作的领导,发挥政府和主管部门扭亏增盈工作“第一责任人”的作用和企业的主体作用,做到认识到位、工作到位、责任到位、政策到位,确保今年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扭亏目标的实现。
二、加大改革力度,进一步推动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各地、各部门要坚持国有经济布局的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的战略性改组相结合,继续深化以产权制度和劳动用工制度为重点的企业改革,并在机制创新上下功夫。要用足用好国家兼并破产政策,积极争取国家优化资本结构计划。对一些长期亏损、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企业,要有步骤地实施破产。对少数由于历史债务重、长期束缚企业发展,但目前产品有市场、有效益的企业,要在技改贴息、土地开发级差地租返还、市科技“三项”资金和流动资金贷款等方面给予支持。要继续压缩落后过剩的生产能力,依法关闭浪费资源、技术落后、质量低劣、污染严重的小厂小矿,最大限度地消灭亏损源。要重视全市260多户国有及国有控股小企业的问题,采取兼并、破产、拍卖、减员增效等多种途径,加大企业改革力度。
三、切实加强企业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企业是扭亏增盈的主体,加强管理是扭亏增盈的关键。要按照中央确定的通过改革、改组、改造,加强管理,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要求,积极帮助和督促企业加强内部管理,转换经营机制。要加强企业管理的基础工作,抓好以质量、财务管理为重点的各项管理,广泛推行大宗原材料公开招标采购办法和厂务公开制度,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要大力调整产品结构,引进、吸收、消化国内外先进技术,加快开发适销对路、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新产品,提高产品质量,完善售后服务。要坚持预防为主,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要适应市场需要,坚持技术改造不停步,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对主要由于内部管理不善造成亏损的企业,要组织力量帮助其提高管理水平,切实做好扭亏增盈工作。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订相应的政策措施,帮助企业尽快摆脱困境。
四、建立健全国有企业扭亏增盈监控体系,切实做好扭亏增盈工作。今年我市与省签订了7户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扭亏责任书,这7户企业是中国磁记录设备公司、杭州第二化学纤维厂、杭州迪美化纤有限公司、杭州新华丝厂、杭州新丰塑料厂、杭州帘帆布厂和杭州盾牌链传动(集团)公司。除中国磁记录设备公司外,其余6户企业均列入破产计划。这些企业债务和人员负担重,人员安置难度大,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采取措施,认真做好资产处置、人员分流等工作,确保破产平稳进行。
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亏损企业是国有企业扭亏增盈工作的“重中之重”,对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的监控要从静态转向动态,工作视野要从原113户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转向新口径的80户企业,特别是对7月末亏损的33户企业及微利企业,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户分析,分类指导,及时协调,切实解决扭亏增盈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
一是对改制已批复的淳安无线电厂、杭州纺织器材厂、杭州无线电专用设备一厂、杭州装饰材料总厂等企业,要加快工商登记,尽快完成企业的改制工作。
二是对杭州电线电缆总厂、杭州电子管厂、杭州无线电厂、杭州工具总厂、杭州炼油厂、浙江横山铁合金厂、闲林埠钼铁矿、杭州第二纺织机械总厂、工贸合营富阳棉织厂等已列入改制计划的企业,要加快改制方案的制订与实施,力争年内完成改制。
三是积极争取将杭州盾牌链传动(集团)公司、杭州包装工业公司等项目列入国家优化资本结构计划,力争核销银行呆坏帐额度超过3亿元。在实际操作上要不等不靠,尽量提前,最大限度降低维持生产阶段的费用。
四是有关区、县(市)政府要克服松劲麻痹思想,对一些长期亏损、困难较大的企业,要下决心彻底解决问题。这些企业包括余杭区的杭州利华丝绸集团公司、杭州万胜钢缆(集团)公司、余杭长岗造纸厂,富阳化工厂等。
五是对中央、省部属企业和外地控股的国有企业中的富春江富士水电设备有限公司、浙江省通信电缆厂、杭州富强丝织厂、杭州钱江五金工具厂、杭州中粮美特容器有限公司、杭州珠江啤酒有限公司等,要积极争取省里和有关区、县(市)、部门的支持,进一步明确、落实扭亏脱困的工作责任。
六是杭州汽车发动机厂、杭州华惠阀门有限公司等企业,尽管到7月末未亏损,但是扭亏基础尚不稳固,要积极采取措施,巩固扭亏成果,促进企业发展。
杭州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一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