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44126298/2019-24013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19-07-17 | |
发布单位: | 市金融办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XXX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民营中小微企业融资难与融资贵的几点建议”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市民营企业家中小微企业融资难与融资贵问题的关心和重视,您的各项建议非常具有针对性和建设性。经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我市已开展工作
今年以来,市金融办围绕破题融资难目标,大力实施“融资畅通工程”,力争推动解决企业融资难题取得实质性突破。截至今年3月底,我市境内企业贷款余额22123.73亿元,比年初增加1049.44亿元,同比增加15.38%。其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6650.77亿元,比年初增加401.17亿元,增幅为6.42%。目前,全市已有9家企业成功上市(境内3家),总数已达181家。
(一)聚合力、强导向,积极架构政银协作体系
明确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导向,与在杭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汇聚合力谋突破,积极优化杭州金融生态。
1.与在杭金融监管部门形成合力。会同浙江银保监局推进小微企业“增氧”计划和“滴管”工程,推进小微企业园“五位一体”的金融综合服务模式,创新小微金融服务机制,实现小微金融服务的可测量、可评价。配合落地《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关于深化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服务 科学匹配企业生产经营周期的指导意见》等政策,要求各在杭银行机构要在继续做好传统中期流动资金贷款及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业务的基础上,积极总结经验,优化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服务模式。制定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实施方案,会同在杭金融监管部门引导金融机构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
2.完善金融机构评价激励机制。结合市委、市政府推进高质量发展部署和杭州产业特色优势,以金融更好服务民企为导向,修订完善2019年银行机构评价办法,提高“民营企业信贷支持”“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制造业信贷支持”指标权重并与全市公款竞争性存放相挂钩,引导金融机构开展“园区集中授信”“百名行长进民企”等活动,研究开发企业特色融资贷款产品。
3.建立杭州市政银例会制度。我市政银首次例会已于4月18日召开,会议的召开为全市金融系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政策要求,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金融服务发展等信息交流,服务民营和小微企业、支持民营企业发债、开展金融创新等经验分享提供了理想平台。该制度的建立为在杭金融监管机构、市直有关部门及在杭银行机构架起了沟通联系桥梁。
4.筹建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围绕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金融供求双方信息不对称等问题,牵头建设全市金融综合服务平台,该平台将建设成一个集市场主体信用信息、需求信息和金融服务产品信息,连接用电、用水、用气等实物量数据,搭建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和金融服务产品超市的综合服务平台。平台将于5月正式试运行。
(二)造氛围、建梯队,多措并举推动企业上市
以“首批科创板上市企业须有杭州声音”为目标,依托多轮拟申报科创板企业排摸、遴选,力促企业上市提质增效。截至4月18日,5家企业申报首批科创板并获受理,占全省的5/6,排全国第5位,仅次于北京、上海、苏州、深圳。
1.抓氛围。主动对接上交所科创板,积极营造杭州科创企业上市氛围,做好最新政策解读与企业上市帮扶工作。排摸、遴选重点拟上市企业名单,择优确定27家拟推荐科创企业名单和7家拟申报科创板首批企业名单。实施全流程培训演练,充分发挥上交所上市培育基地作用,举办上交所在长三角地区的首场政策解读会和3场业务培训会,并召开了首批拟申报企业座谈会。
2.抓梯队。健全科创板企业梯队培育机制,制定实施重点拟上市企业认定暂定办法、资本市场专家咨询委员会管理办法等,在制订市级重点拟上市企业认定标准时,将“双创”型、科技型、成长型企业优先纳入我市“凤凰行动”计划重点拟上市企业培育名单,推出以知名股权投资机构入股+企业估值达到1亿美元(或相当人民币)这一核心评价标准,与其后发布的港交所新政及科创板上市规则提前接轨。
3.抓合力。积极争取证监会支持,先后与上交所、深交所、港交所、纳斯达克交易所上市深化(建立)战略合作。发挥杭州市企业上市并购促进会平台作用,推动政府导向与企业需求相整合,推出市场化、精准化、长效化资本市场服务模式。借力同花顺等专业中介机构,专题研究分析我市上市企业和创业创新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发展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三)强监管、抓落实,上下联动支持民营企业
按照中央提出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针,创新工作举措,为民企缓解流动性风险发挥积极作用。
1.建立企业融资清单。开展“金融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大服务活动,聚焦当前民企面临资金流动性困难、贷款难、征信难、发债难、担保难、发展难和融资成本贵这“六难一贵”问题,组织全市金融办系统和在杭金融机构全面开展“三服务”活动,对民企进行摸排分类,建立企业融资清单。
2.推出民企发债。立足去年我市民企发债(短融及担保)模式探索基础,推行“企业发债+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创设+担保”模式。截至目前,我市共有7家民企、11单债券融资支持工具项目落地,发债金额54.5亿。其中,荣盛集团、恒逸集团、华立集团、顾家集团于近期发行的中期票据,是全国首批由中债增参与创设的中长期民企债券融资支持工具,开创了副省级城市与中债增公司直接开展合作的新路径。
3.发挥“三个百亿基金”作用。目前,100亿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已投向数字经济领域和集成电路产业,参与设立云栖城市大脑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和杭州钱塘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市金融投资集团25亿专项用于纾困的公司债于今年1月7日已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复,首期8亿元已于3月19日成功发行;截至4月初,杭州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已签署担保项目合同共5笔,涉及金额12.8亿元。
4.出台扶持小贷公司发展政策。我市部分区、县(市)政府出台了小贷公司后3年优惠扶持政策,部分区较具代表性。如高新区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的实施意见》,规定小贷公司成立第4至6年,对区内科技型企业贷款占年度日均贷款余额30%以上的给于风险补偿;富阳区对小贷公司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额奖励政策顺延3年;临安区2018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强化创新驱动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规定给予小贷风险补偿;余杭区2018年下达小贷公司补偿补助资金466.17万元。我办还要求市小贷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力推以政策驱动小贷公司发展壮大同时,力促其规范化发展,为更大力度支持小微企业奠定良性基础。
二、下一步重点工作
下一阶段,我办将继续围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这条主线,全面推进缓解融资难融资贵具体举措高效、高质量完成。
(一)完善政银合作机制
一是与金融监管部门强化合力,密切与在杭金融监管部门合作对接,共同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更趋实效。二是完善金融机构评价激励机制,引导在杭金融机构加大支持小微企业力度,推动信贷资源向实体经济倾斜,切实建立“敢贷、愿贷、能贷”的长效机制。三是健全杭州市政银例会制度,按季度分主题召开例会,聚焦提升在杭银行机构金融服务质量、与我市协调合作水平、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难题等方面,切实为优化金融生态和营商环境带来新机遇。四是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会同相关部门加快数据信息对接,促进资金供需双方线上线下高效对接,出台配套激励政策,实现“一个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两个系统,X项金融服务产品。”
(二)着力推动企业上市
一是做好前沿政策宣传与解读,特别是对申报首批科创板并获受理的5家企业做好跟踪服务,确保我市优秀科创企业率先登录科创板。二是做好拟上市企业的政策帮扶以及后备企业的对接服务工作,确保梯队建设科学高效。三是继续深化与境内外资本市场合作交流,鼓励支持上市民营企业拓展直接融资渠道,发展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
(三)持续开展金融服务
一是聚焦开展金融大服务活动,强化分层分类精准施策力度,摸清企业底数、掌握企业需求,进而探寻解决办法。二是持续推动民企发债,健全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推动该工具运用不断取得新突破,稳定民企债券续发预期。三是发挥“三个百亿基金”作用,会同相关单位继续推进发行纾困专项公司债,加大对龙头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科技型企业的政策性担保。四是推进小贷公司发展,继续推动相关帮扶政策稳步落地。会同市小贷协会强化行业监管力度,切实推动全市小贷公司健康、规范发展,同时强化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导向,发挥好小贷公司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补充作用。
杭州市金融办
2019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