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68X/2019-24062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9-12-02 | |
发布单位: | 市城管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尊敬的夏琳、王宏伟委员:
你们在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上提出的“关于流浪动物管理几点建议”收悉。我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局、司法局等进行了研究处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宠物动物种类繁多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有关条款,宠物动物管理主要由农业农村部门牵头管理。根据法定职责,我局主要牵头负责犬类管理,在此,仅就犬类管理方面作回答敬请谅解。您在提案中提到有关我市目前犬类管理的现状问题与分析,结合国内外的一些做法,提出的五条对策建议非常具有借鉴性,对你所提的建议我们专门作了学习研究和贯彻。犬类问题已成为目前城市管理的一个难点问题,并已引起了各级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去年以来,浙江省、杭州市主要领导也多次批示或听取我局汇报,市人大也两次来我局专题调研,我局也在去年犬类专项治理基础上,就进一步加强犬类长效管理的措施制订完善了相关意见、制度,并在日常工作中推进实施。
城管部门作为犬类管理的主管部门,近几年来依据《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要求,始终把犬类管理作为城市管理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坚持教育引导与执法管控并举,依法履行职责。尤其是从2018年下半年起,按照统筹管理的要求,提出“全市域、全过程、全周期”管理的理念,把主城区、副城区和县市犬类治理纳入一体化管理,开展日常治理工作通报、排序和考评。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1.坚持宣传引导,增强法治意识。一是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微信微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提升市民文明养犬意识;二是广泛开展文明养犬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通过街道、社区和小区等活动载体和不定期与畜牧、犬业协会、省市警犬训练中心合作等开展免疫、办证、宣传、培训等一条龙服务,发放宣传资料,提高市民依法、规范、文明、科学养犬的知晓率;三是联合市文明办、市直机关工委等向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发出《文明养犬 党员先行》倡议书,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引导市民文明养犬;四是依托犬类收容中心平台(市普法教育基地),开展文明、科学、规范养犬“第二课堂”宣讲和“市民开放日”活动,引导公众参与,普及养犬知识,宣传法律法规。提升完善犬类收容中心建设,开展定期领养,目前已进行了16期并免费领养成功369条犬只(均绝育),倡导“领养代替购买、鼓励绝育、科学文明饲养”理念。
2.坚持整管并举,加大长效管理力度。在去年专项治理基础上,我局立足长效管理,专门出台了《关于文明养犬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杭城管委[2018]269号),从办理养犬许可证事项、执法巡查要求、弃犬和流浪犬收容管理、犬只收容领养、开辟遛犬区域、犬只芯片与平台建设管理等七个方面作了进一步明确。在严格加强审批与服务的同时,强化日常巡查,突出对景点公园、城市窗口、游步道、综合体周边等公共场所的巡查,对遛犬不牵绳、不防疫办证等违法违规行为,按照“抱、牵、网、钳、吹”“五步工作法”进行严格文明执法,归正违法行为;畅通投诉渠道,对市民反映的违规养犬问题,半小时承诺到现场处置,结果反馈,对重要信访件和重复投诉件实行信访积案销号;市区联动,部门协同,以治理大(烈)性犬违章出户、遛犬不束犬链的违规养犬行为为重点,组织开展摸排登记和治理。对流浪犬、烈性犬、伤人犬只依法进行查处收容,对病犬、伤人犬等依法实施专业化安乐死后作无害化焚烧处理。
3.坚持共管共治,创新工作机制。引入社会管理,开展“物业共管”试点。西湖区与绿城物业合作,引入社会共管模式。下城区与滨江物业合作,由小区业主自愿组成,成立小区文明养犬劝导队,定期巡查,对不文明养犬市民进行劝导。大江东与开元物业合作,实现“共同管理”。通过引入社会管理模式,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劝导、第一时间规正,引导市民文明养犬,落实长效管理,收到良好效果。同时,把文明养犬纳入各区、街道文明和谐社区创建内容。另外,我局围绕《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立法调研开展“公共遛犬区”试点探索尝试,为法规修订完善提供实践样板,2019年4月20日,分别在拱墅康桥独城公园内、余杭人民大道与星河路交叉口(人民大道51号东侧)、下沙之江东路与风帆路交叉口西北侧设立公共遛犬区对外开放。其中,余杭公共遛犬区开放时间是每日上午9点至下午5点,其它两个开放时间为周末、节假日上午9点至下午5点。另外,还通过社区、物业,在有条件的小区内设置了十余处遛犬区如运新花苑、桂花城、溪畔社区郡枫华庭、秀水社区开元广场等,配置了相应设施和宣传公约。积极与省小动物保护协会、宠物诊疗协会、市犬业协会对接,参与各项活动、做好与犬主之间的互动、服务,促进相关会员单位、产业的发展。
4、坚持科技强管,加快信息平台建设。按照“全领域、全市域、全周期”要求,加快开发实施犬只植入式芯片管理与平台建设,市区搭建统一的体系框架平台,打通审批-执法-管理数据链,建立电子芯片等犬只身份信息和执法动态信息电子档案,通过科技手段,引导市民文明养犬,方便日常管理,实现对犬只免疫、许可审批、监管执法、收容、收养、处置、领养等工作环节全方位实施监督,形成闭环管理,减少流浪犬。既可为今后犬主找回走失犬只提供服务,也可对故意遗弃犬只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同时,按照最多跑一次要求,借助市犬业协会、省小动物保护协会和宠物诊疗协会,在宠物医院试点扩大芯片植入与办证服务点(目前已有17家)。
5.坚持意见梳理,推进法规修订。《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于1995年制定,2004年修改过一次,距今已有14年之久,确实有些内容已不适应当前城市管理发展的需求,如管理区域局限性以及有些管理指标不够具体、有些内容不够细致明确,给日常管理执法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前期还专门组织畜牧专家、知名媒体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普通市民对准养犬类品种、遛犬区设置、植入式芯片等进行商讨座谈等。通过与市政府、司法局和市人大多次沟通对接,今年市人大已经将《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列入立法调研项目,我局已积极配合人大开展调研和修订起草工作,将在广泛征求市民意见建议基础上报市人大审议。
农业农村部门着重负责兽用狂犬病疫苗的供应,犬只的防疫、检疫,犬狂犬病等犬类疫情报告、监测,以及动物诊疗机构的监管等工作:
1.做好犬狂犬病强制免疫。2009年实施全市狂犬病免费免疫。在上城、下城、江干、拱墅、西湖、滨江和下沙经济开发区等7个主城区设立固定犬类免疫点基础上,择优确定22家动物诊疗机构为犬类狂犬病免疫社会化服务点,基本实现犬类狂犬病免疫就近办理的目标。
2.加强犬猫产地检疫。多年来,犬猫产地检疫是我市城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工作的重要内容。根据农业部、省农业厅要求,2015年我市推进主城区犬猫产地检疫相关疫病检测工作,落实5家动物诊疗机构开展犬猫临床健康检查和狂犬病、犬瘟热等疫病快速筛检;2017年,根据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我市进一步优化检疫工作程序,制定工作流程,推出犬猫产地检疫网上申报、就近申请和全城通办。
3.强化诊疗机构管理。截止2018年11月底,全市动物诊疗机构200家,其中医院96家,诊所104家,动物诊疗机构从业人员达到了2000余人。为规范动物诊疗机构诊疗行为,强化监督检查,定期召开动物诊疗机构检查通报会;同时组织开展年度执业兽医集中教育培训,积极探索动物诊疗机构信用评价分类管理制度,进一步建立我市动物诊疗行业管理新模式。
4.做好流浪猫绝育。根据2011年12月5日原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国平的批示,自2014年来,市农业部门负责流浪猫绝育工作,在主城区确定了5家流浪猫绝育定点医院,对市民送诊的流浪猫开展绝育工作,年流浪猫绝育量近600只。
市市场监管部门近年来大力开展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就是为了给广大创业创新者提供良好的准入环境和营商环境。按照“法无禁止即可为”的指导原则,杭州鼓励包括宠物经济在内的各类新兴产业发展壮大。在产业兴起之初,为防止过度干预将萌芽扼杀在摇篮中,市场监管部门认为不主张尽早制定行业规则来设置较高的“门槛”,而是主张产业自由发展,在市场竞争的大环境中优胜劣汰;为扶持小微企业发展,鼓励各行各业成立规范的行业协会,尽量通过行业自治最终达到行业自律。但若出现影响整体市场环境的恶劣事件,市场监管部门会在职责范围内做好规范整治工作。目前,犬只交易渠道多元化,非专营,且三个月之内的幼犬不宜注射狂犬疫苗,所以在交易场所办证的可操作性不强,正在考虑犬主先登记备案,三个月后再免疫、办证。
下一步将把您的建议积极予以借鉴采纳,强化部门联动与属地管理,发挥犬业协会作用,创新管理方式方法,探索犬类治理杭州模式,努力让“养犬必办证、遛犬必牵绳、便溺必清理”成为一种无需提醒的习惯,推动文明杭州、美丽杭州建设。
感谢您对杭州城市管理等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联系人: 何加明 电话:85066089(城管)
赵自芳 电话:85251605(宣传/文明办)
吴闽红 电话:86781402 (农业)
孙鲁洪 电话:86439581(市场)
郑 欢 电话:85256617(司法)
万 琳 电话: 87170335(园林)
杭州市城市管理局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