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68X/2019-24063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19-07-15
发布单位: 市城管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关于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243号提案的回复
时间:2019-07-15 10:03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尊敬的王吉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修改杭州限制养犬规定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局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前期所做的主要工作

为加强犬类治理,倡导文明养犬,我局在2018年11月15日-12月底启动文明养犬集中治理。专项治理期间,全市共受理市民反映犬类问题3579件。今年,截止目前,全市共受理犬类咨询投诉74件。从信访投诉来看,犬类专项治理结束后,信访投诉急剧下降;从防疫部门犬伤门诊月均接诊量来看,也有明显下降;不文明养犬、遛犬的情况有明显改观,总体情况良好,成效明显。

近年来,为回应社会对犬类管理的热点问题,我局在现行法规允许下已采取了一些完善措施,并取得了较好社会反响。一是强化服务,简化办证流程。通过线上、线下同步的方式,一方面加快“贴心城管”APP网上申办审核,另一方面增加办证窗口人员,延长工作时间,实行节假日无休办证,进一步方便市民群众办证需求。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累计共受理申请办证22799件次,其中出件14698件,接近历年来办证总数的50%。二是建章立制,完善管理机制。起草和修订了《关于文明养犬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犬只收容管理规定》、《犬只领养规定》等6部制度规定,完善规范养犬办证许可、弃犬和流浪犬临时收容管理及领养等事项,完善《犬类治理长效考核办法》,规范现场执法要求,严格执行“能抱的不牵,能牵的不网,能网的不钳,能钳的不吹”五步工作法,严禁现场棒打、捕杀犬只等暴力事件发生。同时,犬类执法管理,坚持教育引导与执法管控并举,对遛犬不牵绳和遛犬不清理粪便的行为严格执法,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以教育劝导为主,截止目前,未发生有责粗暴执法投诉。三是主动协调,合力综合施策。主动对接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市直机关工委、市农业局和市市场监督局,妥善做好将文明养犬纳入文明指数、和谐社区指数测评,起草制定《杭州市党员干部文明养犬规定》,着力抓好犬类源头销售,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合力抓好犬类管理。四是拓宽渠道,全面深化宣传。注重办证前宣传,特别是强化办证时犬主权利义务告知与犬主承诺工作。在传统媒体的基础上,拓宽宣传渠道,增加宣传内容的吸引力,持之以恒,潜移默化地进行宣传。五是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模式。为回应市民对遛犬时间限制的诉求,我局在拱墅、余杭和钱塘新区开展公共遛犬区试点探索尝试,为立法修订提供实践样板,4月20日对外开放以来,社会各界反映较好;为增强社会各界参与犬只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分别在下城区万家星城小区、西湖区桂花城和江干区曙光之城、运新花苑小区,探索建立文明养犬义务督导队、“文明养犬,物业共管”和文明养犬示范小区机制,通过法规宣传、逐户排查、纠纷处理、公众监督、后续服务等措施,发挥物业企业的作用和优势,搭建犬类管理互动参与平台;完善收容犬只社会领养机制,突破区域限制,开放异地中华田园犬领养,提倡“绝育控制数量、领养代替购买”理念,缓解一些矛盾与冲突。今年一季度共领养中华田园犬33条;我局通过科技手段,为引导市民文明养犬,方便日常管理,正加快开发实施犬只植入式芯片管理与综合信息平台建设,目前已经完成招标工作。

二、立法工作情况

现行《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制定较早,最近一次修订也已有近15年。我们通过调研认为,随着社会发展和生活需求多样化,犬类管理在总体理念与原则、限制措施、收费与便利登记、加大养犬人责任义务、收容犬只领养与处置、发挥社会治理作用等方面均有调整与完善空间。同时,为固定与进一步拓展近年出台的一些社会反响较好措施,我局认为将该法规修订列入立法正式项目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在我局的申报建议下,该法规修订已多次列入市人大立法调研项目,前期我局按规定和要求已做了较全面的调研,认真听取并梳理社会各方诉求,总结提炼形成立法草案建议稿报送市人大相关工委和市政府法制办。在此基础上,我局去年申报建议将该法规修订列入2019年立法正式项目,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城建环保工委进行了汇报,市人大张建庭副主任也曾带队来我局专门听取意见。今年,市人大常委会确定和下达的2019年度立法计划将该立法项目列入年度立法调研项目。目前,我局已成立由局分管领导任组长,业务处室和相关单位组成的调研工作小组,出台了《立法调研工作方案》,切实做到组织、任务、时间、责任“四落实”,现正按第二阶段计划开展调研中。

三、下步主要工作打算

下步,我们将积极探索,加快形成适合新常态下的犬类治理杭州模式。研究建立犬只性格测试管理和犬类知识教育体系;以属地自治为主,开展规范文明养犬小区建设试点;探讨建立城市宠物主题公园,试行开辟公共遛犬区域;建立智慧管控模式;持续做好犬类执法五步工作、犬类审批工作等实务培训;定期开展犬类管理进社区培训,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末端工作能得到妥善有效落实。

在立法调研和草案起草时,参考并吸纳代表们的意见建议,充分听取公众意见,集民智、谋良策、聚共识,确保群众利益诉求和意志主张的充分表达,遵循立法法规定的基本原则,细化条款内容,增加可操作性,解决实际问题。比如办证收费、犬种类型、遛犬区域、遛犬时间、犬只收容、领养等问题。不断完善法规草案,认真做好相关立法论证和前期准备工作,并积极向人大建议,推进法规早日修订完善。

衷心感谢您对杭州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希望在今后的城市管理工作中能得到您的进一步关心、理解和支持。

联系人:冯立群  秦华  电话:85159214  85102029

 

杭州市城市管理局

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