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68X/2019-2406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19-07-15
发布单位: 市城管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关于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30号提案的回复
时间:2019-07-15 10:04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钟建银委员:您好!

您在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关于养犬管理由限制到规范转变的建议》已收悉。现将相关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提到有关我市目前犬类管理的现状问题与分

析,提出的对策建议非常客观和具有针对性,对你所提的建议我们专门作了学习研究和贯彻。犬类问题已成为目前城市管理的一个难点问题,并已引起了各级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去年以来,浙江省、杭州市主要领导也多次批示或听取我局汇报,市人大也两次来我局专题调研,我局也在去年犬类专项治理基础上,就进一步加强犬类长效管理的措施制订完善了相关意见、制度,并在日常工作中推进实施。

我局作为犬类管理的主管部门,近几年来依据《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要求,始终把犬类管理作为城市管理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坚持教育引导与执法管控并举,依法履行职责。尤其是从2018年下半年起,按照统筹管理的要求,提出“全市域、全过程、全周期”管理的理念,把主城区、副城区和县市犬类治理纳入一体化管理,开展日常治理工作通报、排序和考评。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1.坚持宣传引导,增强法制意识。一是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微信微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提升市民文明养犬意识;二是广泛开展文明养犬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通过街道、社区和小区等活动载体和不定期与畜牧、犬业协会、省市警犬训练中心合作等开展免疫、办证、宣传、培训等一条龙服务,发放宣传资料,提高市民依法、规范、文明、科学养犬的知晓率;三是联合市文明办、市直机关工委等向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发出《文明养犬 党员先行》倡议书,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引导市民文明养犬;四是依托犬类收容中心平台(市普法教育基地),开展文明、科学、规范养犬“第二课堂”宣讲和“市民开放日”活动,引导公众参与,普及养犬知识,宣传法律法规。

2.坚持整管并举,加大长效管理力度。在去年专项治理基础上,我局立足长效管理,专门出台了《关于文明养犬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杭城管委[2018]269号),从办理养犬许可证事项、执法巡查要求、弃犬和流浪犬收容管理、犬只收容领养、开辟遛犬区域、犬只芯片与平台建设管理等七个方面作了进一步明确。在严格加强审批与服务的同时,强化日常巡查,突出对景点公园、城市窗口、游步道、综合体周边等公共场所的巡查,对遛犬不牵绳、不防疫办证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格执法,归正违法行为;畅通投诉渠道,对市民反映的违规养犬问题,半小时承诺到现场处置,结果反馈,对重要信访件和重复投诉件实行信访积案消号;市区联动,部门协同,以治理大(烈)性犬违章出户、遛犬不束犬链的违规养犬行为为重点,组织开展摸排登记和治理。

3.坚持共管共治,创新工作机制。引入社会管理,开展“物业共管”试点。西湖区与绿城物业合作,引入社会共管模式。下城区与滨江物业合作,由小区业主自愿组成,成立小区文明养犬劝导队,定期巡查,对不文明养犬市民进行劝导。大江东与开元物业合作,实现“共同管理”。通过引入社会管理模式,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劝导、第一时间规正,引导市民文明养犬,落实长效管理,收到良好效果。同时,把文明养犬纳入各区、街道文明和谐社区创建内容。另外,我局围绕《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立法调研开展“公共遛犬区”试点探索尝试,为法规修订完善提供实践样板,2019年4月20日,分别在拱墅康桥独城公园内、余杭人民大道与星河路交叉口(人民大道51号东侧)、下沙之江东路与风帆路交叉口西北侧设立公共遛犬区对外开放。其中,余杭公共遛犬区开放时间是每日上午9点至下午5点,其它两个开放时间为周末、节假日上午9点至下午5点。

4.坚持为民便民,强化贴心服务。推进服务关口前移,每逢春秋两季,就在各区设立登记年检和犬只免疫一站式服务站点,将养犬办证、年度注册、犬只防疫、投诉处理“一条龙服务”送到居民家门口,方便市民群众就近办理犬只年检和免疫手续。优化工作流程,开通“贴心城管”APP网上申请办证,依托22处宠物医院等作为办证年审和文明养犬的服务点,同时对行动不便的人员和“忙碌族”推出送证上门和快递邮寄服务。同时,加强与属地街道、社区的协同配合,尝试在运河和重要城市河道的两侧游步道以及重要社区公园等地设置文明养犬便民设施,包括配置拾便器、卫生纸、收纳袋等用品。农业部门做好狂犬病强制免疫工作,按照布局合理、方便市民、逐步放开的原则,在上城、下城、江干、拱墅、西湖、滨江和下沙经济开发区等7个主城区设立固定犬类免疫点,实施每日免疫及日常补针工作。

5.坚持科技强管,加快信息平台建设。按照“全领域、全市域、全周期”要求,加快开发实施犬只植入式芯片管理与平台建设,市区搭建统一的体系框架平台,打通审批-执法-管理数据链,建立电子芯片和犬牌等犬只身份信息和执法动态信息电子档案,通过科技手段,引导市民文明养犬,方便日常管理,实现对犬只免疫、许可审批、监管执法、收容、收养、处置、领养等工作环节全方位实施监督,形成闭环管理,减少流浪犬。

下一步将把您的建议积极予以借鉴采纳,创新管理方式方法,强化源头管理,整合部门力量,形成合力,依法从严管理,探索犬类治理杭州模式,努力让 “养犬必办证、遛犬必牵绳、便溺必清理”成为一种无需提醒的习惯,推动文明杭州、美丽杭州建设。

感谢您对杭州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附件:会办部门答复意见

联系人: 何加明 林滨       电话:85066089(城管)

赵自芳         电话:85251605(宣传/文明办)

吴闽红         电话:86781402 (农业) 

孙鲁洪         电话:86439581(市场)

郑  欢         电话:85256617(司法)

万  琳         电话: 87170335(园林)

 

杭州市城市管理局

2019年5月8日

附件:

会办部门答复意见

一、市委宣传部答复意见

1.将文明养犬相关内容纳入今年全市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作为社区类实地测评点的重点内容,并将测评结果纳入年度综合考评,以强有力的措施推动各区、县(市)高度重视规范养犬、文明养犬相关工作。

2.配合市城管局,组织和动员社区志愿者,在组织开展社区文明养犬专项志愿服务劝导活动,有效提升社区居民规范养犬、文明养犬的意识和行为。

3.充分利用手机公益彩信等宣传平台,设计制作并发布规范养犬、文明养犬专题手机公益彩信,并将相关工作作为全市公益宣传重要内容,扩大规范养犬、文明养犬相关工作的影响力,营造良好氛围。

二、市公安局答复意见

1.积极参与犬类综合整治。全市公安机关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违规养犬整治和流动便民服务,对群众举报违规养犬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加大巡查频次,加强违规养犬稽查,协助做好流浪犬收缴等工作。同时,持续开展文明养犬、科学养犬、依法养犬等宣传教育活动。下一步,公安机关将联合相关部门,从源头上对犬只繁殖和售卖进行综合整治。

2.全面保障城市行政执法。在违规犬类整治活动中,公安机关全面保障相关部门行政执法,确保违规遛狗查处、擅自养犬查处等工作有序开展。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依法打击涉犬违法行为。公安机关通过分析研判民生警务平台和社会舆情等情况,确定整治重点。对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违法养犬致人重伤或死亡构成犯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2018年,我市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了主城区110接警台接报警的涉犬伤人事件482起,涉犬扰民事件470起,涉犬纠纷311起,涉犬交通事故247起。

三、市市场监管局答复意见

您提出的“多部门协作控源头,开展社会综合治理”的三点建议总体来说对于杭州更精细化、更人性化地开展养犬管理、更有效地形成文明养犬的社会共识颇有建设性,但其中有一点情况需向您说明。您在“控制源头”中提出“建议对城市里的犬只繁育机构要制定准入机制,提高准入门槛”,初衷是好的,但这并非是畜牧、农业、工商、城管、公安等各执法部门可以决定的事。根据2004年7月1日起实施的《行政许可法》第十四、十五条等相关条款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对于尚未制定法律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外,“地方性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应当由国家统一确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资质的行政许可;不得设定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行政许可。”因而,对于市场监管部门来说,是没有权限对包括犬类繁殖在内的任一行业设置特殊的准入机制来提高其准入门槛的,我们只能在法律法规授权的范围内依法行使职权。

如要从源头上进行管控,我局认为最可行的办法,是为杭州动物管理立法,从立法层面上规范包括犬类在内的动物收容收养和管理处理机制,实现人与动物和谐共生。

四、市农业农村局答复意见

1.做好犬狂犬病强制免疫。2009年,我市出台文件,将犬类狂犬病作为强制免疫病种,实施全市狂犬病免费免疫。在上城、下城、江干、拱墅、西湖、滨江和下沙经济开发区等7个主城区设立固定犬类免疫点,实施每日免疫及日常补针工作。2018年各城区兽医主管部门在原有犬类免疫点基础上,按照布局合理、方便市民、逐步放开的原则,择优确定22家动物诊疗机构为犬类狂犬病免疫社会化服务点,基本实现犬类狂犬病免疫就近办理的目标。

2.加强犬猫产地检疫。多年来,犬猫产地检疫是我市城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工作的重要内容。根据农业部、省农业厅要求,2015年我市推进主城区犬猫产地检疫相关疫病检测工作,落实5家动物诊疗机构开展犬猫临床健康检查和狂犬病、犬瘟热等疫病快速筛检;2017年,根据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我市进一步优化检疫工作程序,制定工作流程,推出犬猫产地检疫网上申报、就近申请和全城通办。

3.强化狂犬病监测。市农业部门制定《杭州市狂犬病监测方案》,明确狂犬病监测工作的职责、内容,下达监测任务,组织各地对农村犬、城市宠物犬开展狂犬病免疫抗体监测;配合卫生部门,对人狂犬病病例开展追踪调查,对发病犬开展应急处置,并采样做病原学监测;同时利用产地检疫相关疫病检测数据,及时掌握全市狂犬病免疫效果、疫情动态。 

4.强化诊疗机构管理。截止2018年11月底,全市动物诊疗机构200家,其中医院96家,诊所104家,动物诊疗机构从业人员达到了2000余人。为规范动物诊疗机构诊疗行为,近年来,我市每年组织开展动物诊疗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强化监督检查,定期召开动物诊疗机构检查通报会,持续深入打击动物诊疗活动和兽医从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类违法行为;同时组织开展年度执业兽医集中教育培训,积极做好区县管理部门及小动物诊疗协会的联系沟通,探索动物诊疗机构信用评价分类管理制度,进一步建立我市动物诊疗行业管理新模式。

5.加强部门联动。配合犬类主管部门,加强犬类狂犬病免疫、犬养犬办证联动,做好犬类免疫信息共享。结合广场科普活动、科技培训活动和犬类规范管理进社区等活动,发放狂犬病防控宣传资料,加强宠物疫病防治宣传力度,引导市民规范养犬,科学防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