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524/2019-24010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杭民函〔2019〕126号 | 公开日期: | 2019-07-14 |
发布单位: | 市民政局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减灾 |
类 别:A
文 号:杭民函〔2019〕126号
签发人:何凌超
许轶洲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建议》(449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我局主办,市卫健委协办,现答复如下:
一、前期工作推进情况
近年来,面对全市日益严峻的老龄化形势,我市积极推进“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您在提案中提到伴随居家养老服务事业深入发展,为老服务存在老年人多元化照护服务不足、养老服务人才尤其专业化护理人才缺乏等问题也是我们关注的重点,并积极采取措施,不断提升全市174万余名老年人的幸福感、获得感。
(一)规范设施发展,提升服务水平。一是实施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充分发挥政府保基本、兜底性职能,出台实施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办法,将“三无”“五保”老人纳入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对象范围。市属公办养老机构在入院准入轮候中,将低收入家庭等老人纳入优先轮候通道。二是完成养老服务设施布点规划修编,实施养老设施分级设置、分层保障,街道层面 “重综合、强辐射”,社区层面 “重特色、强覆盖”要求,错位发展、互为补充。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去年全市打造60家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针对老年人刚性需求,重点提供生活服务、康复护理服务、托养服务、康复辅助器具租赁等六大服务。三是拓宽多元居家模式。整合机构和居家资源,累计建成65家“嵌入式”微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一站式”就近就便就亲的养老服务,实现老年人“垂暮不离亲、养老不离开家”。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服务专业化水平。一是出台全市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意见,实施服务人才提升工程,规范养老护理人员上岗培训机制,明确养老护理人员上岗前需开展不少于12小时的岗前培训。二是实施人才激励政策,为相关专业从事一线护理人员发放入职奖补。举办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开展最美养老护理员评选,积极营造人人尊重、理解、关心、关爱养老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的氛围,提升为老服务人员的社会地位和职业认同感。三是壮大志愿者队伍。在市志愿者协会敬老志愿服务总队建设的基础上,广泛招募高校大学生、社区居民、社会爱心人士,特别是有针对性动员身体健康、乐于奉献的低龄退休老人加入志愿服务队伍,先后组建了“志愿者协会银铃互助分会”、陈仕清志愿服务队等敬老助老志愿服务队,建立天水街道、紫阳街道、朝晖街道、米市巷街道等多个示范点,大力推出志愿服务系统平台,推动“时间银行”建设。同时探索互助养老新模式,在滨江阳光家园创设“陪伴是最长情告白”志愿服务,为养老机构老年人提供陪伴服务,作为激励,从机构中推出部分房源,供符合条件的优秀志愿者低价入住。
(三)实施医养融合,提供医养服务。一是制定实施保障医养结合政策措施。制定推进医养护一体化签约服务、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促进医养结合及护理型养老机构建设等系列政策文件落地,保障医养结合工作顺利开展。二是推动完善医养结合联合体机制。采取“1+1+X”模式,实行“一家市级医院(县)+一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X家辖区内养老机构和街道(乡镇)级综合性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以市和县医院为医疗技术支撑,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和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为基础,开展护理、理疗、康复等服务,结合政府购买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等方式,由医护人员定期上门巡诊。174家养老机构、2633家日间照料中心与附近的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协议,均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三是探索建立多层次健康服务体系和康复护理体系,居家老人通过签约可享受上门巡诊和家庭病床等居家医疗保健服务,重病失能的可在医疗机构康复护理,无疾患失能和半失能老人可在护理型养老机构得到护理服务。
二、下步工作打算
正如您在提案中提到的,我市居家养老服务事业正朝着稳中有序、积极向上的方向发展。结合您提出的意见建议和养老服务需求多元化的实际,我局会同相关部门,以居家养老服务立法为契机,下一步将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提升社区照护功能。做强社区养老服务功能,把机构养老辐射、社区承接水平作为精准照护的重要方向,推动社区养老集成化。依托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针对居家老年人刚性需求,重点提供生活服务、康复护理服务、家庭支持服务,为长期照顾老年人的家庭提供喘息服务等。推进社区“嵌入式”微型养老机构建设,探索建立“家庭养老床位”,全面打造配套设施齐全、服务功能完善的老年宜居社区,真正践行“家门口养老”理念。加紧完善配套政策,配齐社区“助老员”队伍,实施“银邻”互助,全面推行志愿服务“时间银行”,提升社区养老服务综合能力。
(二)提高居家养老服务保障。完善落实养老服务需求评估管理办法,加强评估工作管理,对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进行统一培训,实行评估回避制度,注重多维度评估,从原来主要评估“生活自理能力”完善为“生活活动能力评估”“认知能力评估”“精神状态与社会交流能力评估”等多维度,使需求评估结果更加科学有效,老年人服务保障更加精准到位。(三)加强养老服务工作绩效管理。依托智慧养老监管平台及委托专业第三方组织,加强居家养老领域财政资金的绩效管理,提高绩效评价的客观性和专业性,强化绩效评估结果应用,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对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管理水平、服务质量等进行综合评估,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并作为确定其享受政策资金补助的依据,以及承接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运营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参考条件。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加强整改指导。
(四)深化养老服务人员队伍建设。积极探索第三方等级评价机制,实施好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取消后的激励举措。依托慈善资金,为部分养老护理员提供免费的上岗培训和继续教育,举办养老管理人员培训,落实相关优惠政策。
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徐媛媛,联系电话(传真):85166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