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交通局关于杭州市区营业三轮车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 2019- 07- 13 16: 25 来源: 浏览次数:

 

杭政办发〔1999〕190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交通局拟订的《杭州市区营业三轮车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市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统一行动,认真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及被裁减车辆单位的思想工作,确保该项整顿工作如期顺利完成。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九九九年十月十三日        

 

杭州市区营业三轮车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杭州市交通局  一九九九年九月十五日)

 

为提高杭州市旅游城市的整体形象和社会文明水平,不断加强城市交通管理,进一步规范营运三轮车的经营行为,经市政府第二十七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市区现有的营运三轮车进行整顿。现制订以下工作方案:

一、整顿范围

在杭州市区注册登记的所有1851辆营运三轮车。涉及企业57家,1752辆三轮车(客运三轮车390辆);个体99户(辆)。共有从业人员2036人。

二、整顿原则及目标

裁减车辆总量,整修统一车型,加强管理教育,核定经营年限。通过整顿,使杭州市区营运三轮车总量在明年春节以前控制在1000辆之内,然后经过三年的过渡,全面淘汰市区营运三轮车。

三、整顿的内容

1、裁减总量

所有企业一律按现有车辆数的50%保留(在册总数为奇数的,按总数加1计算),个体车辆在通过审验符合经营资质的前提下,原则上予以保留。由各营运三轮车企业负责做好本企业车辆的裁减工作。

2、规范车工

(1)实行一车两人制(个体户除外),即一辆营运三轮车可以核发二本服务资格证,2名车工可采用一天两班制或一人半月制二种方式共同经营。

(2)三轮车保留工作完成后,对全市所有的车工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市政府39号令(修正文本)的车工,重新进行培训,在原企业内给予安置落实,不增加新的车工。

(3)以辖区为单位,建立三轮车企业自管小组和个体片组,进一步规范三轮车车工自我管理、自我制约、自我学习的管理制度,不断提高车工的素质。

3、统一车型

对原客货运三轮车进行整修改型,将全市的营运三轮车统一为客运三轮车车型。三轮车的新车型经市政府审定后,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整修改型厂家。

4、回收车辆

为防止整顿后被淘汰的三轮车再次进入市场,从事无证经营,扰乱市场秩序,由政府出资对淘汰的有正式营运证的三轮车予以适当补偿,由所在企业回收后统一交运管部门销毁。补偿标准为:客运三轮车600元/辆,货运三轮车400元/辆。

四、整顿方法及步骤

整顿采取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步实施的方法。

1、成立领导小组

市政府成立营运三轮车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建议由分管市长任组长,市交通、公安、工商三个部门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交通运管、公安交警、工商稽查部门和上城、下城、西湖、拱墅、江干五个区政府的分管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整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交通局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派人参加。领导小组成立后,建议各区成立三轮车整顿工作小组,由各区政府分管区长任组长,区运管所长和区交警大队长任副组长,具体落实整顿工作。

2、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营运三轮车的管理是社会的热点和难点,要积极稳妥地做好整顿的宣传工作。

(1)把握舆论导向,贯彻“促进整顿,维护稳定”的宣传思想,统一制订宣传提纲。

(2)开展全方位、全过程宣传。各新闻媒体要通过多种途径对整顿的各重要环节进行跟踪报道,以正面引导为主,辅以舆论监督。

(3)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召开企业座谈会、经营业主动员会等形式,做好整顿政策的解释工作,减少整顿工作的思想障碍。

3、工作步骤

(1)10月中旬,完成整顿的基础工作:一是修订市政府39号令有关条款,制订行业管理规范性文件;二是根据市政府的整顿工作意见,有针对性地开展营运三轮车整顿的宣传舆论工作;三是发布整顿通告。

(2)10月底前,市公安交警、交通运管和工商部门开展三轮车营运秩序的联合整治,打击和取缔无证经营。

(3)12月中旬前,完成企业车辆裁减数的核定,做好裁减车的补偿、回收和车辆整修厂家的公开招投标工作。同时,完成车工的业务培训工作,建议市公安交警部门同步更换营业三轮车牌照。

(4)明年1月底(春节)前,基本结束全部整顿工作后,继续加强裁减后的整治工作,不断改善营业三轮车的市场环境,规范经营行为,改善三轮车的整体形象,缓解交通拥挤状况。

五、工作要求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整顿工作,从“三讲”的高度,从促进社会稳定的高度,从改善城市形象的高度做好这项工作。要贯彻综合治理的方针,通过整顿,建立一个较为完善的营运三轮车市场,使三轮车市场竞争有序化、规范化。

2、各部门、各单位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通力协作。整顿中各部门要树立全局观念和超前意识,市公安、交警、运管等部门及各区政府要密切注意整顿动向,防止整顿过程中的过激言行,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预案。市工商、交警、运管等部门既要严格执法,维护市场秩序,又要落实措施,为企业与车工提供良好服务。

3、坚持谁家孩子谁家抱的原则,各区政府和有关系统及运输企业要做好辖区内所有车工的思想工作,使其服从大局,听从安排。

4、加强营运三轮车的行业管理,不断完善行业管理规定和企业服务规范;加大三轮车市场的检查力度,杜绝层层转租转包现象的发生,特别是市公安交警及运管部门,要坚决查处无证无牌、持假牌照营业的三轮车。

5、实行营运三轮车整顿效能监察,严格整顿工作纪律,实行政务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