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贸促会关于发展全市贸促支会(国际商会)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时间: 2019- 07- 13 16: 22 来源: 浏览次数:

 

杭政办发〔1999〕187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贸促会《关于发展全市贸促支会(国际商会)工作若干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九九九年十月十日     

 

关于发展全市贸促支会(国际商会)工作若干意见

 

(市贸促会  一九九九年八月十二日)

 

杭州市贸促会自一九九三年成立以来,按照国家贸促总会确定的工作职能和提供的工作渠道开展工作,为我市外经贸事业的发展和扩大对外开放,加快外向型经济的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同时,在市委、市政府和国家贸促总会的关心支持下,市贸促会在1996年升格为国家贸促总会杭州市分会;1998年,市贸促会对机构三定方案及相关工作进行了落实,初步理顺了关系,为我市贸促事业的发展打下了一定的基础。

为进一步发挥贸促组织在全市发展外向型经济中的优势和作用,根据国家贸促总会提出的“在外向型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可以发展贸促支会组织”的指示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对在全市各区、县(市)建立和发展贸促支会(国际商会)及开展各项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贸促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我国的贸促会组织自建国初期成立以来,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为我国的外交、外贸事业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在国际上具有很大的影响和良好的声誉。改革开放以来,贸促会以“促进对外贸易、促进利用外资、促进引进先进技术、促进各种形式的中外经济技术合作”为工作指导方针,其内容涵盖对外开放的各个领域,使贸促工作具有更为广阔的运作空间和宽松的环境。在世界经济全球化、一体化进程加快的背景下,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工作的进展和外贸多元化战略的实施,加强和发展贸促工作,以民间商会的形式开拓和发展国际间经济合作与交流,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同时,随着改革的深入和政府职能的转变,贸促会作为半官方的综合性社会中介组织,将在外向型经济发展中成为政府与企业、企业与国际市场之间联系的重要桥梁和纽带。

我市的外向型经济在改革开放中已经取得了长足发展,“三外并举、四区联动”战略的实施使外向型经济成为全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面向即将到来的二十一世纪,加快对外开放的步伐,以主动积极的姿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来发展我市的外向型经济,是市委、市政府提出的重要工作任务。作为对外开放的一条重要渠道,积极发展我市的贸促事业,应列入各级政府的议事日程。我市贸促会升格为分会后,当前的一项工作是尽快在全市建立贸促支会(国际商会)组织,形成工作网络并纳入国家贸促会的运作网络,以充分发挥整体优势,更好地为我市的外向型经济和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贸促支会(国际商会)的主要职能和工作任务。

根据《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章程》和杭州市人民政府杭政办发〔1997〕19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贸促支会(国际商会)的主要职能是:围绕当地经济建设和对外开放的需要,在上级贸促会和当地政府领导下,开展促进对外贸易、引进外资、引进先进技术及各种形式的经济技术合作等活动,促进地方同国际间经济合作关系的发展,同时支会通过自身和贸促工作网络向国内外企业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开展同外国商会和有关国际经贸组织的联络工作、组织举办国内外经贸展览会;承办、代办有关对外经贸业务;代办涉外经贸法律事务和海事法律事务等。

贸促支会(国际商会)的主要工作任务是:1、积极发展各类企事业单位会员,并围绕发展外经外贸业务开展各种形式的会员活动;2、收集各种有利于本地外贸、外经、外资工作发展的信息进行积极有效的传递,通过贸促网络宣传本地的投资环境、招商项目、外贸企业和产品,开展劳务合作,利用网络优势和条件扩大国际经济文化交流;3、组织参加国际博览会和专业性展览会,接待和举办国外和港、澳、台地区在本地的展览会、展示会,接待和承办在本地的国际性交流会、洽谈会、研讨会等国际会议;4、接受委托代理涉外经贸(海事)纠纷的调解、仲裁、诉讼业务,代理本地企业在国(境)外或外国企业和个人在我国办理商标注册和专利申请,代理有关知识产权的咨询业务,有条件的县(市)支会和国家级开发区支会经批准可设立出证认证代办点;5、配合国家贸促总会、市贸促分会开展其他各项贸促业务活动;6、办理当地政府授权或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三、贸促支会(国际商会)的机构设置和设立程序

根据国家贸促会《章程》和我市的实际情况,各区、县(市)和有条件的国家级开发区可以建立贸促支会(国际商会),贸促支会隶属当地政府领导,业务上受当地外经贸委(局)和上级贸促会指导。在新一轮机构改革尚未进行的情况下,机构设置可与外经贸委(局)合署办公,并由市贸促会将设立和合署情况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备案;领导和办事人员可由外经贸委(局)有关人员兼任。各区、县(市)政府应结合当地实际,在人员编制和经费上给予支持,使贸促支会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工作部门。

根据国家贸促会《章程》的有关规定,贸促支会的设立,由区、县(市)人民政府提出报告,杭州市贸促会审批,并报国家贸促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