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告
时间:
2019-
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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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政办〔2000〕20号
为改善投资环境,加快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杭州市人民政府决定设立杭州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集中办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中心”的办事大厅设在解放路42号。
“中心”按杭州市投资项目集中办理中心运作方案(试行)运作,办理市级审批、审核转报范围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内、外资基本建设、技术改造)的审批事项,实行一门受理、统筹协调、规范审批、限时办结。
进入“中心”设立办事窗口的部门为:杭州市计划委员会、杭州市经济委员会、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杭州市对外经经济贸易委员会、杭州市规划局、杭州市土管局、杭州市环保局、杭州市市政公用局、杭州市园林文物局、杭州市市容环境卫生局、杭州市林业水利局、杭州市卫生局、杭州市国家安全局、杭州市交通局、杭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杭州市公安局消防支队、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中心”办理需要及时到“中心”服务。
“中心”定于2000年10月18日正式对外办公。届时,上述各部门原设在本部门的投资项目审批受理窗口将停止受理有关审批事项。
特此公告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〇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