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政办发〔1999〕128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公安局拟订的《杭州市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九日
杭州市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方案
(杭州市公安局 一九九九年六月三十日)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道路交通管理,有效改善道路交通秩序,提高市民参与道路交通管理的整体素质,为正在开展的创建全国一流文明城市活动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定于7月下旬至9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杭州市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为使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地进行,特制订如下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方案:
一、动员阶段
由市政府牵头,市创建办具体组织实施,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
1、各区、县(市)政府、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市交通管理工作协调委员会扩大会议精神,组织发动街道、乡镇、居民区、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学生、群众积极参加“共同创建全国一流文明城市,向不文明交通行为告别”的活动。
2、调整和充实“杭州市交通管理工作协调委员会”。该委员会由市政府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法制局、市教委、市城乡建委、市规划局、市贸易办、市市政公用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交通局、市市容环卫局等部门和各区政府参加。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协调全市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尤其是协调好本次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把握进度,搞好宣传。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成员由委员会组成单位专门指派。各区相应成立交通管理工作协调委员会,协调辖区内的道路交通整治工作。
二、整治阶段
各级政府和各职能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能,制订整治计划,全面落实交通整治工作。要按照职能分工,重点做好以下15项工作:
1、宣传部门制定宣传计划,大力宣传交通秩序整治、交通法规和交通管理措施,倡导文明交通行为,对交通违章行为及时曝光。
2、法制部门抓紧修订各类交通法规,配合创建工作出台相应的规章制度。
3、市教委要在各大专院校、中小学校加强交通法规教育,举办交通知识讲座,定期给学生上有关交通法规、交通安全的课程。
4、市城乡建委、规划局要在近期组织进行全市交通规划研究,提出本市交通近期、远期规划的可行性报告。
5、市拆违办要尽快组织拆除影响交通的违法建筑,清理影响交通、市容的沿街临时建筑。
6、市贸易办要对马路市场开展调查,提出“退市还路”的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
7、市市政公用局要制订整顿公交车行驶、停靠和候车秩序,公交车车容车貌及整顿违章挖掘道路、违章占道的各项措施。
8、市公安局要加强路面上的交通秩序管理工作,狠刹违章,完善交通设施,清理“三无”人员,并搞好公交车专用道的试行工作。
9、市工商局、市容环卫局负责清理马路市场、马路仓库、无证摊贩和影响交通、市容的店铺、灯箱广告,落实市场长效管理的措施。
10、市市容环卫局要大力清理整顿路边非法洗车点,查处车辆抛洒滴漏、车容不整等违章情况。
11、市民政局要制订计划清理残疾车,教育残疾人遵守交通法规,不搞非法营运,并加强对盲流的收容遣送工作。
12、市园文局要进一步加强各风景旅游区的车辆停放管理,减少车辆占道停放量,对影响和遮挡道路标志牌的树木进行修剪。
13、市交通局要加强对营运客车、三轮车的日常管理,规范营运秩序,并做到车容车貌整洁。
14、“三军一警”各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驻杭部队干部、战士的交通法规学习,对违章的部队驾驶员要有切实可行的教育、处罚措施,并制定一套与地方加强联系的制度,使部队少数驾驶员违章量明显下降。
15、各区政府要制定本区详细的整治方案,定期召开“交通管理工作协调委员会”会议,落实“门前三包”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清理马路市场、马路仓库、无证摊贩和大排档,力争短期内见成效。
三、检查阶段
8月下旬由市创建办组织市领导,各有关部、委、办、局领导和社会各界知名人士对道路交通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对交通整治工作进行监督。
四、巩固阶段
9月份为巩固阶段。要根据8月下旬的检查情况,结合秋季旅游旺季的交通特点,查漏补缺,开展针对性整治工作,重点落实长效管理措施,迎接全国文明城市考评组的考评。
五、具体要求
1、各地、各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实现“经济保领先、文明创一流”工作目标的具体要求,事关全局。要切实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同时,要把交通整治工作作为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业务水平及群众对政府工作满意率的重要工作来抓,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务求取得重大突破。
2、要坚持依法管理与文明执法相结合,进一步抓好行政管理执法工作。对违反有关管理规定、影响交通秩序的各类违章行为,要坚决依法予以处理,以增强法规的约束力和震慑力。要增强法治观念,提高广大群众遵守法规、维护交通秩序的自觉性。要坚持文明管理,创造良好的执法氛围。
3、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实施综合治理。交通整治过程中,各地、各部门要树立“一盘棋”的观念,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加强联系,集中力量开展工作。要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在不同管理领域的优势,进一步加大综合执法的力度,实现优势互补,形成合力,推进交通管理社会化。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部分区域、路段进行综合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