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办〔2000〕14号
为了贯彻2000年全国治乱减负工作会议和全省治乱减负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中发〔1997〕14号),认真做好今年我市治理“三乱”、减轻企业负担的工作,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减轻企业负担,不仅是一项经济工作,也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党中央、国务院对治理“三乱”、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十分重视。今年1月,江泽民总书记、朱镕基总理提出要通过整治“三乱”,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为企业提高经济效益创造良好的条件。
1999年,我市全面开展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清理工作,市政府分四批取消了54个收费项目,减轻企业负担4.92亿元,对电力等垄断行业收费进行了专项治理,取消了电价中加收的各种补贴、附加费,对涉及外资企业的114项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对改制企业的审计、评估、验资、过户等费用实行减免;开展了对交通、建筑、外商投资企业、电信资费等收费项目的专项检查,并在101家生产企业和服务单位中对已取消的收费项目的落实情况进行了抽查;在30家企业中试行缴费登记卡制度,从今年6月1日起,又在499家企业建立了缴费登记卡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对本市68个部门、2698家收费单位的收支情况进行了验审,查处违纪金额191.6万元,治乱减负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也存在不少不可忽视的问题,“三乱”的一些深层次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企业过重的负担没有完全降下来,向企业乱收费现象依然存在。有的把行政职能转为有偿服务,通过中介组织收费,有的借学会、协会和办学习班的名义收费,有的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企业职工和经营者的意见还不少。因此,各地各部门一定要以江总书记提出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结合“双思”教育,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经济强市、创文化名城”的目标,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对于推进企业改革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对治乱减负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二、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根据全国和省治乱减负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今年的主要任务是:
(一)认真做好治乱减负“回头看”检查工作。根据中央统一部署,今年要开展一次治乱减负“回头看”活动:看属于“切一刀”范围内的向企业不合理收费是否已经全部取消;看已经取消的项目是否落实到企业,不再收费;看清理整顿期间是否出台新的向企业收费项目;看“三乱”案件是否得到及时认真的查处。各区、县(市)和市直各单位要对照以上四个方面的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逐项落实中央、省、市已取消的收费项目,切实执行中央关于“九个严禁”的规定,并将“回头看”检查结果报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办公室。此项工作由市物价局牵头,市经委、乡镇企业局参加。
(二)对重点部门和重点行业继续开展涉企行政事业收费的专项清理整顿。结合行政事业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对工商、环保、城建、土管、农业、水利、民政、劳动、技术监督等重点部门进行“收支两条线”和票款分离的清理,对道路车辆收费、住房建设收费等进行专项治理。一是审核这些部门的收费是否合理、有无重复收费等,进一步取消、归并和规范;二是审核合法收费的范围、标准,坚决调低过高的收费标准,将按率计征的收费逐步改为按定额计征,分期分批公布各重点部门保留的涉企收费项目及标准。此项工作由市物价局牵头,市财政局、纠风办参加。
重点开展建设投资方面收费项目的清理,对一些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及过高的收费标准提出取消或降低的建议,报市政府审议。此项工作由市计委牵头,市财政局、物价局、纠风办参加。
全面调查企业改制过程中收费过高的问题,提出清理意见。此项工作由市经委牵头,市乡镇企业局、物价局、财政局参加。
(三)做好对乡镇企业、私营企业收费的清理。省里将取消一批对这些企业的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过高的收费标准。我市要做好此类企业收费情况的调查,制定减轻负担的具体办法。此项工作由市乡镇企业局牵头,市经委、物价局、财政局参加。
(四)继续清理整顿中介服务收费。重点是规范中介机构的服务和收费行为,解决一些政府部门把属于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转移给中介机构,通过中介机构向企业收费,变无偿服务为有偿服务的问题。要把中介服务收费的清理与正在进行的经济类鉴证中介机构整顿和脱钩改制结合起来,逐步明确政府行为和服务行为的界线,用制度来规范中介机构的服务和收费行为。此项工作由市物价局牵头,市纠风办参加。
(五)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九个严禁”的规定。重点抓好以下四件事:一是坚决制止管理机关利用报验、准销、准用等审批手段分割市场,对各种此类规定进行清理整顿;二是对强制企业订购书报刊物、音像制品以及乱拉广告、搞有偿新闻等行为进行清理整顿;三是规范各种培训和学会协会收费行为,严禁强制企业参加学会、协会、研究会或参加培训等;四是继续做好严格控制各类对企业的检查工作,坚决制止乱排序、乱评比,严禁各地各级借赞助之名向企业乱摊派。此项工作由市纠风办牵头,市计委、经委、财政局参加。
(六)继续抓好对“三乱”的投诉举报活动。要采取各种形式让广大群众监督各执收执罚部门的工作,帮助查找问题和漏洞。对典型的乱收费行为要严肃查处,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此项工作由市纠风办牵头,市财政局、物价局参加。
上述六项任务中的后五项要求10月底前基本结束,11月份由市减负办组织督查,并将完成任务情况向市企业减负领导小组报告。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难度很大,必须加强领导,明确分工,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各级党委、政府要把这项工作摆到重要位置,主要领导亲自抓。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各牵头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开展各项治理整顿工作;各参加单位要积极配合,通力合作,确保治乱减负任务的圆满完成。
最近我市调整了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区、县(市)要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制定今年治乱减负工作计划,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把任务落到实处。
(二)狠抓落实,确保实效。
今年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项目多、任务重,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意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对面向企业的各种收费项目、范围、标准逐项检查、清理。要突出工作重点,抓住薄弱环节,不回避、不掩盖重点、难点问题,坚决治理整顿“三乱”,坚决把过高的收费标准降下来、过多的收费项目减下来,为企业创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要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搞好清理整顿、刹风整纪的同时,注重从源头上治理,把治乱减负工作与推进机构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结合起来,与加强法制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与改善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结合起来,始终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主要标准,建章立制,确保长效。下半年要对已建立缴费登记卡制度的企业实行每季度回访制度,以掌握落实情况,确保实施效果。此项工作由市物价局牵头,市经委参加。各执收执罚部门要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六条标准,逐条对照检查,做到依法行政、照章办事。
(三)加强监督,严格纪律。
“三乱”与地方和部门利益紧密相连,由于利益驱动,它的再生性、反复性很强。各地各部门要看到这一问题的顽固性和做好这一工作的复杂性,按照中央、省、市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中央提出的“九个严禁”,坚决做到令行禁止,自觉维护政令畅通。决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能把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换个面孔变相收费。国务院年初发布《违反行政事业收费和罚没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国务院281号令),明确规定对擅自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擅自变更收费范围、扩大标准的直接负责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纪检监察机关要会同财政、审计、物价部门严肃查处“三乱”行为,对其违法所得坚决清退或依法收缴,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要追究领导责任。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上级监督检查与群众监督、新闻监督相结合的工作方法,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要建立举报制度,认真对待群众举报的问题,坚决查处顶风作案、打击报复举报人或刁难企业并使企业生产经营受到严重损失的行为。各新闻单位要紧密配合,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方针政策,抓住正反典型事例,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0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