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政办〔1999〕32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和2015年规划(以下简称“十五”规划),将是我市跨入21世纪后的第一个中长期发展规划,为保证这一规划的编制质量,根据国家计委“十五”规划工作要求和省政府“十五”规划工作会议的部署,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我市开展“十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规划编制工作
研究和制定我市“十五”规划,是关系到21世纪初叶我市“建经济强市、创文化名城”和2010年基本实现现代化总体部署的重要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十五”规划又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后的第一个中长期规划,与我市已经制定和实施的前九个五年计划有着重大的区别,其性质、内容和作用都将发生深刻变化。今后15年,我们将面临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和国内发展的新形势,严峻的挑战和机遇并存。与“九五”计划相比,“十五”规划编制的要求更高。
在编制我市“十五”规划过程中,要全面回顾总结我市“九五”计划的实施情况,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深入分析国内外经济环境的深刻变化,科学地把握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研究下世纪初叶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根据省第十次党代会和市第八次党代会的精神,以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杭州建设经济强市的若干意见》、《关于杭州建设文化名城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杭州城市化发展的若干意见》为指导,明确提出我市“十五”期间(2001—2005)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指导方针、发展重点和重大举措,勾画2015年的远景目标和发展轮廓。
二、规划编制工作的时间安排
根据国家计委和省政府的部署,我市“十五”规划编制工作从1998年底开始,到2001年1月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开展。
1、专题研究阶段。1998年12月至1999年底,开展“十五”规划思路的研究工作,抓住对本地或本行业、本系统“十五”期间发展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导向性和政策性的重大课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
2、规划思路阶段。1999年9月至2000年6月,研究和提出我市“十五”规划的基本思路,1999年10月底前提出思路框架;2000年1月底前提出思路初稿,并开始征求意见;2000年5月底完成基本思路。
3、编制规划纲要阶段。2000年7月至2001年1月,根据市委关于“十五”规划的建议,研究和编制我市“十五”计划和2015年规划纲要,并提交市人大审议和批准。
三、组织重大课题研究,打好规划基础
“十五”规划的编制,应以研究理清思路,以思路指导规划,以规划带好项目。抓好研究,是编制“十五”规划的思路和纲要的前提和基础。要面对跨世纪的新形势和我市当前以及今后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抓住一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与管理等领域中关键性的重大课题,组织相关方面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合作研究,争取在思路、重点、对策措施等方面有新的突破,为编制我市“十五”规划纲要提供充分的科学依据。
四、抓好行业规划和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行业规划和专项规划是全市“十五”规划纲要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十五”规划纲要的深化、细化,是实施“十五”规划纲要的重要落脚点。市各有关部门和各国家级开发区都要按照国家有关部、委和省、市的布置,认真编制本部门、本行业的“十五”规划,在今年年底前提出行业规划、专项规划的框架,2000年6月底前提出规划初稿;2001年6月底前,根据市人代会批准的市“十五”计划和2015年规划纲要,修改、定稿后报市政府审批。
各部门在编制行业规划和专项规划时,一定要体现规划的地方特色和行业特色。以国内外市场为导向,从长远出发,准确把握本行业在全市、全国乃至国际产业分工中的地位,选准主攻方向,力求形成若干行业和若干产品的竞争优势和战略态势。
竞争性产业可编制指导性行业规划,通过对这一产业发展环境、市场需求、发展趋势的分析和展望,起到引导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社会公益事业、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高新技术产业以及关系全局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可编制由政府负责组织实施的专项规划或行业规划,在特定领域明确政府的责任和义务,统筹重大项目的布局,优化政府所掌握资源的配置。
五、加强领导,确保规划编制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抓好“十五”规划编制工作是各级政府的主要职责和工作之一,市政府建立由常务副市长马时雍为召集人、市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市“十五”规划编制工作联系会议制度,以加强领导、加大工作的力度和深度。各地、各部门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将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抽调得力人员,组成专门工作班子;安排落实必要的规划研究和工作经费,保证“十五”规划编制工作扎扎实实地开展。
坚持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广泛吸取各方意见。“十五”规划是我市未来15年经济、社会发展的行动纲领,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要提高“十五”规划编制过程的社会参与度,增加透明度,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使“十五”规划的研究和编制过程真正成为统一认识,协调社会各方面利益的过程。
注意做好规划编制的协调和衔接工作。“十五”规划编制工作是一个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不是某个部门能独立完成的,各有关部门一定要顾全大局,相互配合,通力合作。市计委作为市政府编制“十五”规划的主管部门,要着力做好我市“十五”规划的研究和编制工作,提出全市性规划总体思路和规划纲要草案,做好对全市规划研究和编制工作的业务指导,并要广泛听取各区、县(市)政府和市各有关部门、国家级开发区管委会的意见。各区、县(市)政府和市各有关部门、国家级开发区管委会也要主动配合,把各自的基本思路、规划初稿和意见、建议及时送给市计委。市各有关部门、国家级开发区管委会在编制行业规划、专项规划的过程中,要及时做好沟通、衔接工作,一是相关行业规划、专项规划之间的衔接;二是全市性规划与区、县(市)规划的衔接;三是我市的各项规划与省的规划甚至全国部委规划的沟通、衔接,及时把我市的发展思路、战略重点、重大项目和好的意见、建议,反映到全省和全国的规划中去,争取省和国家对我市的支持。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九九九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