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城区出台招商引资政策规定和奖励办法、滨江区出台农村多层住宅建设实施细则等6则
时间: 2019- 07- 12 15: 42 来源: 浏览次数:

上城区出台招商引资政策规定和奖励办法


日前,该区制定了《关于进一步鼓励来上城区投资创业的若干规定》和《关于招商引资的奖励办法》。

“若干规定”明确了上城区科技创业中心为进驻孵化企业提供房租减免优惠,经认定为高新技术项目的,自进驻之日起,房租优惠为第一年免租100%,第二年免租50%,第三年免租30%。归国留学人员、海外学者自带高新技术项目进驻可免交两年房租,第三年免租50%。

“奖励办法”明确了奖励范围、奖励对象、奖励标准以及资金来源和兑现方式。该区财政对外商独资企业设立了招商引资专项奖励基金。合资、合作企业及固定资产购置项目由合作受益者予以兑现。每个引进项目可以随时申报,随时审核,随时确认,每半年兑现一次,一次性奖励完毕。


滨江区出台农村多层住宅建设实施细则


该细则规定,自2001年1月1日起,在滨江区城市规划建成区铁路以北区域内的共10个行政村,一律停止点式农民住宅建设,全面实行农村多层公寓式住宅建设。实施对象包括征地拆迁户、无(危)房户、符合条件自行拆除旧房户等农户及家庭主体属于农民的农居混合户(以下统称农户)。区政府成立农村多层住宅建设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建管中心”),负责农民多层住宅建设具体事宜,并严格把好设计、建设质量关。建设资金主要筹措渠道:1、启动资金由建管中心向银行融资。2、农户购房款。3、区政府补贴。住房建筑面积按人口计算,符合购房条件的按每人40平方米计,每户控制在240平方米。农户以低于成本价的价格购买多层住宅房屋,购房价与成本价差额部分由政府补贴,补贴标准一年一定,2001年根据购房对象条件不同给予每平方米290—630元不同额度的补贴。农户交清房款后由有关部门发放房屋产权证书,对入住多层住宅的农户,在撤村建居前行政管理仍维持原体制不变。


萧山市实行转制企业职工预备失业登记制度


该市对资产拍卖、解体重组、转制企业的职工实行预备失业登记制度。在转制重组企业未明确接纳原企业职工具体人员前,该市对符合条件的职工办理预备失业登记、核定失业保险待遇,并由企业或企业主管部门按月代发失业保险金。在重组职工具体人员落实后,对重组的职工从上岗次月起停发失业保险金,尚未领完的失业保险金予以保留;未被转制企业重组的职工,由就业管理服务个人发给失业职工证件,按预备失业登记时核定的享受失业保险月份,在扣减已发部分后,继续发给企业保险金。对不愿进入新重组企业、新接收安置企业的职工,则不得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按城镇社会失业人员管理。


建德市实行水利工程有偿供水


日前,建德市出台了《建德市农村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试行办法》,对水利工程实行有偿供水。《办法》规定,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实行政府定价,采用统一定价和逐项定价两种管理方式。农业供水价格结合供水成本、费用、现行收费水平和农民承受能力,采用交纳货币或谷物折价的办法,区别定价,按亩收费。工业供水价格采用按方收费办法,也可由供、用水双方在核定的水价范围内协议交费。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按工业消耗水价的80%计收。农业供水水费可以通过村级组织或所有者、经营者与农户签订合同,实行夏季预收秋季结算,或每年秋后一次性收费等办法。工业、居民生活和其它供水水费,由双方签订收缴合同。水费收入主要用于水利工程的维修和改造,实行单独列帐、专款专用。


余杭市制订进一步推动和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


一是进一步放宽领域环境,除关系国家安全和必须由国家垄断的领域外,其余领域都应允许民间投资进入。要积极鼓励民营经济参与国有、城镇集体企业的转制改革和资产重组,并使其享受与国有企业相同的政策待遇。二是进一步完善、优化政策环境,对现行政策中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各种限制和歧视性条文,要认真加以清理、调整。三是进一步改善融资环境,切实加大对民营经济的金融扶持力度。国有商业银行和农村信和社内部要设立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信贷部门,简化手续,增加信贷规模。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为民营经济服务的信贷担保机构和担保资金,支持具备条件的民营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股票或在股票二级市场进行直接融资。


临安市出台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的若干政策


一、对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地方所得部分实行财政贴补,头两年全融贴补,后三年按50%贴补;高新技术企业按本规定贴补期满后,凡年出口产品产值达70%以上的,由财政部门核准,五年内对其出口的高新技术产品企业所得税地方所得部分的60%贴补给企业。二、对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优惠政策。三年内,征收的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的地方所得部分贴补给企业;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费、土地出让金政府净收入部分50%返还;免收购置科研、生产经营用房的交易手续费和产权登记费;免收组建项目公司时行政机关收取的有关费用。三、对“火炬”计划项目的优惠政策。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三年内该项目征收的企业所得税地方所得部分的80%和增值税的地方所得部分50%贴补给企业,省级“火炬”计划项目,二年内该项目征收的企业所得税地方所得部分的80%和增值税的地方所得部分50%贴补给企业。同时,该市还对高新技术产品及新产品开发实行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