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政〔2000〕16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提高行政效能,确保市委、市政府各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到位,现就加强行政效能监察,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行政效能监察在改善投资环境中的重要作用
行政效能,是指行政机关在实现行政管理目标中所显示的能力和所获得的管理效率、效果、效益的综合反映。行政效能监察,是行政监察机关在政府的领导下,有目的地对行政机关行政效能综合反映情况开展的监督检查活动,旨在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高效率、高质量地履行职责,防止和克服官僚主义和各种不良行政行为的发生。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对改善投资环境、加快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各级行政机关必须高度重视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加强领导,加大力度,并自觉地将其融入到行政管理的各个环节之中,按照“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要求,认真履行政府职能,为切实改善我市投资环境,再创杭州经济发展新优势,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改善投资环境中实施行政效能监察的主要内容
为保证国家及省、市已出台的招商引资、扩大开放、促进发展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改善我市的投资环境,要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行政效能监察:
1、加强对行政审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市政府第155号令发布的《杭州市审批制度改革若干规定》和市政府第156号令发布的《杭州市行政审批责任及其追究办法》的落实情况,有否违反审批制度规定的行为;杭州市投资项目集中办理中心及驻“中心”各审批部门的审批程序、时限、要求和审批办理情况。
2、加强对行政机关应当作为而不作为情况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政府各职能部门是否严格履行职责,行政责任制有否到位;有否行政不作为和工作不负责任的失职、渎职行为。
3、加强对政务公开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各级行政机关是否按照政务公开要求的内容和时限建立了办事政策、办事内容、办事程序、办事人员、办事结果公开制度;限时办理和限时服务制度是否落实,承办事项是否在规定时限内及时予以办理;部门和单位内部处室的工作程序是否协调;承诺服务的规定是否得到落实。
4、加强对财政制度改革、实施资金监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是否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将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纳入会计核算中心;有否设立帐外帐和私设“小金库”情况;会计核算中心对财政性资金的监督和管理是否落实到位。
5、加强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对明令取消的项目收费有否继续收取;有否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依法履行收费行为时,是否出示有关证件,并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统一票据;是否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和“收支两条线”规定;行政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有否以赞助、捐助、集资、基金、认购、定购、宣传及其他形式变相收费;有否借会议、学习班、检查、评比等名义收取不合理费用等。
6、加强对投资者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有关部门对投资者的优惠政策是否兑现;执法行为是否规范,是否持证上岗、亮证服务,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行政执法人员有无吃拿卡要、收受贿赂、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行政执法部门有无利用手中权力新办与本部门业务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和开展赢利活动;有无要求被检查单位到指定的中介、服务机构办理年检、评估和进行其他强制性服务;对已开办的中介、服务机构,是否按规定进行了认真清理并使其彻底脱钩,是否废止了指定代理关系。
7、加强对规范市场行为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有关部门打击欺行霸市、假冒伪劣、强买强卖等不法行为和取缔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措施是否有力,市场竞争环境是否切实得到改善。
8、加强对政府各部门廉政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是否按市政府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及时制定廉政责任制;是否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责任制内容的落实;对违反责任制的行为,有否认真予以追究。
三、改善投资环境中实施行政效能监察的职责和方法
各级行政机关要根据自身的职能,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就如何提高行政效能、改善投资环境制订具体的措施,明确工作目标、责任部门、责任人;要加强对本机关内部开展行政效能监察的领导,制订行政效能监察的实施办法,明确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的方法,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专项监察。
各级监察机关作为各级政府行使行政效能监察的职能机关,要对全市各级行政机关的行政效能和市委、市政府出台的重大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履行全面监督检查职能。要通过受理群众举报、会同新闻单位和行政监察员进行明查暗访、开展专项监察等方法进行监督检查。同时,把行政效能监察和廉政监察有机地结合起来。对检查中发现的影响和干扰我市投资环境的行政行为,要及时进行严肃查处。构成违纪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纪律责任;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行政机关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要通过发送《监察建议书》或《监察通知书》,责成主管部门予以整改。
要进一步强化考核,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对行政机关进行年度考核,并根据行政效能监察的情况,结合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
杭州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〇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