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1月21日在杭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杭州市财政局局长 范广照
一、199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999年全市完成财政总收入102.66亿元,比上年增长18%,其中地方财政收入44.96亿元,比上年增长22%;上划中央两税57.7亿元,比上年增长15.1%。全市财政预算支出56.35亿元,比上年增长32.8%。市区及所属县(市)财政均实现当年收支平衡,全市在全面完成各级人代会批准的年度财政收支预算的基础上,实现了市委对各级财税部门提出的“争百亿,上台阶”的奋斗目标,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1999年市本级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7.25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长18%。地方财政收入的特点,主要是国税、地税和财政部门组织的收入实现均衡增长,征收稽查力度进一步加大;收入增长中存在着政策到期恢复征税和依法对事业行政单位、社会团体开征所得税等不可比因素。
1999年市本级地方财政支出19.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长32.1%。地方财政支出的特点,一是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了对企业技术改造、环境保护、基本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等方面的投入;二是贯彻落实中央调整收入分配政策等,在支出增幅中占了较大的比重;三是各项重点支出均达到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要求。
当年为完成年初确定的财政收支平衡的目标,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依法治税,积极组织收入
一是明确百亿目标,落实收入任务。一方面认真执行市人代会批准的本级财政收支预算,精心组织收入;另一方面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全市财政总收入实现百亿目标要求,在全市财税系统开展“争百亿,上台阶”活动。二是加强税法宣传,增强纳税意识。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税收宣传活动,推行免费税务咨询,扩大税收宣传的内涵。三是提高征管效率,增强服务意识。实施重点税源监控,发挥税务工商的联网作用,有针对性地对部分企业进行征管核查,堵漏增收;以票管税,规范减免税审批,并在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了地税延伸申报点。四是运用稽查手段,增强监控意识。把经常性稽查、专项性检查与大厅征管有机地结合起来,实行税务违法案件公告制度,调动群众税务举报的积极性,严厉打击偷、抗、骗税等犯罪行为。
(二)扶优解困并举,推进企业改革
在扶优扶强上,采用多种方式筹资集中用于扶优扶强与结构调整,通过财政政策的经济杠杆作用努力降低企业改制成本。在帮困解困上,参与有关企业破产重组方案的调研论证及破产费用的筹措,支持企业归还用于技术改造的外国政府贷款。在支持改革上,对国企扭亏脱困、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深化外经贸企业改革和扩大内需以及国有中小企业改制中所涉及的问题,采取一系列扶持政策。在支持开发区建设和发展上,把三个开发区作为我市最大的财源建设基地,在项目安排、资金调度和争取优惠政策方面,尽力做好服务和联络协调工作。
(三)支持各项事业,保证重点建设
一是妥善安排财政支出,贯彻落实中央政策。二是坚持依法理财,确保重点支出,财政预算内对农、科、教等事业的投入,均符合法定增长和有关政策的要求。三是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四是确保社会稳定,做好财力保障。五是紧紧抓住有利时机,全力支持城市建设。
(四)增强预算观念,严格支出管理
一是改进预算编制方法,增强预算约束观念。二是完善政府采购制度,逐步扩大采购范围。三是建立专业审价队伍,强化重点工程审价。四是坚持跟踪问效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五是规范单位开户制度,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
(五)加大监管力度,规范经济行为
一是试行会计委派,推行财务总监。二是推进粮食管理体制改革,防范粮食资金风险。三是整顿财政信用,规范资金使用。四是履行财政监管职能,规范企业经济行为。
(六)探索有效管理形式,加强国有资产监管
一是积极探索国资营运监督的有效形式,促进国企改制。二是建立经营者激励与约束机制,规范经营者经济行为。三是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得到了加强。
二、2000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
按照市委提出的经济工作总体目标,考虑2000年杭州市国内生产总值计划增长10%,2000年市区地方财政收入汇总预算为31.83亿元,比上年增长10.5%;市区当年地方财政支出汇总预算为34.94亿元,比上年增长4.4%。2000年市本级地方财政收入预算为19.07亿元,比上年增长10.5%;市本级财政支出预算,根据当年可用资金安排21.6亿元,比上年增长12.5%。主要支出项目的安排情况是:农业支出比上年增长12.6%;科技支出比上年增长18.4%;教育事业费支出比上年增长13.9%;对文化、卫生中医、党政群、计划生育事业费和公检法司支出作了相应的保证。教育费附加支出和排污费支出按收入预算全额安排。
三、2000年财政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支持国企改革,促进经济增长
采取积极有效的财政措施,加快经济结构的调整步伐和企业经营机制转换工作。支持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造,降低国有企业负债水平,鼓励企业职工入股、经营者和骨干入大股。运用“四两拨千斤”的理财机制,加大技术改造投入,继续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改项目给予技改贷款贴息支持。进一步完善企业经营者年薪制和期权激励制度。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二)创造良好环境,培植扩大财源
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鼓励外地企业来杭落户,吸引更多的民间投资。继续支持大企业、大集团,使之成为杭州市的纳税大户。推进城市化进程,为创造良好的外部投资环境,做好资金筹措工作。筹好、用好高新技术成果转化资金,从资金调度和政策兑现上支持开发区,使之成为新的财源。
(三)依法组织收入,加强税收征管
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清缴欠税、惩治腐败”的工作方针,进一步规范税收秩序,确保财政收入任务完成。在税收宣传上,用新的形式、新的内容、新的高潮,营造新的气氛,取得新的成效。在税收征管上,正确处理好服务与监管的关系,细化基础工作,堵塞征管漏洞。同时要进一步完善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税务代征。在税收稽查上,强化和规范相结合,严格查处各种违反税法的行为。
(四)强化预算管理,深化财政改革
要加强各级财政内部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财政行为。要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执行经过人代会审批的财政预算。进一步贯彻中央调整收入分配政策,保证干部职主工资和离退休人员的生活费的发放,保证财政所承担的下岗职工生活费到位。做好社保资金的专户拨付工作。积极推进事业单位机构改革,逐步减少对事业单位的财政开支。对超编单位的超编人员,不再列入财政支出预算。在新的医疗保障制度实施前,继续加强对公费医疗经费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继续完善政府采购办法,扩大政府采购范围,节俭财政支出。要按照统一部署,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
(五)发挥财政职能,加强财政监管
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营运体系,严格责任制度,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要以产权制度改革为重点,确保出资人到位,加快国有企业改制进程。推进城建、旅游和农业等系统的授权经营。完善国有企业效绩评价体系。摸索适应市场运行机制的筹集和管理城市建设资金的办法,进一步提高城建资金的使用效益。继续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一系列措施,坚决取消“小金库”。在总结财务总监试点工作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试点面。深化财会制度改革,加强会计人员再教育,提高会计队伍整体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