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编辑部
我市去年下半年开始的大规模拆违行动,无论是在深度、广度,还是力度和声势上都是前所未有的。市委、市政府作出了多个决定,进行了多次动员;市人大常委会也专门作出了《关于拆除违法建筑遏制违法建设行为的决定》。社会舆论给予了积极的响应和支持。本刊也曾就此专题先后发表了两篇编辑部文章,同时还辑录刊登了有关拆违的法律、法规条文。在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下,通过市有关执法部门和各区、街道(乡镇)、村(居)干部群众的艰苦工作,到去年年底,共拆除各类违法建筑和到期临时建筑112万平方米,特别是“绿晶”、“新世界”等一批影响较大的违法建筑的拆除,获得了市民的广泛拥护和支持,得到了各级领导和外地旅游者、参观者的高度评价。
但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部分干部、少数群众对拆违至今还存有这样那样的疑虑,怕影响工作精力的集中、怕影响经济发展、怕影响下岗职工再就业、怕影响单位经济收入、怕影响社会稳定;受经济利益的驱动,加上执法不公或执法不严问题的存在,一些旧的违法建筑迟迟未拆,一些新的违法建筑还在少数地方滋生。因此,今年的拆违工作任务依然十分繁重,形势还很严峻。特别是今年拆除违法建筑已明确写入市人代会的《政府工作报告》,这是市政府向全市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只能不折不扣地完成,没有任何退路。确保今年拆违任务的全面完成,必须牢牢把握住几点:
一是要提高认识,树立正确的指导思想。拆违工作事关我市改革开放的大局,是改善我市投资环境的现实需要,也是落实依法治市的实际措施,更是实现党的宗旨的实际行动。“五怕”,归根结底是党性观念、大局意识不强;归根结底是个人利益或小集团利益作祟;归根结底是法制观念淡薄,精神状态欠佳,改革发展办法不多的集中表现。对此,仇保兴市长已在最近召开的全市拆违工作阶段总结表彰大会上作了深刻剖析,我们要以此来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首先把自己头脑中的障碍清除掉,从而更加自觉地、义无反顾地投身到拆违工作中去,把拆违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二是要扩大范围,抓住重点。今年的拆违工作,除了要加快拆除城区已查清的违法建筑外,要把主要精力和工作重点转移到拆除城郊接合部“城中村”的违法建筑上来,重点是农居的违法建筑。要按照杭政办今年4号文件的要求,在认真清查的基础上,坚决拆除,不获全胜,决不收兵。
三是要将拆违工作与各项综合整治结合起来。特别是要与城郊接合部的整治结合起来,与西湖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结合起来,与市区河道的综合整治结合起来。违法建筑拆到哪,整治工作跟到哪。要通过拆违,美化、优化城市环境,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向纵深发展。
四是拆除违法建筑要在建制纳规上下功夫,落实长效管理措施。一是“清”,要通过地毯式的普查,摸清违建家底;二是“挂”,就是建立责任追究挂钩制度;三是“查”,就是要对违法建筑及时进行清查;四是“拆”,发现一处,立即拆除一处。只有这样,才能确保长治久安,杜绝新的违法建筑的产生。
拆违工作是一场硬仗。要全面、彻底地拆除各类违法建筑,必须要有铁的决心、铁的纪律和铁的手腕。在拆除各类违法建筑上,我们衡量一个党员干部党性强不强,有没有执法必严的决心,首先就看他敢不敢动真格的,敢不敢向自我开刀,敢不敢向亲戚、朋友、同事的各类违章建筑开刀。与此同时,我们一定要紧紧依靠广大群众,通过张榜公布、媒体曝光等形式,接受社会舆论和群众的监督,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