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规划(1999—201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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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1999〕1号


各区、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级机关各单位:

现将《杭州市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规划(1999—2010年)》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杭州市委        

杭州市人民政府        

1999年2月5日      


杭州市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规划(1999—2010年)

在迈向新世纪、实现新跨越的历史进程中,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对建设富裕、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了全面部署。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记关于“沿海发达地区要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指示精神和省委提出“建经济强市、创文化名城”的目标要求,按照十五届三中全会和《浙江省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纲要》精神,特制定《杭州市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规划》。

一、我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基础条件、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我市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现状。改革开放20年来,杭州农村改革和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为加快农业和农村现代化进程奠定了坚实基础。一是农村经济综合实力明显增强。1998年全市农村人均国内生产总值12760元,农村经济总收入1140亿元,三次产业比例调整到15∶56∶29。二是农业生产力水平大幅度提高。1998年粮食总产达到175万吨,主要农产品量足质优,结束了长期短缺的历史。三是乡镇企业异军突起。1998年,全市拥有各类乡镇企业11万家,吸纳了农村劳动力106万人,实现乡镇工业增加值约184亿元。四是小城镇建设步伐加快。农村建制镇总数达到138个,小城镇集聚和辐射作用增强。五是农业集约化经营水平有新的提高。粮田适度规模经营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经营面积在1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达9893户,规模经营面积38.2万亩。建立现代农业示范园区试点42个,面积6.3万亩。六是农业生产条件明显改善。全市有效灌溉面积已占耕地面积的92%,农机总动力246万千瓦。农村教育和农业科研得到加强,有力地推动了科技成果在生产中的应用和转化。七是小康、新农村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截止1998年,全市共有153个乡镇被命名为小康乡镇,9个区、县(市)实现小康。全市农民人均收入达到4006元,恩格尔系数下降到0.463。八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明显。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增强,农村干部群众精神面貌发生了积极而深刻的变化。

(二)我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面临的突出矛盾和主要问题。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和人增地减矛盾的显露,农业发展的市场和资源双重约束加大;农业生产的基础设施还不完善,农业技术装备水平较低,农业产业化和市场化程度不高,抗御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的能力不强;乡镇企业总体水平不高,第三产业的比重偏小,农村城市化进程缓慢,村镇建设滞后,劳动就业和环境保护的压力增大;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发展差距进一步拉大;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还相对薄弱,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素质还不能适应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切实解决好这些矛盾和问题,既是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实现全市基本现代化的希望所在。

(三)杭州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我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和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可持续发展规律,进一步稳定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深化农村改革,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积极推进农村经济体制和农业增长方式的转变,实现以现代工业装备农业,现代科技武装农业,现代管理方式经营农业,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提高劳动者素质,努力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两个文明共同进步,争取到2010年把我市农村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科教发达、政治民主、社会安定、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

我市基本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的总体目标是:

——农村经济综合实力全面增强。全市农村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37400元,年均递增9.6%。农村经济总收入3700亿元,年均递增10%,农业劳均年创造增加值20000元。

——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第一产业增加值比重下降到10%以下,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提高到42%以上。农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下降到40%以下。农产品商品率达到75%以上。

——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化要求的农业生产经营格局。实现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机械化作业、企业化管理、产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农业机械化水平有较大提高,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社会化服务达到较高的水平,农村生产要素市场更趋完善。

——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杭州市区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以上,各县(市)城关镇达到50年一遇以上,“五江一溪”(钱塘江、富春江、新安江、浦阳江、分水江和东苕溪)堤防达标率为100%,旱涝保收面积占耕地面积80%以上。水资源实现统一管理,合理配置,供需基本平衡。森林覆盖率达到65%以上。

——科技教育对农业的推动作用进一步显现。农科教紧密结合,科技进步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显著提高。高标准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农村高中段教育普及率达到80%以上。

——乡镇企业有新的更大发展。乡镇工业增加值达到680亿元,年递增11%。传统产业改造、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调整的进程进一步加快,产品技术含量和企业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基本形成结构合理、具有较强整体实力、配套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的农村工业体系。

——小城镇建设和农村城市化进程进一步加快。逐步形成乡镇人口向小城镇集聚的机制,居住在城镇的人口比重达到50%以上,构成层次分明、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富有生机和活力的城镇体系。

——农民生活更加富裕,社会保障体系较为健全。农民人均收入达到7000元以上,恩格尔系数为0.35以下。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以内,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农村人口基本享有一项以上的社会保障,农民用电水平和饮水质量有明显提高。

——农村基层民主进一步扩大。全面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农村基层党组织较好地发挥核心领导作用,干群关系密切;农村集体经济实力和服务功能明显增强,村级集体经济进一步巩固发展;法制健全,基层干部和广大农民的法制观念进一步提高,农村社会治安状况良好。

——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普遍得到弘扬,形成健康文明、奋发向上的社会风尚;农村文化设施日趋完备,农民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

(四)战略步骤和阶段性工作重点。我市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体现“统一标准、全面实施、梯度推进、分步到位”的精神。第一步,到2005年,全市首批命名的91个小康乡镇,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第二步,到2010年,要求有75%的乡镇跨入基本现代化行列,全市基本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的目标。

鉴于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因此在推进农业和农村现代化进程中,要根据不同情况,实行分类指导。到2000年,市郊区和经济发达的东部平原,要有30%的乡镇在主要指标上达到现代化发展水平,西部山区要加快奔小康的步伐;到2005年,市郊区和东部平原80%的乡镇和中部丘陵县(市)30%的乡镇要跻身现代化行列,西部山区要在基本实现小康的基础上,加快向现代化推进;到2010年,市郊区、东部平原乡镇和中部丘陵县(市)70%以上的乡镇,要基本实现现代化,西部山区争取有30%以上的乡镇跨入现代化行列。

二、深化农村改革,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五)长期坚持和稳定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坚定不移地贯彻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变的政策,通过向农户发放土地承包权证,把土地承包权真正落实到户。加强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明确发包、承包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严格合同兑现。切实保障农户的土地承包权、生产自主权和经营收益权。进一步规范村提留、乡统筹,严禁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和各种名目的摊派,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六)建立健全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和“明确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搞活使用权”的思路,逐步建立健全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促进农村分工、分业,使务工经商农户承包的土地向种田能手、种粮大户集中,实现在家庭经营基础上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要通过土地承包权的转包、转让、股份合作制、“四荒”使用权拍卖、租赁等形式,促进生产要素的流动和优化组合。积极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的规模经营,全市75%以上的粮田实行适度规模经营或粮食生产全程服务。

(七)建立适应现代农业要求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各级政府要及时指导农业服务机构做好良种调剂和供应、技术推广、新技术示范等服务工作,并注重发挥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优势,积极扩大社会化服务领域,为家庭经营提供农田水利建设、土地整治和作物布局以及各生产环节的社会化有效服务。鼓励引导农村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通过联合、股份合作等形式,积极发展生产、流通、技术等各类服务大户和联合体,不断提高农业服务专业化、产业化、社会化水平。

(八)继续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建立健全乡(镇)级集体经济组织,加强乡镇的经济职能、农业社会化服务职能;充分发挥村经济合作社的生产服务、协调管理、资产积累和资源开发等职能。加强集体资产经营管理,严格执行各业承包款上缴、农业发展基金、劳动积累工制度。积极拓展增收领域,壮大集体经济实力。村级集体经济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80元以上。

三、调整优化结构,提高农业和农村经济整体素质

(九)调整优化农业结构的总体方向。确立“大农业、大食物”的观念,按照高产优质高效原则,大力发展效益农业、创汇农业、生态农业和旅游观光农业。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动力,积极调整优化生产力布局,形成城市郊区、东部平原农区、中西部丘陵山区各具特色的农业农村经济新格局。

(十)稳定发展粮食生产。按照调整结构,优化品质,依靠科技,主攻单产,稳定总量,提高效益的总体思路,在东部平原地区和丘陵河谷盆地建设100万亩高标准设施的商品粮油基地,确保全市粮食总产稳定在168万吨左右。同时,合理开发利用农业资源,大力发展多种经营,全面繁荣农村经济。

(十一)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以建立规模化“菜篮子”生产基地为重点,加快产业化步伐和推进科技进步,健全和完善“菜篮子”投入机制、风险机制、储备制度、价格监管为主要内容的宏观调控体系,在满足人民群众必需的前提下,实现花色品种日益丰富,产品质量不断提高,有效供给稳步增长,基本实现无公害健康蔬菜的供应。到2010年,市级蔬菜基地要达到6万亩,并建成一批与市场需求相适应的肉、禽、蛋、奶、水产、瓜、果等副食品基地。

四、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建立适应现代化要求的生产和经营格局

(十二)建设高标准农业生产基地。坚持老基地改造和新基地建设相结合的方针,根据粮食、蔬菜、渔业、畜牧、竹笋、茶叶、干(水)果、蚕桑、蜂业、花卉10大主导产业的发展要求,搞好200万亩优质高产高效商品基地建设。尤其要通过运用先进栽培、养殖技术和选用良种,建成一批名特优新农产品基地和出口创汇基地。

(十三)培植和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围绕主导产业,鼓励兴办和发展一批具有市场开拓能力、能进行农产品深度加工、为农民提供优良服务和带动农户发展商品生产的“龙头企业”。到2010年,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市级农业龙头企业要达到100家,其中年销售收入超亿元、经济技术水平和生产规模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的大型农业龙头企业20家。

(十四)进一步搞活农产品流通。政府、企业和农户要依托主导产业和生产基地,积极培育和兴办农产品市场,逐步形成以区域性专业批发市场为中心、乡镇综合交易市场为纽带、中小型农贸集市为网点的市场体系。推进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界限,建立多渠道、少环节、开放式的经营体制。鼓励和支持国家、集体、私营、个体等多种所有制经济进入农产品流通领域,组建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的流通组织。大力培育农民营销队伍,促进农产品流通。

(十五)发展各类专业服务组织。坚持因地制宜、形式多样、群众自愿、互惠互利、自我服务的原则,把发展新型合作经济组织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结合起来,发展各类群众性的专业合作组织。以产权为纽带,发展跨所有制、跨地区的农产品加工、流通联合体或股份合作制企业。深化供销合作社、信用合作社的改革,使其更好地为农业、农民服务。

(十六)大力发展外向型农业。积极引进国外、境外的资金和先进技术、先进设备、优良品种、科学管理方法,改造传统农业。进一步加大农业的对外招商力度,扩大外商投资农业的领域。建立一批基地开发和农产品加工的项目库,吸引和鼓励外商投资荒坡、荒水、荒滩的开发和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鼓励农业龙头企业自营出口。鼓励有条件的农业龙头企业开展跨国经营,到国外兴办农业基地。加强与国外、境外科研教育和经济组织的合作与交流。

五、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全面提高农业的生产水平和经济效益

(十七)全面实施“种子工程”。以提高良种覆盖率为中心,以新品种选育、引种、筛选为重点,以良种繁育基地为依托,以种子标牌、包装和统一供种为突破口,大力推进以良种为中心的各项配套技术应用。全市建立各类农作物繁制种基地5万亩,统一供种率达到70%以上,良种覆盖率要求达到95%以上。

(十八)大力推广先进适用增产技术。重点推广农作物省工节本的优质高产栽培技术、病虫害防治技术、农业设施栽培技术、工厂化养殖技术、农产品储藏保鲜加工技术、农村能源与环境保护技术;加快信息技术、生物技术在农业领域的推广应用,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培育优质名牌农产品,提高科技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和经济效益。建立一批技术先进、设施完备、管理科学、体制完善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使之成为高优品种的试验区、科技种养的推广区和我市现代农业的形象工程。

(十九)加速科研成果转化。要积极推进市、县农业科研所体制改革,鼓励科技人员以成果、专利、技术等入股形式,参与农业开发、经营和分配,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培育完善技术市场。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进程。各生产经营实体和各级农业科研单位要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掌握国内外农业科技的发展动向和先进技术,加强与在杭的国家级、省级农业院校、科研院(所)的协作,开展科研攻关、技术开发和成果推广。

(二十)积极推进农业机械化。以发展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和推进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建立健全农机化投入机制、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劳均农机动力达到3千瓦。因地制宜引进、开发先进适用机械,重点推广联合收割机、谷物烘干机、工厂化育秧流水线,继续推广秸杆还田机械、排水开沟机械和农产品加工机械,并积极探索实行社会化机械技术服务的新路子。到2010年,经济发达地区90%以上的乡村,粮、油生产主要作业环节基本实现机械化,农业综合机械化作业水平达到70%以上。

(二十一)完善农技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县(市)级农技推广中心、乡镇农技机构和村级农科站“三级农科网”。健全农技推广服务体系。鼓励和扶持各类农民专业技术协会参与实用农业技术示范推广。到2010年,全市“五有”(有培训手段、办公场所、实验设施、服务实体、试验基地)乡镇农技站建成率达到80%以上,每万名农业劳动力拥有农业技术人员20名以上。

(二十二)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根据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调整各类农业、农机学校的学科设置和招生结构,为农村经济发展培养急需的专业科技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在切实抓好农村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基础上,认真办好乡镇成人文化学校。充分发挥乡镇成校、农广校、农函大和各类技术讲座的作用,切实加强对农民的科技培训教育,促进农村科技示范骨干队伍的形成。到2010年,全市95%以上的农业从业人员要掌握1—2项农业实用技术,40%的农业从业人员获得农民技术职称,30%以上的农业从业人员拿到“绿色证书”。

六、多渠道增加投入,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

(二十三)多渠道增加对农业的投入。通过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来保证政府对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投入,市和区、县(市)要确保每年财政预算用于农业支出的计划安排和实际完成数的增长幅度,必须分别高于财政经常性总支出计划安排和实际完成数的增长比例,确保财政每年对农业总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的幅度。足额收取并管好用好农业发展基金、水利建设基金、土地复垦基金。进一步完善劳动积累工制度,引导农民增加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农村劳力每年完成义务工、劳动积累工不少于20工。改革和完善农业投融资体制,鼓励和引导工商企业、个人和外商投资农业资源开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副产品流通、加工业。

(二十四)加快以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建设。增强全市人民的水患意识,动员全社会力量兴修水利。按照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大力开展骨干水利工程建设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切实抓好水涛庄水库、分水江水利枢纽等一批重点工程建设以及山区主要小流域整治,抓好平原河网的综合治理,主要河道建成标准堤岸。大中型水库防汛调度实行自动化,各类水利工程确保安全运行和科学排灌,渠系水利用率达75%以上。实行水资源统一管理,加强水资源保护,提高江河水质,钱塘江水质保持Ⅱ类以上标准,青山水库达到Ⅱ类以上标准,运河水质达到Ⅳ类标准。健全气象、水文、防汛等服务体系,加强自然灾害的监测预报系统建设。

(二十五)切实抓好土地整治。农业综合开发要立足现有耕地,实行分类指导,以集中连片改造中低产田为重点,配套进行沟渠电林路和机械等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全市建成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的基本农田230万亩,每亩粮食生产能力达到1000公斤。

(二十六)加强农业生态环境建设。大力推进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平原绿化和城镇绿化,加快农田和沿海沿江防护林体系建设,建成生态公益林600万亩,商品基地林400万亩,森林蓄积量达到2500万立方米。依法保护土地、森林、水资源,加强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基本农田保护率达到90%以上,耕地总量保持动态平衡,实现资源的永续利用。切实治理水土流失,水土保持面积达到1900万亩。加强自然保护区和生态村建设,发展生态农业,开发农村新能源。进一步控制和治理工业及生活污染,保护农村生态环境。

(二十七)建立科学有效的农业调控和保护体系。坚持依法治农,加大农业执法力度,形成法律对农业的保护体系。建立健全主要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的储备调节体系和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的风险基金制度。改革农业保险体制,扩大种植业、养殖业以及农户家庭财产、人身保险等险种领域,种养业大户的投保面要求达90%以上。加快发展农用工业,重点发展高效专用复合肥、生化农药、生物降解农膜等农用生产资料。加快农村电网改造,更好地发挥工业对农业现代化的装备和支持作用。

七、加快制度创新和结构调整,再创乡镇企业发展新优势

(二十八)深化乡镇企业改革。推进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切实加强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各项制度建设,在重点骨干企业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鼓励优势企业以名牌产品为龙头,以资本为纽带,采取兼并、控股、联合、收购等方式,建立和完善新型的母子公司体制,促进生产要素加速向优势企业和集团公司集聚。积极支持重点骨干乡镇企业的股票上市,提高乡镇企业的资产质量和规模效益。坚持改革与管理相结合,强化对转制后企业的管理工作,使乡镇企业的基础管理和专业管理水平不断得到新的提高。努力为个体私营经济营造公平竞争的外部环境,特别要鼓励发展有区域特色的块状经济,使农村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和各种混合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

(二十九)调整优化乡镇企业经济结构。加速纺织、机械、建材、造纸等传统支柱产业改造,大力培植以机电、化工、生物、信息为重点的新兴优势产业。鼓励和引导乡镇企业投身市场前景广阔的商贸、旅游、房地产等第三产业,提高“三产”在乡镇企业中的比重。通过引进利用外资和先进管理经验,提高乡镇企业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能力。坚持“三外”并举,发展开放型经济,积极实施以质取胜和市场多元化战略,扩大外贸出口,力争到2010年乡镇企业出口交货值占销售产值的比重达到20%以上。

(三十)增强乡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认真贯彻科教兴市战略,加快乡镇企业技术改造步伐,促进产业产品的升级换代。通过引进先进设备、改善技术装备,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加强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的联合与协作,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的科技进步机制,积极研制开发有较高技术含量的“高、精、尖、新”产品。积极开展对乡镇企业职工的教育培训,特别要把培养和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企业家队伍放到突出位置来抓,同时要注重培养和引进各类技术、经营、管理人才,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八、加快小城镇建设,提高农村城市化水平

(三十一)构筑科学合理的城市化建设体系。要把小城镇建设作为推进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的突破口来抓,按照城乡一体、布局合理的要求,高起点地制订城镇建设总体规划。以规划为龙头,加大实施力度,逐步形成以杭州市区为轴心,各县(市)城为副中心,众多的小城镇为基础的开放式、强辐射、现代化的城市化建设新格局。到2010年,7个县(市)城都要建成人口在10万以上的中心城市,并建成20个左右人口在4万以上的中心城镇和一批人口在1万以上的小城镇。小城镇建设要与杭州城市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规划相衔接,注意节约用地,搞好环境保护。要按照“设施完备,功能合理,集聚力强”的要求,努力提高小城镇建设的品位和档次。

(三十二)深化小城镇综合改革。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制定更加积极的户籍、人才流动政策,鼓励企业、人口向小城镇集聚,促进二、三产业快速、有序发展。要采取多种渠道和途径,积极拓展小城镇就业空间,扩大城镇人口的比例。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建立精干、高效的运行机制,增强镇政府的综合管理和服务功能。建立政府、企业、个人等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格局。通过全方位吸引社会资金,增加对城镇建设的投入,加快小城镇交通、通讯、供电供水、排水排污、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大力发展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优化小城镇的投资环境和生活环境。按照现代化的要求,规划建设农村道路、住房、文卫设施,进一步改善城镇居住条件,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九、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精神文明和基层组织建设,为提前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提供保证

(三十三)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要全面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作用。坚持和完善县及县以下人民代表大会的直接选举制度。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要认真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职权。乡镇政府要切实转变职能,精简机构,裁减冗员,做到依法行政,规范管理。乡镇政权机关都要实行政务公开,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坚持以财务公开为重点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加强法制教育和宣传,使农村干部增强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和邪恶势力,为农民生产和生活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十四)加强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紧紧围绕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的目标,以创建“文明村镇”和“五好文明家庭”为主要形式,对农民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建设,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型农民。大力发展农村各项社会事业,加强农村文化设施建设,提高广播、电视覆盖率和农户电话普及率。继续组织好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鼓励和支持农民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业余文化体育活动。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实行优生优育,有效控制人口增长,努力提高人口素质。积极发展农村合作医疗,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提高农民健康水平。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积极推进农村养老、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建立和完善新的救济救灾管理体制。搞好农村老年人社会福利事业,搞好军属优抚和五保户供养。

(三十五)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以“六好”乡镇党委和“五好”村党支部建设为重点,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其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加强村民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共青团、妇女、民兵等组织的配套建设,努力提高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整体水平。完善基层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建立经常性的培训教育制度,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基本达到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经济合作社社长基本达到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农村党员要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继续做好农村新党员发展工作,在提高质量的前提下,使农村党员的结构和布局更趋合理。

十、坚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确保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目标提前实现

(三十六)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不动摇。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指导农村改革和发展。要在稳定党在农村基本政策的前提下,结合实际,不断推进和深化农村改革。各级领导尤其是县(市)、乡(镇)党委和政府要牢固树立以农业为基础的思想,把农村工作摆在重要地位,把主要精力和工作重心放在农业和农村工作上,经常研究和部署农业农村工作,加强工作指导,总结群众创举,推广先进经验,认真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市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领导小组要切实负起责任,具体抓好制订规划、政策执行、组织协调、检查评价等工作,真正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十七)努力形成全社会支持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格局。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离不开全社会的重视、支持和参与。要落实责任制,形成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几套班子领导成员,都要关心和研究农村问题。市和区、县(市)党委、政府领导同志,要坚持联村联片,蹲点作样,到第一线去研究、解决问题。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扶持力度,尤其要帮助后进村限期改变面貌,巩固脱贫成果,加快奔小康的步伐,逐步向农业和农村现代化迈进。各部门、各行业都要以实现农业现代化为己任,关心和支持农业和农村工作。涉农部门更要充分发挥自己的职能作用,围绕总体规划要求,制订好本系统、本单位在农业和农村方面的工作目标和任务,按计划、分阶段、有步骤地抓好落实,在人、财、物、项目等方面支持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主动为农村和农民群众多办好事实事。

(三十八)不断提高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领导水平。要做好跨世纪的农业农村工作,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善于用邓小平理论去分析新情况,剖析新矛盾,解决新问题。要切实转变作风,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善于用引导、说服、示范、服务的方法推动农村工作。坚持不懈地在农村干部中进行党的基本政策的教育,严格按照政策办事。要善于把中央方针与本地实际结合起来,把工作热情与科学态度结合起来,尊重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求真务实,勇于探索,努力学习掌握新的历史条件下做好农村工作的本领和方法,不断开创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新局面。

附:1、杭州市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阶段目标值

2、杭州市乡镇农业和农村现代化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及基本实现阶段目标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