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撤销萧山市余杭市
设立杭州市萧山区余杭区的通知
设立杭州市萧山区余杭区的通知
时间:
2019-
07-
11
10:
02
来源:
浏览次数:
浙政发〔2001〕12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撤销浙江省萧山市余杭市设立杭州市萧山区余杭区的批复》(国函〔2001〕13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撤销县级萧山市,设立杭州市萧山区,以原县级萧山市的行政区域为萧山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城厢镇。
二、撤销县级余杭市,设立杭州市余杭区,以原县级余杭市的行政区域为余杭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临平镇。
三、此次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所需经费和人员编制由杭州市自行解决。
浙江省人民政府
二〇〇一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