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68X/2019-2400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19-07-11
发布单位: 市城管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关于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下9号建议的回复
时间:2019-07-11 16:57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尊敬的赵建荣代表:

您在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市政部门用水管理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局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前期所做的主要工作

近年来,我局一直在推进环卫作业用水工作,所做工作主要如下:

(一)挖潜河道用水。根据省市“五水共治”工作精神,我们通过出台实施意见,选址论证、落实试点,资金保障等方式,积极做好环卫工作抓节水环节,截至目前,共新(改)建河道取水点44处,每年可节约自来水290万吨左右。

(二)推广节水器具。贯彻落实“五水共治”抓节水要求,在每年的公厕提升改造实施过程中,广泛使用节水型龙头和冲洗设备,同时进行供水管网改造,试点进行雨水处理系统实现中水循环利用,达到节水目标。

(三)加大检查考核。将对环卫作业车辆违规取水纳入每年的清洁度评价实施办法,通过作业单位巡查、城区自查、市级督查和市民群众监督等方式,加大对环卫作业用水的规范管理。

(四)设置接收标准。根据《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 27-2005)规定,洒水(冲洗)车供水器宜设置在次干道和支路上,间距不宜大于1500m,按照国家标准规范设置环卫取水栓,也是我们移交接收保洁道路的条件之一。

二、下步主要工作打算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环卫作业用水工作,我局下一步主要工作打算:

1.关于将环卫、绿化取水栓分开设置,实行总量控制,有偿使用建议。

环卫作业基本通过黄色的环卫取水栓,或者河道取水点用水。其中,环卫取水栓一般由区城管部门或保洁作业单位向水务集团申请安装,并设有专用的水表。目前,全市在使用的环卫取水栓共有250余个,水务集团根据水表计量的水量,定期抄表,与保洁作业单位进行结算。今后,我们将进一步与水务集团对接,引进智能化取水栓,希望能通过IC卡身份识别进行总量控制,防止出现由一家支付使用,几家共用取水栓,无限量无序用水,用水量、费用负担不能区分的状况。

2.关于环卫、绿化部门在总量控制、有偿用水的基础上,还要在精细化管理,有序减量用水上下功夫建议。

根据《城市环境卫生作业规范》(DB3301/T 0006-2013)规定,小雨及以下雨量时,按计划保持洒水作业。雨天洒水,一是因下雨天道路路面泥饼、积泥、积沙软化、松动,作业单位针对道路排水设施较好,有条件冲洗的,利用下雨天(暴雨天除外)安排洒水车对晴天难以达到清洗效果的路段进行即时冲洗,及时清除泥浆,使路面见本色。二是为维护环卫工人合法权益,保障其人身安全,减轻环卫工人对快车道的保洁强度,通过洒水可将机动车道中央的垃圾、泥沙冲往道路两侧,机扫车配合清除,这是机械化清扫的一种形式,目的是通过环卫机械化合理作业,有效降低环卫工人交通事故率。因此,雨天洒水不存在浪费资源问题。今后,我们将继续做好雨天洒水的解释和宣传工作,获取更多市民群众理解和支持。同时,针对您提出的控制每台设备用水量上限,并与考核挂钩问题,我们也将与各城区和保洁作业单位进行研究探讨,力争尽早提出合理化作业方式。

其次,在抓节约用水方面,我们拟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完善,一是将结合河道条件和车辆作业安排取水要求,鼓励城区选取合适点位进行河道取水点的设置。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城区的监督管理,对已建设完成的河道取水点,要求城区督促作业单位科学安排环卫洒水作业路线及车辆,合理规划,加大取水频次。三是开源扩流,寻找除河道水外的,其他可用于环卫洒水作业的管网末梢水、再生水、中水等多种可利用水源,提高环卫洒水取水选择性。

3.关于对各取水点加强巡查,也可采取安装锁具、监控设备等技术手段,防止服务外包企业、建筑施工单位等第三方私自用水建议。

目前,我们主要通过作业单位巡查、城区自查、市级督查和市民群众监督等方式,加大对各取水点的巡查,如发现私自接水现象,将按相关要求处置。根据您的意见,我们也将会同水务集团和公安部门进行进一步对接沟通,研究在环卫取水栓加装锁具或安装监控设备的可行性。

非常感谢您对杭州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希望在今后的城市管理工作中能得到您的进一步关心、理解和支持。

联系人:何亦风,周春龙  电话:85152766,85050760

 

杭州市城市管理局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