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计算机2000年问题的紧急通知
时间: 2019- 07- 10 15: 59 来源: 浏览次数:

 

杭政办发〔1998〕178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随着我市信息化建设和网络化应用的发展,计算机技术在国民经济以及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解决计算机2000年问题关系到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事,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时间紧迫,影响深远的全国性、系统性的工作。为限时解决计算机2000年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计算机2000年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8〕124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限期解决计算机2000年问题的通知》(浙政办发〔1998〕148号)精神,结合杭州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限时解决计算机2000年问题。为确保计算机2000年问题的解决,统一协调、指导我市开展解决计算机2000年问题的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计算机2000年问题工作协调小组,负责解决计算机2000年问题的组织协调、宣传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及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计算机2000年问题的严重性和解决这一问题的紧迫性和复杂性,明确一位领导分管此项工作,并指定或成立相应机构、专门人员负责具体工作。有关新闻单位要加强宣传教育,普及有关知识,使社会各界了解和正确对待计算机2000年问题。

二、各地区、各部门及各单位的计算机2000年问题原则上由本地、本部门及本单位负责解决。解决计算机2000年问题所需经费,原则上也由各地、各部门及各单位自行解决。有收益的单位可从成本费用中列支,行政事业单位按现行渠道申请解决。财政、计委、科委等部门对信息产业有关部门在开发软件产品、研究制订技术标准和安全规范等方面的经费要给予支持。商业银行对企事业单位解决计算机2000问题所需贷款应予以大力支持。

三、各地区、各部门要力争在1998年年底以前,最迟在1999年3月底以前,完成本地区、本部门计算机系统的修改工作,并在1999年9月底前完成计算机系统修改后的测试及调试工作。预期不能解决计算机2000年问题的部门和单位,要从现在起就开始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并报有关部门审定,确保不影响正常的生产和工作。对因玩忽职守,未及时解决计算机2000年问题而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后果的地区、部门和单位,特别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要害部门、重点行业,要依法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四、各地区、各部门要督促计算机系统和产品供应厂商与用户积极合作,及时提供技术资料和技术支持,帮助用户解决计算机2000年问题。对不积极主动配合解决问题的厂商,在我市政府系统和大中型企业设备采购中将不予欢迎。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未解决计算机2000问题及未通过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据GB/T7408—1994等技术标准认可的计算机硬件、软件产品及系统,不得在我市销售。有关部门要严格管理,加强对厂商提供的计算机硬件、软件产品及系统进行检查和认定,对不合格产品要坚决予以查处。各地区、各部门及各单位在检验计算机系统是否存在2000年问题,必须认真做好数据备份工作,以保证信息安全。

五、各地区、各部门要迅速开展计算机2000年问题的调查摸底工作,在查清问题的基础上,按照有关部门的统一要求和部署,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把这项工作抓紧、抓细、抓实、抓好。为了及时掌握解决计算机2000年问题各阶段的工作情况,沟通信息,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日常工作上的联系。市级电信、电力、供水、交通、能源、金融、证券、财税等重点行业和部门,市重点骨干企业(名单由市协调小组商市经委确定),以及各区、县(市)要将计算机2000年问题摸底调查情况,以书面形式于11月15日前报市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委)。各地、各部门在解决计算机2000年问题工作中碰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市协调工作小组办公室。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九九八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