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提出利用外资的政策导向·广州将改革收费体制·私营生产企业和科研院所将获进出口权·“农转非”计划管理工作将继续加强·十类项目不宜再投资·我省部分改制或脱壳改制企业问题较多
时间: 2019- 07- 10 10: 51 来源: 浏览次数:

 

我国提出利用外资的政策导向

 

国家有关部门指出,我国今后利用外资的政策导向是:在坚持扩大对外开放,提高利用外资水平,以效益为中心的前提下,保持利用外资的稳步扩大,使我国利用外资继续处于发展中国家前列地位。在具体工作中,要以效益为中心,拓宽领域,加强管理,改革环境,把握主动,最终实现有效贯彻“积极、合理、有效利用外资”的总方针。在利用外资的方式上,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我国利用外资仍将以外商直接投资为重点,在国外贷款要适当,对以发行股票方式筹资只能是积极稳妥地进行。据此,今后利用外资的工作重点是:

一、优化外商直接投资、国外贷款的产业地区结构。

对外商投资产业目录进行修订,拓展开放领域,进一步调整鼓励和限制的产业政策,更好地引导外商投资符合我国产业政策。有步骤地推进服务贸易的开放。结合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谈判,在现有零售、银行、保险业试点的基础上,对矿业资源(如金矿)、旅游、外贸、电讯等行业要抓紧研究合资、合作开发问题。在中方保持主导权前提下,要扩大利用外资发展支柱产业。 国家鼓励的外商投资产业还是农业、能源、交通行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对劳动密集型、出口创汇型企业今后仍然要推动发展。 中西部地区通过利用外资加快发展,政府要积极制定政策,使中西部地区拥有更好的环境。

二、进一步拓宽利用外资渠道。

目前,国外中小企业投资是我国利用外资的重点。今后要根据跨国公司的特点,推进与他们的合作,进入他们的市场体系。在合作中重点扶持我国大型企业与之合作,通过合作使我国的一些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得到产业升级的机会。要吸取东南亚金融危机的教训,应当认识到引资的多元化有利于利用外资的持续发展。今年要在继续鼓励港澳台、东南亚投资的基础上,扩大北美、日本的投资,重点做好对欧盟的招商引资。 因为,一方面欧盟经济实力可观,另一方面欧洲目前投资率非常低,有大量剩余资金。在合资方式方面,要继续做好合资、独资、合作工作。做好BOT项目融资。对发行股票要积极稳妥地进行,逐步扩大规模。对转让基础设施的经营权(收益权),要抓紧规范管理,抓紧试点。

三、坚持国有企业加快改革、多种所有制结构共同发展相结合,在利用外资方面迈出新步伐。

国有大型企业要通过与外资合作,盘活部分存量资产,实现资产优化重组。对小型国有企业、民营企业、集体企业利用外资采取更加灵活多样的形式。对国外贷款要高度集中用于重点项目、基础设施、高新技术产业。同时要发展我国自己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要考虑允许企业自己到国外借款。

四、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加强管理,健全法制,使整个利用外资工作进一步提高水平。

对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要进一步修改完善;加快BOT管理法规的出台;目前对国外贷款尚无外债管理条例,借用外债依法担保体制尚不完善,借用外债方式仍是行政管理方式,今后金融机构借用国外贷款应符合市场原则,改革目前行政审批的方式;对国外贷款的有效利用和管理机制要进一步加强,确保国际信誉;要加强利用外资审批机构、手续的管理,加强对国际资本市场的了解,加强信息共享,使外商更好地了解和把握投资机会。

 

广州将改革收费体制

 

目前广州市行政事业合法收费近300种,收费单位涉及50多个部门。由于各种收费都进入本单位帐户,容易产生多收、乱收,致使乱收费屡禁不止。为革除旧的收费体制的弊端,广州市物价局提出一项“收缴分离,票款分开,银行代收,两卡合一”的改革方案,规定依法收费的单位不能直接收取现金及支票,只能出具《收费通知单》,交费单位、个人持通知单到指定银行缴费。用于银行的缴费卡与现用于监督收费单位的企业缴费登记卡将合并成为《广州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缴费登记卡》,以提高收、缴费的透明度。此外,还将通过招标确定收费银行,力争明年上半年进行试点。

 

私营生产企业和科研院所将获进出口权

 

外经贸部近日发布《关于赋予私营生产企业和科研院所自营进出口权的暂行规定》,并将于明年起执行。

暂行规定关于申请资格的内容:私营生产企业的注册资本和净资产均在850万元以上,且连续两年年销售收入、出口供货额分别在5000万元和100万美元(机电产品生产企业年销售收入、出口供货额分别在3000万元和50万美元)以上;私营科研院所除注册资本不能低于850万元,年销售收入应在300万元以上,经过省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年销售收入在3000万元(开发型高技术企业年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二者均需具有自营进出口业务所需的专业人员。

私营企业和科研院所的申报材料齐全后,经注册所在地外经贸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部门审查后报外经贸部审批。暂行规定在“权利和义务”条款中特别强调,私营生产企业和科研院所在从事自营进出口贸易活动中,可以享受与公有制自营进出口企业或科研院所相同的待遇。守法经营并接受外经贸主管部门和进出口商会的监督、管理和协调,且履行积极出口创汇的义务。

 

“农转非”计划管理工作将继续加强

 

日前,国家计委在重庆召开了“农转非”及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试点计划管理工作会议,研究了“农转非”、小城镇户改及控制城市人口(尤其是大城市)机械增长的有关问题。会议特别强调两点:

一、进一步加强“农转非”计划管理工作。我国是农民占绝大多数的发展中国家,如果在“农转非”问题上任意放松,将会带来许多无法估量的后果。朱镕基总理曾指出:历史上出问题都是在“农转非”上,……要计划管理,指标控制。

二、“农转非”工作要树立市场经济观念,开拓工作的新局面。特别强调“农转非”要与经济发展和本地区的综合承受能力相适应,也要与控制城市人口的机械增长有机结合起来。尤其是大城市,机械人口盲目、失控的增长,将会给当地政府及城市的方方面面带来巨大的压力。

 

十类项目不宜再投资

 

据国家计委提供的信息,目前我国有十类项目不宜再投资。一是手表,全国积压1000万只;二是化妆品,全国大中型化妆品厂已有3000余家,品种上千,且多滞销;三是毛纺织品,目前全国毛纺生产企业1/3设备无米下锅;四是毛巾和床单,产量超过市场容量;五是化纤地毯和机织地毯,生产能力超过实际需求数倍;六是麻袋,年产量达7亿条;七是不锈钢制品,原材料短缺,不宜盲目发展;八是塑料壁纸,产大于销,全国产量超过10亿方米;九是食品机械,重复引进相当严重;二是钢铝制品加工工业,畸形发展,原材料有限。

 

我省部分改制或脱壳改制企业问题较多

 

一、穿新鞋走老路。一家部分改制的企业认为,企业成为股份有限公司后,国家股所占比重较大,职工股所占比重较小,改制后代表国家的一些部门仍起主导作用,也就是说,决策还是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企业的经济效益还没有很明显的改变;法人治理机构虽然按照股份有限公司的模式设定和运行,但管理水平、层次、效能还没有达到理想的效果,在变幻莫测的市场中不能做到运筹帷幄。二、改制是在非自愿的情况下进行。一家部分改制的企业认为,企业目前已无法生存,经营情况非常不妙,原因就是改制是在政府完全干预下进行的,企业是在非自愿、仓促的情况下走上了改制的路。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换角色的过程中,企业原来的矛盾没有解决,改制中新的矛盾又滋生出来,银行、有关部门的支持不到位。外部环境跟改制前不一样了,企业职工的思想还停留在改制前的境界,民主意识增强了,但对经营管理、市场规律知之甚少,给企业经营者的决策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另一家脱壳改制企业认为,企业改制为股份合作制后并没有给企业带来丝毫的变化,职工月收入反而下降了,还面临着血本无归的处境。三、趁改制之机,甩掉老企业的沉重包袱。老企业已负债累累,发展步伐艰难,趁着改制把老企业划分出去。有些企业在改制时把负债大部分或全部留在老企业,新企业轻装上阵,而老企业因负担重,设备陈旧,资金奇缺,经营状况愈差;脱壳改制的老企业则寻找机会,准备破产。 当然也有一些改制企业认为,改制对企业的促动很大。一家部分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的企业,改制后,效益提高比较明显,去年亏损600多万元,今年至9月底亏损了180多万元,亏损额已明显下降,人浮于事的现象也减少了,成本降低较快。另一家企业采取委托经营,委托后,经济效益年年提高,增长明显,1995年、1996年、1997年的利润分别为56万元、87万元、113万元,估计今年与去年持平。用人、用工制度和分配机制也较改制前灵活,整个企业的职工知识面也有所拓宽,水平提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