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政办发〔1998〕176号
各区、县(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林业水利局、市土地管理局《关于全面开展清查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九九八年十月三十日
关于全面开展清查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工作的意见
杭州市林业水利局
杭州市土地管理局
(一九九八年十月二十一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保护森林资源制止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的通知》(国发明电〔1998〕8号)以及市政府《关于坚决制止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切实保护森林资源的通知》(杭政〔1998〕21号)精神,根据省林业厅、省土管局《关于全面开展清查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主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切实搞好我市清查工作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切实加强对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全面开展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清查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发明电〔1998〕8号文件精神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地要把清查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来抓,并由政府组织实施。市里已建立有关清查组织机构和办公室,各地也要建立由分管领导挂帅的清查工作领导机构,成立由林业、土管等部门组成的林地清查办公室,并组建由固定专业人员组成的清查工作班子和清查专业队伍,周密部署,抓紧实施。
这次清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需要人大、政协的关心和支持,需要各部门密切配合。各级政府要认真做好协调工作,明确各部门的职责,林业、土管、计划、矿产等部门要确定专人参加工作班子。各乡镇林管员、土管员要集中一段时间做好这项工作。新闻单位要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计划、土管、矿产等部门要负责查清征占用林地项目;公安、监察等部门要对大要案实施专项打击,以保证清查工作顺利实施。
二、清查工作目标
林地是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的基础,是提高森林覆盖率的先决条件。通过清查,一要查清各地毁林开垦和乱占滥用林地情况,制止和打击毁林开垦和乱占滥用林地的违法行为;二要总结经验教训,健全和完善林地管理的法规和政策措施;三要依法加强林地管理,建立良好的林地管理秩序,实现我市林地总量动态平衡;四要增强全社会森林资源保护意识和依法使用土地的意识,为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减轻水旱灾害,改善我市的生态环境和投资环境奠定基础。
三、清查内容和重点
根据国务院、市政府“通知”要求,这次清查的内容是对1994年5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1994〕64号)下发以来,各地出台的有悖于制止毁林开垦的有关文件进行彻底清理;对已发生的毁林开垦和各类工程建设未经林业部门审核而乱占滥用林地情况进行一次彻底清查,切实做到“四清”,即查清发生的时间、查清面积、查清造成的损失、查清单位和责任人。特别是要查清国务院国办发〔1994〕64号文件下发以来毁林开垦和各类工程建设乱占林地的单位和个人。
根据国务院、市政府“通知”精神,确定我市清查工作的重点是:重点工程、各级开发区、房地产开发、矿山、公益性小型项目等征占用林地和毁林开垦的情况。各地可根据当地情况,有针对性地确定本地的重点清查项目。
四、清查工作方法和步骤
这次清查工作采取区、县(市)自查与省抽查相结合,以自查处理为主的办法。市林地清查办公室将根据各地清查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清查步骤按省林业厅、省土管局林资〔1998〕240号文件执行。为了使林地清查工作更规范,达到清查的预期目的,要严格按照工作步骤认真抓好十项工作:
1、清理文件。各地清查办要按照国务院、市政府“通知”要求,对本地违反林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文件进行清理,并向当地人大、政府提出废除或修订的方案。
2、查清项目。按市政府要求,计划、土管、矿产等部门要在各自范围内查清涉及到征占用林地的项目,各地林地清查办要主动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抓紧做好这项工作。
3、组织队伍。要由林管员和土管员组成专门的清查队伍,集中时间,经培训后开展清查工作。
4、确定重点,分片清查。根据杭州市确定的林地清查重点,结合各地实际,提出本地清查重点,统一部署,分片清查,保证不遗漏,不走过场。
5、分类整理,搞好登记。对清查的结果要认真分析,分别按市政府杭政〔1998〕21号文件提出的五种类型进行归类整理,并及时做好登记工作。
6、依法处理。要严格按照市政府杭政〔1998〕21号文件精神处理。目前,属国家或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可依法补办手续并收缴补偿费用,属其他重点工程的,要先行登记,待省政府统一部署后按照规定处理。
7、开展专项打击。各地都要部署开展专项打击活动,尤其对典型案件、重大案件要与公安、监察、法院、检察院密切
配合,进行整治,并公开曝光,对在整治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报省、市清查办。
8、自查。各地在清查过程基本结束后要及时开展自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要补课纠正。
9、整改建制。通过清查,要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落实整改措施,建立起规范化的林地征占用工作秩序,完善林地管理的有关规章和制度,巩固清查成果。
10、总结和建档。要认真搞好清查工作总结,建立永久性的林地管理工作档案,使这项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
中共杭州市委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