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z00043/2019-25459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杭残联康复〔2019〕23号 | 成文日期: | 2019-06-03 |
发布单位: | 市残联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有效性: | 有效 |
各区、县(市)残联,民政局,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社会发展局,杭州钱塘新区有关机构:
为更好地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有效推进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救助,在杭州市民政局开展的“精准帮扶、爱心助行”项目的基础上,杭州市残联、杭州市民政局与杭州中西医结合医院(杭州天瑞帮扶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西医结合医院”)、浙江省天瑞健康救助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进一步实施“精准帮扶、爱心助行”指定骨科疾病手术救助项目,帮助有需求的残疾人通过手术康复治疗,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困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以残疾人为服务对象,因患有骨科关节类(股骨头坏死、髋关节疾病、膝关节疾病)、脊柱类(颈椎疾病、颈肩痛、腰椎间盘突出、腰腿痛)、四肢骨折类(四肢骨折、骨折畸形)等,经二级医院就诊有手术需求的(含肢体矫治手术、髋/膝关节严重损坏后置换手术),通过手术治疗,帮助他们重新站立、行走。住院、手术、护理等费用实行相应救助政策。
二、实施流程
1.由当地乡镇(街道)残联初步排查疑似上述骨病患者,填写《“精准帮扶、爱心助行”骨科手术帮扶对象申请表》(患者委托医院代办救助承诺),经区、县(市)民政和残联审核后,直接与中西医结合医院对接;
2.中西医结合医院接受病患者进行手术治疗。
三、救助方式
经过市医保局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患者,其医疗康复费用按下列方式分步结算:
1、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医保开支范围的医疗费可按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2、医疗困难救助: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救助证》、《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和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参保人员,其当年个人承担符合医保开支范围的医疗费用可在医疗费结算时按以下标准直接享受医疗困难救助:(1)《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持有者,其在规定的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和住院医疗费予以全额救助;(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救助证》、《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证》和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持有者,其个人承担的住院医疗费救助比例为70%,门诊医疗费救助比例为50%,最高不超过3000元;(3)《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持有者,其个人承担的住院医疗费救助比例为60%。
3、未满17周岁的残疾儿童肢体矫治手术、髋/膝关节严重损坏后置换手术的按康复政策给予补助,经残疾人或监护人与中西医结合医院签订协议后,由区县残联直接将补助款拨给中西医结合医院;
4、民政部门临时性救助;
5、上述救助后剩余的个人承担部分,由中西医结合医院申请基金会兜底救助。
四、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是新时代满足困难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途径。各区、县(市)残联和民政部门要站在提升困难群众生活品质的高度,大力支持、协助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工作,会同乡镇(街道)做好有救助需求的困难群众的排查、跟踪和服务保障工作。
2.强化宣传。各地要利用社区公共服务站、信息宣传栏、宣传册等载体和途径,结合社区网格员培训、救助政策咨询、入户走访、帮扶结对等契机,提高广大群众对社会力量参与多元救助项目的知晓度,客观宣传成功案例,凝聚人心,汇聚力量,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社会救助的良好氛围。
3.加强协调。各区、县(市)残联和民政部门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与医保、卫健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支持爱心企业、社会组织、志愿者等提供医治、康复、陪护等服务,评估困难残疾人基本生活需求,探索开展多层次的综合救助,确保项目实施成效,增强困难残疾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附件:“精准帮扶 爱心助行”骨科手术帮扶对象申请表
杭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杭 州 市 民 政 局
2019年6月3日
附件
“精准帮扶 爱心助行”骨科手术帮扶对象申请表
就诊医院名称:杭州中西医结合医院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
镇 街 | 联系电话 | ||||||||||||||||||||||||
住 址 | |||||||||||||||||||||||||
残疾人证号 | |||||||||||||||||||||||||
疾病类型 | 既往病史 | ||||||||||||||||||||||||
拟做手术 | 是否救护车接送 | ||||||||||||||||||||||||
身份证号码 | |||||||||||||||||||||||||
协议书: 本人在杭州中西医结合医院接受□肢体矫治手术□髋/膝关节严重损坏后置换手术,按康复政策救助费用由残联(临时性救助由民政)直接拨给中西医结合医院。
患者签名: 杭州中西医结合医院盖章
或监护人签名: 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村(社)意见 | 镇街残联审核 (注明是否残疾人) | 县区民政局意见 (注明是否低保) | 县区残联意见 | ||||||||||||||||||||||
备注 | 需提交的材料:1、申请表;2、身份证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