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定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发展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管理工作。推进全市文化市场和旅游行业精神文明、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监督宾馆、民宿、旅行社等行业标准的实施,推动服务品质提升。指导假日旅游和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工作。承担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行政审批许可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综合协调、指导文化市场和旅游行业安全和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