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84X/2019-23996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19-06-20
发布单位: 杭州市卫生计生委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关于对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227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时间:2019-06-20 16:21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类 别:A 公开

文 号:杭卫提〔2019〕29号

签发人:孙雍容

 林进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适当增加医养结合医技人员的建议》(第227号)收悉。我委对您的提案十分重视,立即落实职能处室办理,并与市人力社保局、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进行沟通对接,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我市高度重视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的结合和发展,2016年6月被确定为第一批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先后出台了《关于做好杭州市医养结合及护理型养老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杭州市医养结合护理型养老机构认定及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尽管前期各相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但正如您在提案中所提到的,目前我市仍存在“医养结合”医技人员短缺、医保覆盖不够等诸多问题。为切实加强推进我市“医养结合”机构建设和服务提升,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以下工作:

一、推进“医养结合”机构建设

一是鼓励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支持和鼓励养老机构通过内设医疗机构为入住的老年人提供医疗、护理服务。也可与其他医疗机构签约、托管、合作共建等设置医疗机构为入住的老年人提供医疗护理服务。二是支持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对已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执业的护理院、有床位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老年医院,如符合养老机构标准的,可按照《杭州市医养结合护理型养老机构认定及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向辖区民政部门提出认定申请,由辖区民政和卫生健康等部门联合认定后增挂养老机构牌子。三是推进医养结合护理型养老机构建设。护理型养老机构是指建设床位为集体居住、以护理为主、配备医生护士等专业技术人员、具备医疗和护理能力、主要收住因失能需要进行医疗和生活护理的老年人的养老机构。养老院、护理院、有单独设立养老床位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老年医院等机构可以申请认定为护理型养老机构。认定后的护理型养老机构可以实行自主运行,也可以以医养结合联合体的方式开展工作。无内设医疗机构的护理型养老机构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入住的失能老年人提供医疗、护理服务。

二、落实“医养结合”保障政策

一是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对于未能纳入医保的服务项目,市人力社保部门正在按照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的要求,积极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目前桐庐县正在开展试点,待试点经验成熟后,市人力社保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适时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工作,以有效解决失能老年人长期护理需要和“医养结合”机构的正常运行。我委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并实施。二是实施机构建设和相关补助。经认定的社会力量举办的护理型养老机构,可按照相关政策文件享受不低于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标准的建设和相关补助。三是加强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各相关部门正在对接制定相关政策,引导和支持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开设相关专业,加快培养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和社会工作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同时,我委也积极鼓励和支持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派驻医务人员和医师多点执业等形式,为医养结合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三、加强“医养结合”机构管理

一是落实部门职责。“医养结合”机构由卫生健康和民政部门共同进行日常管理。卫生健康部门主要做好医疗行为的监管,在医务人员的职称评定、医疗业务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等方面做好有效衔接;民政部门主要做好养老行为的日常管理,并加强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和专业技能培训;财政部门做好机构建设及相关补助经费的使用进行监管;人力社保部门负责对机构进行协议定点管理;物价部门负责护理型养老机构的价格监管。二是规范机构管理。督促“医养结合”机构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开展医疗护理服务项目,保障入住人员的服务质量和安全,加强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绩效考核,确保机构正常运行。三是加强考核检查。卫生健康和民政部门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估体系,财政、人社和物价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开展联合检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四、关于“医养结合”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等政策的建议

市人力社保局提出以下会办意见:从业人员的素质直接影响到产品(服务)的质量。提升从业人员素质,是提升产品(服务)质量的有效手段,也有利于促进和稳定就业。2015年,我市出台实施了“就创新政27条”,鼓励用人单位开展岗前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鼓励各类人员参加相关专业培训,从业者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用人单位组织开展岗前、在岗、转岗技能培训,符合条件的予以相应的培训(鉴定)补贴。

目前,经人力社保部门通过招投标形式认定的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有45家,其中从事“老人陪护”、“老人护理”两个专项能力培训的机构有4家。我们鼓励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立足自身,对招用的从业人员开展岗前培训或岗位技能培训;不具备培训条件的机构,其从业人员可参加有资质的培训机构组织的技能培训。符合相关规定的,都可享受相应政策。

五、关于“医养结合”医保政策的建议

市医保局提出以下会办意见:按照“城乡统筹,全民共享”的原则,我市早在2010年就取消了新农合制度,将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制度整合为城乡居民医保,建立起了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困难救助在内的覆盖城乡、一体化、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全市八个统筹地全部建立普通门诊医疗统筹,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达到80%和75%以上,并实施涵盖所有疾病治疗的大病保险和医疗困难救助制度,医疗保障待遇整体水平在国内处于领先。

为支持和推进医养结合,我们充分支持和鼓励养老机构通过内设医疗机构为入住的老年人提供医疗护理服务,将参保人员符合医保开支范围的医疗康复护理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切实减轻参保人员的医疗护理费用负担。在医保报销政策设置上,按照国家分级诊疗所提出的要求,我市以医疗机构的不同等级来确定不同的医保报销比例和起付标准,而非以具体医疗服务项目来设定报销比例,因此,相关医疗护理费用按照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所对应的级别进行待遇结算,目前我市定点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医保报销比例高于三级医疗机构。

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6月17日

 

(联系人:谢任远,联系电话:870364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