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84X/2019-23993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19-05-31 | |
发布单位: | 杭州市卫生计生委 | 主题分类: | 卫生、体育 |
类 别:A 公开
文 号:杭卫提〔2019〕18号
签发人:孙雍容
民进杭州市委员会:
贵委在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医疗美容市场的建议》(第68号)收悉。我委对此建议十分重视,立即落实职能处室办理,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所做的工作
近年来,我委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17〕510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中心关于印发<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卫监协函〔2017〕78号)、《浙江省卫生计生委等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蓝盾”专项行动的通知》(浙卫发〔2017〕62号)等文件要求,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多部门在全市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建立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长效机制,对一些不法分子为牟取利益,无相应资质非法制售使用注射用透明质酸钠、胶原蛋白、肉毒毒素等药品、医疗器械,造成危害和影响消费者健康的行为,采取“零容忍”,发现一起,严厉查处一起。
(一)强化执法检查。一是结合机构校验、双随机监督检查等工作对各级各类医疗美容医院、门诊部、诊所和医疗机构医疗美容科室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超诊疗科目和超范围执业情况;医师、主诊医师、护士资质和执业注册等情况;核查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透明质酸钠、胶原蛋白等相关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管理情况;对是否存在医生、护士违规到非医疗美容机构进行诊疗活动的自查情况进行督查等,规范医疗美容服务行为,查处违法违规开展服务的机构和人员。二是根据投诉举报线索,查处生活美容机构、宾馆酒店、会所、写字楼、居民住宅等场所违法开展医疗美容行为,是否存在聘请、邀请或与医疗机构专业人员合作开展非法医疗美容行为,是否非法购进和使用药品和器械等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危害药品安全等违法犯罪活动。同时,市、区两级卫生监督机构对存在问题的医疗美容机构以及专项行动中查处的非法医疗美容窝点进行“回头看”,保持打击非法医疗美容的高压态势,确保查处效果。专项行动中,全市共受理非法医疗美容相关投诉举报139件,办结139件,反馈139件,举报人满意138件。其中实施行政处罚47件。三是组织区、县监督力量开展跨区交叉飞行检查。督查8个区县(市),监督抽查16家医疗机构,发现8家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均立即要求相关区、县(市)立案查处。四是根据要求监测医疗美容互联网不良信息,定时定期对全市监测情况进行汇总,并向省卫生监督局上报。五是对医疗美容机构进行消毒隔离抽检监测,主要监测内容为手术室、无菌器械包、空气、医院污水等。对监测不合格的医疗机构予以行政处罚。六是对查处的非法医疗美容大案要案进行曝光,我市在专项行动初期开展了2016年“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十大案例”评选,在2017年末又征集评选了十余件大案要案作为典型案例,该批典型案例中5件被评为全省十大典型案件,另有4个案件在2018年省3.15发布会上予以通报。
(二)做好培训指导。一是强化执法人员的培训,邀请医疗美容技术专家、工作有特色亮点的监督机构代表,以圆桌研讨的形式,共同学习和探讨在工作中发现的疑难问题,提高执法工作水平。二是加强对生活美容美发场所相关负责人的培训,以依法经营宣传为主,宣教法律法规,并要求相关经营户进行自查整改,同时签订《生活美容机构依法经营、杜绝非法行医承诺书》。三是对于有证医疗美容机构,加强对相关负责人的法规宣贯,通过医政会议、约谈等形式,对相对人提出依法执业意识、质量意识、沟通服务意识等要求。四是强化对基层卫生协管员的培训,要求其对片(辖)区生活美容场所、宾馆、会所、写字楼等非法医疗美容易发地进行全面摸排,及时上报相关信息。
(三)开展立体宣传。一是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制作了形式多样的宣传资料。如《生活美容机构依法经营、杜绝非法行医承诺书》、《生活美容服务承诺书》、《远离非法医疗美容》海报等资料。要求各生活美容场所在醒目位置张贴杜绝非法医疗美容宣传海报和承诺书,提高规范经营的责任意识。制作“美丽也有雷池,请莫越界”等宣传折页,制作“打击非法医疗美容,卫生监督在行动”字样的手帕纸、围裙等宣传品。二是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活动,走进大学校园、社区、广场,对在校生及社会群众开展远离非法医疗美容现场宣传,增强安全就医意识,并通过许可窗口、卫生监督协管发放宣传折页,利用商住楼、居民区的电梯、出租车平面广告、楼道广告屏、广场LED屏等各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三是为更好地配合专项行动的宣传工作,市卫生监督机构制作了两套打击非法医疗美容的宣传片,分别用于杭州市早晚高峰公交移动电视播放和管理相对人学习、交流,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四是市、区两级卫生监督机构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进行非法医疗美容宣传,发布医疗美容科普知识,对有证医疗机构信息进行公示,引导公众理性认知,倡导消费者自觉选择正规医疗美容机构。五是录制《非法医疗美容常见药品和器械介绍》教学课件进行宣传。对照余杭区2017年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中收缴的违法药品和器械,由一线监督员介绍现场识别方法,介绍OPT仪、超声刀、热拉提、水光仪、激光美容仪和射频美容仪等常见医疗美容器械的现场识别方法,以提高卫生计生执法人员、基层协管员在打击非法医疗美容工作中的实践辨别能力。
(四)加强医疗广告监管。一直以来,医疗广告监管是省平安创建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市场监管部门也将医疗广告作为广告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主要体现在:一是加强媒体广告监测。依托国家广告监测平台、国家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浙江省广告监测中心等平台,以医疗等广告为重点,对全市传统媒体与互联网媒体广告开展监测。2018年共监测媒体医疗广告21578条次,发现涉嫌违法医疗广告1条次。二是加强行政约谈指导。定期不定期对传统媒体、互联网媒体及大型户外广告发布单位开展行政指导与约谈,引导广告发布单位树立广告发布第一责任人意识,通报各阶段媒体广告监测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告诫媒体切实履行广告发布者主体责任。三是严厉查处违法医疗广告。根据广告监测、投诉举报等情况,对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及时处置,并依法查处。2018年全市共查处医疗广告案件43件,罚没款121.39万元。
二、目前执法检查遇到的主要困难
(一)非法医疗美容鉴别难。在生活美容场所内,执法人员在现场发现的美容仪器和美容材料品种多样、来源不明,鉴别其是否属于医疗美容器械和药品比较困难。
(二)非法医疗美容的信息掌握困难。一是大部分无证医疗美容场所的揽客接待和实施医疗美容地点不在一处,场所隐蔽甚至隐私、流动性大,如生活美容场所多在宾馆酒店、写字楼、居民住宅等场所。二是非法医疗美容机构或者个人一般通过微信等方式沟通或线下熟人揽客,没有投诉难以发现线索。付款方式也是支付宝、微信转账,没有票据可以查实。三是非法医疗美容以注射美容最为常见,而这种诊疗操作一般所需器材药物较少,非法医疗美容者可以随身携带上门服务,操作现场不留下痕迹。且大部分投诉举报人不肯配合卫生监督机构调查取证,造成取证困难。
(三)部分消费者防范意识不够强。有的消费者听信美容机构人员的夸大渲染,花费了高额的金钱却又达不到预期的效果;有的消费者贪图一时便宜,盲目地接受诊疗服务等,间接助推了非法医疗美容行为滋长。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市卫生执法人员将继续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从严处置,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就医安全,将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目录》、国家对医疗美容执业的相关批复等规定对非法医疗美容进行查处,同时也将向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议,应尽快对医疗美容各个项目进行明确具体界定,便于卫生执法人员快速准确判断。
(一)广征线索,及时查处。发挥乡镇街道(社区)、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及卫生监督协管员的作用,通过群众举报、网上不良信息监测、暗访等途径收集违法线索,及时查处。对既往因非法医疗美容活动被投诉举报或查处的机构和人员进行“回头看”。同时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严肃查处租借执业证照开设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等行为,发挥智慧卫监决策指挥作用,利用执法终端实现异地远程语音视频实时在线,为非法医疗美容查处提供便利。
(二)加强非法医疗美容宣传,提升消费者辨识能力。引导公众理性认知,倡导消费者自觉选择正规美容医疗机构接受医疗美容服务,从而减少非法医疗美容的蔓延。借助智慧卫监信息公开,将非法医疗美容查处信息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开,建立社会公众参与的卫生监管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同时加强引导民营医疗机构树立正确的办医及经营理念,加强行业自律,注重树立品牌形象,着力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三)加强部门合作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继续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间合作,密切配合,实现信息互通,提升联合执法效果。健全完善部门联合、区域协作、社会共治、打建并举的工作机制。加强政务公开,及时对严重违法犯罪的机构和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作用,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医疗美容服务行为。
(四)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市场监管部门将在国家互联网广告监测的基础上,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开展我市互联网广告监测,进一步扩大互联网广告监测的覆盖面,并在全市选择若干医疗美容机构的微信公众号纳入监测范围,净化医疗美容广告市场。
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