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567/2019-24020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9-05-31 | |
发布单位: | 市交通运输局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感谢你们对我市交通公路行业发展的关心!你们在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缓解绕城高速公路交通拥堵问题的建议》(余19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就建议内容展开认真的调查和分析、研究,并开展了一系列工作。现就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绕城高速公路交通总体情况
绕城高速公路于2003年全线建成通车,由于建成时间较早,车道数有限,随着接入的高速公路、出入口逐步增多,我市车流量的大幅增加,其作为我市高速公路货运、客运环形集散功能的交通枢纽拥堵情况日益严重,目前绕城高速公路的实际流量早已超过当初的设计流量,流量早已达到过饱和状态。不仅体现在节假日、上下班高峰期,交通事故、道路养护施工、车辆大流量涌入等均会造成不同程度的拥堵;且市区内实行货车限时通行,导致货车只能在绕城高速公路上行驶,因此绕城高速公路的客货比远远超过杭州其他高速公路,间接造成了道路拥堵。
一直以来,省、市人民政府也是高度重视绕城高速公路的治堵工作,从大的方面来讲,整体交通设施的新增规划和建设正在加快推进中,杭州“二绕”及城市快速道路、轻轨等多元交通设施建设和加密,将会为缓解绕城高速拥堵起到积极的作用。
二、关于建议中提及的相关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改善收费站运营方式的建议。杭州ETC服务工作一直在全力推进。ETC车道建设方面,就2018年新增了15条ETC车道,全市专用车道数从2010年的33条增长到2018年底的233条,覆盖率达100%,较大的收费站已设置2条及以上的ETC车道,目前绕城高速有ETC车道46条,占所有车道数的31.3%。
在推广和办理方面,通过设立了ETC咨询电话88818333,在微信上开设ETC公众号,各大银行也在主流媒体和电台上发布相关信息,进行宣传和吸引客户。同时,为方便广大客户就近办理ETC业务,不断拓展协作单位,强化多方合作,通过规范网点硬件设施、标识以及工作人员配置,加速推进ETC“一站式”服务网点的全面铺开,已基本形成ETC服务网络格局,ETC用户可以就近选择服务网点申请办理、激活安装及售后服务。
截至目前,杭州地区共有925家集记账、充值、安装为一体的ETC“一站式”服务网点,其中中信银行“一站式”网点34家,农信银行168家,工商银行47家,建设银行155家,农业银行184家,中国银行120家,邮储银行114家,光大银行13家,浙商银行25家,光大银行13家,宁波银行10家,中石化42家。我市已办理ETC的用户总量已达到113万余户。
应该说ETC车道堵车的情况还不多,目前主要堵的还是在人工车道上通行的车辆。下一步交通部门将积极探索“互联网+ETC”服务,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利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等先进技术的应用让ETC发展步入“互联网+”时代,进一步完善网上办理服务功能,简化办理流程,完善网上办理、充值、圈存和信息查询等服务功能,完善网站和手机端平台功能及研究推进全程电子化办理服务。建立ETC“智能+人工”服务模式,为ETC用户提供方便、快捷、贴心和个性化服务。
(二)关于加大路政巡逻力度,提高应急反应速度的建议。目前杭州高速路政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针对绕城高速公路东、西线易堵的实际,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做好与交警、国益路桥公司的信息互通共享工作,不断完善联合巡查机制,共同协作,有重点、有针对性预防处置问题,不断提高快速反应能力,确保第一时间做好交通事故快速救援、处理、疏通交通。同时,市交通部门根据近期的绕城高速整治方案,督促收费经营单位尽快启动绕城西线龙坞段(南向北)增设货车爬坡道,提升该路段货车通行效率。
(三)关于增强应急保障能力的建议。目前,在各高速公路上交通部门设有“12328”24小时交通服务电话公示,这也是除“12122”报警热线外的求助、救援的另一条信息渠道。同时,各高速公路安装有比较全面的收费站大棚信息提示屏、主线门架信息屏、F架信息屏,其中,绕城高速公路全程设置了52块信息显示屏,在交通拥堵或发生突发情况时,第一时间在信息屏上发布信息。
另外,借助杭州城市大脑,还会将路况、拥堵情况、通行建议等及时反馈给广播电台,并在导航地图上体现,应该说从更多渠道和更大受众面上给车主提供了相关高速路况及时信息。
(四)关于实行高速收费绩效管理的建议。高速公路堵车是社会关注的问题,影响到广大车主的利益,交通、公安管理部门会积极采取快速应对措施,并督促、指导经营单位落实相关救援和疏导工作。从另一个角度来讲,由于堵车也会影响收费经营单位的利益,其也不可能消极怠慢应急救援疏通工作。我们认为“高速公路管理部门若不能及时有效处理拥堵事件导致车辆行驶延误,应由高速方承担经济责任,不得向被延误车辆收取费用”值得商榷和探讨。一是堵车的原因不是高速公路经营单位主观上造成的。二是我省的高速公路实行联网收费,被堵的车辆不一定是此路段出去的,出去的涉及畅通路段经营单位的费用如何结算。三是如何区分受延误和不延误的车辆,这也涉及公平性和时间上的问题。目前,省、市对高速公路出口堵塞的情况有立法,前提是高速公路经营单位不开足车道,也就是主观原因。当然,我们都希望给高速公路交了通行费,高速公路就应该提供畅通、便捷的服务,但现实中种种因素造成的拥堵,需要进一步完善路网,改善设施,加强执法来进一步提高车辆通行能力。
感谢你们对杭州交通公路行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杭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