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84X/2019-23993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卫议〔2019〕18号 成文日期: 2019-05-31
发布单位: 杭州市卫生计生委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关于对关于市人大十三届四次会议滨12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时间:2019-05-31 16:20      来源: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

舒强代表:

您在市人大十三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快卫生与教育结合,促进儿童早期发展的建议》(滨2号)收悉。我委对您的建议十分重视,立即会同杭州市教育局共同研究和办理,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 目前我市儿童早期发展工作情况

(一)常住0-6岁儿童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儿童健康事关家庭幸福和民族未来。我市一直高度注重儿童健康管理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通过国家免费婚前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孕产妇血清学免费产前筛查、新生儿“4+1”免费筛查等三级防控体系来进行保障降低我市出生缺陷比例,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二是通过儿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利用母子健康手册APP,实施全程健康管理;三是通过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创建,开展儿童发育监测和发育筛查、推进政府实事项目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等工作,保障和提升我市儿童身心健康水平;四是通过实施母婴健康素养工程、推广母子健康手册等工作,多部门多途径联合开展健康宣教,为家庭和社会营造勒关心关爱儿童健康的浓厚社会氛围;五是加大儿童重点健康指标考核力度,如低出生体重发生率、儿童视力不良率、中重度营养患病率等多项指标列入杭州市儿童十三五发展规划考核内容,进行规划周期的跟踪管理和控制。

(二)做好学龄前儿童卫生保健业务工作。除了为儿童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外,卫生部门依据国家和浙江省关于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法依规进行卫生保健业务指导和监督工作,重点加强幼儿园、托儿所保育员培训工作,为教育部门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杭州市各幼儿园均建立并执行健康检查、卫生消毒及卫生保健登记统计等各项卫生保健制度。

(三)实施保育和教育结合保障儿童身心健康。2017年,《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中明确了学龄前儿童幼儿园实施保育和教育,注重儿童生活性、趣味性和多样性,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满足学龄前儿童的感知、体验和探索需求,保护和培养兴趣和想象力,合理安排儿童生活作息,培养良好的生活、卫生等行为习惯和学习品质。幼儿园落实主体责任,执行膳食营养、体育锻炼、健康检查、卫生消毒、疾病预防等方面措施,增强学龄前儿童体质,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2012年9月,教育部出台了《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明确以幼儿后继学习和终身发展奠定良好素质基础为目标,以促进幼儿体、智、德、美各方面的协调发展为核心,提出了生活习惯与生活能力等目标要求。《杭州市区幼儿园等级评估标准》中,在教育教学常规板块也提出了关于幼儿独立自主能力培养的具体要求:多数幼儿身心健康,具有健康的体态、情绪安定愉快、有一定的适应能力。

我市是全省唯一一个《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实验市,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精神,杭州市及各区、县(市)教育局每年都会组织幼儿园教师开展《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系列学习培训,指导家长了解《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并能够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通过3-6岁各年龄段儿童学习与发展目标和相应的教育建议,帮助幼儿园教师和家长了解3-6岁幼儿学习与发展的基本规律和特点,建立对幼儿发展的合理期望,实施科学的保育和教育,让幼儿度过快乐而有意义的童年。

二、下一步措施

卫生健康和教育部门除了做好各自职责工作外,还要继续进一步加强沟通,更好落实保教结合措施,夯实0-6岁儿童卫生保健和教育工作,合力打造新时代“保教结合”的杭州模式。3-6岁学龄前儿童的教育职能部门为各级教育部门,卫生健康部门配合做好卫生保健业务指导和监督工作。

接下来,我市着重推进0-3岁儿童托育服务调研工作,4月初下发《关于做好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专题调研工作的函》,成立调查组,由各区县市政府和市教育、妇联、工会、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分别负责,积极开展调研活动,了解现状,分析问题,为下一步出台政策提供依据。为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提供好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的公共服务,杭州市将根据浙江省政府统一部署,坚持“政府引导、部门协作、家庭为主、多方参与”的总体思路,借鉴国内外的先进经验,找准定位,积极探索具有杭州特色的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工作发展之路,实现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幼有所育”目标,努力让每一个孩子都享受优质的托育服务。

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