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84X/2019-2399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19-05-23
发布单位: 杭州市卫生计生委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关于对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4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时间:2019-05-23 14:40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类  别:A   公开

文  号:杭卫提〔2019〕25号

签发人:孙雍容

裘小民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完善医共体政策助力医改的建议》(第4号)收悉。我委对您的提案非常重视,立即落实职能处室办理,并与市医疗保障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市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沟通,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县域医共体建设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新的突破口,对于整体提高县域医疗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加快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我市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的意见》(浙委办发〔2018〕67号)文件精神,继淳安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之后,今年在萧山、余杭、富阳、建德、桐庐、临安等六区、县(市)全面推行县域医共体建设开展医共体建设。

您对我市医共体推进的政策和实践进行了专题调研,在提案中客观分析了当前医共体建设还存在内生动力不足、科学研究不够、配套政策不细等问题,并进而提出了建议,对进一步完善医共体政策,确保政策执行不走偏变样具有重要的指导借鉴意义。为了解决医共体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前期我委主要领导带队组织市医保、财政等部门赴相关区、县(市)开展了专题调研,下一步,我委将从以下几方面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医共体政策。

一、政府主导,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

根据《杭州市社会发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十三五”规划》,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优化城乡公立医院布局,合理控制主城区公立医院数量、规模、布局和结构,加大副城、组团及城市郊区医疗资源配置,强化县域医疗卫生体系建设。我市县域医共体建设将按照浙委办发〔2018〕67号文件要求,以“一家人,一条心、一起干”的工作理念,2018年以淳安县域医共体建设为试点,整合县乡医疗卫生资源,着力改革完善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服务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利益共同体、管理共同体,促进县域内医疗卫生资源合理配置、医共体内人员正常流动、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就医秩序合理规范,逐步实现“制度强、服务强”“人民健康水平高、对医改满意度高”的“两强两高”目标。

二、提质扩面,促进医养护一体化签约提升服务

我市2014年在国内率先创新医养护一体化签约服务,2017年底进一步完善了分级诊疗相关医保政策,通过部门联动,从签约服务方式、服务内容、收付费、绩效考核、激励机制、技术支撑等方面全方位架构起杭州模式的医养护一体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机制。具体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实现不同等级医疗机构之间医保差别化支付,引导参保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诊疗,如职工医保个人负担比例,在社区卫生机构比三级医疗机构低10个百分点,城乡居民医保个人负担比例差距最大的达30个百分点;二是对选择全科医生签约服务的参保人员,其在签约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就医的,统筹基金承担比例提高3个百分点。参保人员在签约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首诊,或经签约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诊至其他的医疗机构继续治疗的,门诊起付标准减免300元。通过政策积极推动分级诊疗,引导参保人员就近方便就医,全面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目前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城乡全覆盖,已经做到一人、一卡、一签约,签约服务质量数量不断提升,基层医务人员职业成就感明显提升,签约居民获得感和满意度显著增强。

三、“三医”联动改革不断深化

坚持统筹推进、突出重点、循序渐进的改革原则,将健康融入各项政策,全面深化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一是推进更高水平医联体和分级诊疗体系建设。通过三年多来深化双下沉和医联体建设,实现县级医疗资源下沉乡镇的全覆盖。《杭州市更高水平医疗联合体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杭政办函〔2018〕121号)进一步明确了医疗联合体建设工作任务、目标和要求。计划利用三年时间,使医联体的政策体系更加完善,保障机制更加健全,重点培育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学科优势鲜明、区域辐射能力较强的纵向整合型医联体。围绕“患者愿意去,基层接得住,大医院舍得放”的目标,实现了在杭省市县医疗机构转诊平台全覆盖,形成三级转诊体系。二是加快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我市积极寻找改革突破口,完善医保政策推动医共体建设。今年,将在完善总额预算管理办法和按病种付费结算办法的同时,启动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和按床日付费等付费方式改革相关工作,引导医疗机构规范服务行为,合理控制医疗费用增长,力争实现医保基金、医疗机构、参保人员三方共赢。三是财政补助政策实施追踪。为适应基层医疗机构改革,促进基层医疗机构建设,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杭财社〔2018〕19号),进一步明确了各地完善财政补偿政策工作要求,促进更好地及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确保2019年底前各区、县(市)完成各地基层医疗机构补偿机制改革。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打造健康中国示范区部署,市本级财政每年将继续安排优质医疗资源双下沉建设补助经费约2300万元。同时为更好地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将继续做好目标任务考核工作,建立补助资金与考核结果挂钩机制,市本级继续将落实对各区、县(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3933万元。进一步科学合理确定单位薪酬总量这一关键政策,按照“两个允许”、“三挂钩、三脱钩”等精神,探索符合医共体特点的薪酬总量核定办法。

感谢您对我市综合医改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委将进一步完善综合医改的相关政策,保障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三医联动等各项医改工作顺利有效地推进,确保我市的综合医改工作继续走在全省的前列。

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5月20日